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之後:尋求修復” 渴求生命的31天靈修 |第8天:受苦卻不加害

- 作者|邁克爾·斯科特·甘博拉 (Michael Scott Gembola)
- 譯者|Felicia
第8天
受苦卻不加害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弗 4:26-28)
鑒於正在與每位基督徒交戰的惡勢力,我們感到憤怒是合乎常情的。我們確實有一個真實的仇敵。但聖經教導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反而要憑愛心說誠實話,並且要帶着服侍與舍己的愛心去行事為人。如果我們在這方面失敗了,仇敵就會乘虛而入、得寸進尺。在當下這個階段,你需要極力避免的一個關鍵問題,便是將怒氣或挫敗感轉嫁發泄到你的配偶身上。在很多時候,要做到這一點確實極其艱難,因為你往往需要承受配偶的一切怒火,你會感到自己深受煎熬,甚至覺得似乎沒有人對你滿意。
你的配偶此刻極其需要得着充分的恩典與空間,來感受並梳理那些複雜而矛盾的情緒。在可預見的相當長一段時間裡,他(她)很可能不會以忍耐、恩慈與溫柔來回應你。
老我所走的路,不是忍耐和恩典的路,而是“私慾的迷惑”之路(弗 4:22)。而新我,則是受過基督真理訓練的(參 弗 4:21, 23-24)。那麼,究竟當如何向祂學習呢?我們要預料到,自己會像祂那樣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不同於祂的是,我們會感到怨恨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憤怒。要像祂那樣,“生氣卻不要犯罪”。【編注(改革宗神學考量):見腳註】慢下來。效法祂,力求憑愛心說誠實話。追求坦誠相待的溝通,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第25節)。同時,你的悔改決不能僅停留在言語上,更要採取切實的彌補行動。你過去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要盡心設法去彌補。要努力付出,成為一個有益於家庭的人,專註於手中的正經工作,並樂意分享你有餘的東西(參第28節)。這意味着至少要穩下心來,每天腳踏實地完成擺在面前的工作——無論是在家內還是在家外。
反思:在哪些方面仇敵最可能對你有機可乘?你是否曾因配偶的反應而感到灰心或沮喪?
反思:有哪些切實的彌補行動是你當前可以付諸實踐的?你的家人如今是否預備好接納這些行動?抑或你目前正處在一個需要耐心等候的階段?
行動:閱讀今日經文的最後一段,在今天找一個切實的方式來效法基督,向配偶顯明你的愛。在你們下一次的對話中,你能否憑着愛心說誠實話,做到坦誠溝通?你是否也能付諸言語之外的切實行動?你能否主動採取彌補性的舉措,努力付出,成為對配偶有真實幫助的人?
【編注(重大神學與教牧考量)】:此處將犯姦淫者在罪行敗露後所面臨的痛苦,類比為“像基督那樣受到不公的待遇”,在改革宗神學與輔導倫理中存在嚴重的教牧危險與神學偏差。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是完全聖潔無辜者的替罪代贖(代贖性受難);而婚外情當事人此時所經歷的配偶震怒、信任崩塌與教會懲戒,乃是自身嚴重罪行所招致的必然敗壞惡果與應得懲戒。《彼得前書》2:20 明確警戒:“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將出軌者承受罪之惡果的過程類比為“像基督受不公待遇”,極易引發靈性上的倒錯與偽殉道者心態(Martyr Complex),弱化當事人徹底承認罪責、真誠痛悔的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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