“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 第三講 |聖經的觀點:盟約中的歡慶(1/4)

講員 | 張老師
在當代社會,關於性別與性取向的討論日益複雜。以下論述中,我將以“性少數”一詞指代LGBTQ群體,這不是譴責或取笑,而是表達愛與尊重。同時,我希望為性多數群體提供聖經的視角來回應這一議題,探討婚姻盟約中的歡慶,即婚姻中的親密感、愛與被愛,以及性關係在神設計中的美好意義。
一、人類共同的追尋
每個人都在追尋某種滿足。比如我盼望下班歸家時有人相伴用餐、交談;生病時有人端飯送葯;生日時有人獻上祝福;節慶時有人共享歡樂。我們都在尋求陪伴、理解、聆聽、接納、愛與歸屬。這些渴望都非常自然而美好,多數人在追尋的過程中會選擇進入婚姻。那麼,性少數群體能否在婚姻中找到所渴求的親密呢?讓我們回到最權威的原始文本——聖經,來理解神對婚姻的觀點。
二、聖經觀點:婚姻的重要性
聖經以婚姻開始,也以婚姻結束。人類的故事始於一對夫妻。婚姻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元,為後代奠定生命根基,是促進社會發展的框架。婚姻是神創造中關鍵的要素。當神創造亞當時,也計划了夏娃,因婚姻是必需的,有婚姻才是完整的創造。婚姻是聖經中重要的象徵,反映了神與人的關係,整本聖經都在用婚姻描述神與人的關係。
人類的前途取決於婚姻是否健康。神的應許從一人——亞伯拉罕,延展至其後裔,再至萬民;從一人、一家、一族、一國,直至萬民得福。人類是群居受造物,不能長久獨處,正如神說:“那人獨居不好。”婚姻承載着神的特別祝福:神聖、應許、美善、歡慶,也是必需。因此,從聖經視角看,婚姻是極為正面、美好、值得慶祝的喜樂之事。
三、聖經觀點:婚姻的定義
聖經中的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盟約關係,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立下終身忠誠與合一的約定。此定義至關重要,我將詳加闡釋。
1.“神所設立的”
聖經強調婚姻不是人的發明,而是源於神的創造與旨意,具有神聖性,是神在創造之初所設立的聖約關係。請看兩處經文: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成為一體”表達出神所設立的深刻聯合。婚姻是神設立和祝福的,祂宣告這是甚好的。神創造之初就已計劃、設計了男女的區別,使他們若無彼此,便無法直接承擔神所賜生養眾多的使命。《創世記》2:18-25中,我們在伊甸園見證了第一個婚禮。
2.“盟約關係”
盟約關係(Covenant)是聖經中的重要概念,指在神面前所立不可輕易打破的約定,遠超單純的法律契約。《瑪拉基書》的2:14說:“她是你的配偶,是你盟約的妻。”這表明婚姻不單是情感聯繫,更是嚴肅的屬靈承諾,是丈夫、妻子與神共同參與的三方關係。人與人的關係,也反映神與人有盟約的關係。
(1)神與人的婚約關係
聖經舊約多處使用盟約用語,請看幾處經文:
- 《耶利米書》7章23節:“我只吩咐你們這一件事,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上帝,你們也作我的子民。”
- 《出埃及記》6章7節:“我要以你們作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
- 《出埃及記》19章5到6節:“如今你們若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 《以賽亞書》54章5節:“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必稱為全地之神。”
《出埃及記》19章到24章的西乃之約,實際上描述了一種古代婚約的架構,作為婚姻盟約的預表。上帝用人所能理解的語言,使我們明白神與人之間的盟約關係:
- 求婚:首先是神的求婚:“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就必歸我做珍寶。”(出19:5)
- 允諾 :然後是以色列人的回應:“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出19:8;24:7)
- 盟約:緊跟的“十誡”作為誓詞。(出20:1-17)
- 立約儀式:最後以血祭和盛宴來結束,象徵婚宴。(出24:8-11)
新約也多次使用盟約用語。例如《馬可福音》2章,當人問耶穌為何門徒不禁食時,祂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可 2:19)耶穌稱自己為新郎;《約翰福音》3:29中,施洗約翰描述自己是“新郎的朋友”;《以弗所書》5:25-27,保羅描述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啟示錄》21:2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裝飾整齊,等候丈夫。” 新耶路撒冷被描述成一位為丈夫裝飾整齊的新娘。
(2)人與人的婚約關係
查考過神與人的婚約關係後,再看人與人的盟約關係。《以弗所書》5:22-29表明婚姻是預言性的路標,指引我們走向基督及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你們做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22-24) 經文清楚表明在夫妻關係中,妻子是順服的,丈夫是頭;而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中,教會是順服的,基督是頭。“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25-29)此處明確指出丈夫要愛,要舍己,而妻子是被洗凈的,成為聖潔的;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中,基督也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使教會聖潔。因此,夫妻關係反映神與教會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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