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第三講問題解答(4/4)

講員 | 張老師

問題二十三:若此前講座中提及區分“內在性取向”與“外在性行為”,但依據《馬太福音》5: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的教導,心思意念中的同性情慾即便未付諸外在行為,在聖經倫理中是否依然具有罪的性質?應當如何精確界定兩者在神學上的定性?

答:感謝這位肢體的真誠探討與回應。此前引用的案例(如傑米·威爾遜的個案),是指當事人自認為自身傾向並非罪惡,但這並不代表聖經與教牧輔導的立場。我必須明確澄清:合乎聖經的基督信仰絕不認為同性情慾是無罪的。聖經非常明確地啟示,同性性關係違背了上帝的創造心意;無論是內在偏離的同性情慾,還是外在表現出的同性性行為,在神聖公義的律法面前都偏離了起初的設計。性取向的困擾不僅涉及生理慾望,更深涉全人的內在認知。因此,基督徒倫理學絕不能將內在情慾與外在行為割裂開來,二者都需要在基督的十字架前經歷認罪、悔改與福音的更新。

問題二十四:講座中曾提及性少數群體在社會中的分布態勢,當前國內相關群體的真實處境與文化現狀究竟如何?可否做進一步的背景闡述?

答:需要澄清的是,我並未斷言中國擁有規模最大的相性少數群體,鑒於準確的統計數據難以獲取,我們不宜輕易下此定論。但客觀而言,受現代世俗文化思潮與互聯網社交媒體的推動,近年來公開表達此類認同的人數確實有所增多,在部分大型都市中也形成了更為活躍的亞文化社群。部分網絡媒體與海外資訊曾援引民間估算,推測相關群體已具有相當規模。面對這一日益顯性的社會現實,教會更應當具備清醒的屬靈洞察,以真理和愛心預備好合宜的教牧關懷。

問題二十五:此前曾接觸過一位內心極度壓抑的同性傾向青年,感覺其內心深處對異性尚存有好感,但他本人卻極度抗拒甚至懼怕接納這一心理狀態。面對如此矛盾與封閉的心靈,服事者應當如何有效地傳講福音?

答:這反映出當事人內心深處的劇烈衝突與痛苦。若其對異性存有好感卻又刻意壓抑,極可能是源於對兩性交往的深層恐懼或過往創傷;同性關係有時反而成為其躲避現實、隱藏脆弱的防禦機制。其根本困境在於自我認知與身份價值的破碎。此時,基督的福音能夠賜予他一個被愛、被赦免、被完全接納的聖潔新身份。在基督里,他無需再活在恐懼與躲藏之中。這絕非縱容肉體,而是表明當一個人真實歸信基督時,上帝會賦予他神兒女的榮耀尊榮(彼前2:9)。以懼怕來應對人生的挑戰是徒勞的;服事者可以首先向其呈現耶穌基督舍己的慈愛、溫柔、赦罪與恩典,耐心地引導其卸下心防,進而再以真理引導其認識罪、並在福音的大能中立志悔改轉向基督。

問題二十六:關於信徒與世人交往的界線,《哥林多前書》5:9-10指出:“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該段經文當如何具體應用於關懷有同性傾向朋友的實踐中?

答:關於該段經文的釋經辨析與教牧應用原則,請參見本講座問題四的詳細解答。

問題二十七:作為單身多年的主內姊妹,若感覺自身在婚戀與性慾望方面極為淡漠甚至缺乏衝動,這是否屬於不健康或不正常的心理生理狀態?

答:單身期間缺乏對異性的強烈慾望,並不應當簡單地套用“不正常”這一帶有病理化色彩的詞彙來定性。一個人的情感與生理狀態往往與具體的生活境遇密切相關:若當前正處於繁忙專註的事奉與工作階段,或是曾經歷過深刻的情感創傷,長時期內對婚戀缺乏衝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正常心理防禦與修養過程。服事者無需給自己貼上非黑即白的負面標籤;不妨溫和地梳理自身是否經歷過未處理的情感挫折,抑或僅僅是當前階段尚未遇見合宜的交往對象。信徒當將自己的心懷意念交託給神,在日常生活中積极參与教會團契、操練愛人與服事他人;學會在基督恩典的眼光中看待自己與他人,深信無論處於獨身還是婚姻之中,只要生命歸屬於主,便滿有喜樂與永恆的盼望。

問題二十八:在職場中與同性傾向的非信徒探討信仰與婚姻觀時,常遭遇對方冷漠回應:“你可以堅持你的信仰,但我堅持我的自由,彼此互不干涉。”面對這種溝通阻滯,信徒往往因擔憂衝突而選擇沉默。請問這種適時的沉默究竟是出於智慧的節制,還是出於維持表面和平的軟弱?信徒當如何反思自身的內在動機?

答:若已經真誠地嘗試過分享真理而遭遇對方的明確拒絕,提問者大可放下不必要的內疚與自責。這種沉默並非軟弱的逃避,而是出於尊重的智慧節制。世人對屬靈真理的抗拒本是意料之中的;正如《羅馬書》1:19-23所指出的,人所抗拒的並非信徒個人,其本質乃是對上帝及其主權的排斥。世俗觀念常誤以為基督信仰的誡命剝奪了人的自由,卻未曾看清脫離上帝創造秩序的生活往往伴隨着更深的虛空與破碎。當言語對話受阻時,信徒切不可強加於人,而是當回歸日常生命,活出真實而美好的見證。正如《彼得前書》3:1-2所教導的,聖潔、喜樂、面對困境時的堅韌平安,往往比單純的言語更具感召力。福音的傳播不僅在於口傳,更在於整全生命的活出,這正是整卷《雅各書》所貫穿的核心真理。

問題二十九:若遭遇有人聲稱自己“自幼便深切排斥並厭惡自己的肉身”,從基督信仰的創造論與救贖論出發,服事者應當如何給予最具恩典與真理的回應?

答:從上帝最初美好的創造心意而言,人天然當愛惜並保養顧惜自己的身體。當一個人對自己受造的肉身產生強烈的排斥與厭惡時,這往往並非單純的先天決定,而是反映出墮落世界中極其深沉的心靈破碎。這種厭惡感常是將內心的痛苦、創傷、羞恥感或未解決的罪咎,潛意識地投射於自身身體之上(正如部分人在極度心靈痛苦時會產生自殘傾向一樣)。面對這樣的朋友,服事者當溫和地協助其梳理排斥感受背後的心理根源與創傷經歷;同時當向其傳講整全的救贖福音:宣告在基督里,信徒的靈魂與身體皆為至寶;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林前6:19-20),基督的受死與復活不僅拯救靈魂,更包括身體最終的救贖與得榮(腓3:20-21,林前15:20-22,羅8:11)。上帝愛他、願意赦免他一切的罪愆,並以天父的慈愛醫治其破損的自我形象。

問題三十:講座中曾提及某些特定青少年輔導個案中相關比例高達80%,想請問具體是哪一類特殊群體,其相關傾向的比例會呈現這一態勢(例如是否多見於伴隨抑鬱症的群體)?

答:需要澄清的是,我並未提及所服事的青少年群體中有高達80%具備相關傾向,這應當是對講座內容的誤記。

問題三十一:可否請老師進一步闡釋“同性傾向者的悔改並不必然等同於轉變為異性戀,而是轉而追求向著上帝的聖潔”這句教導的神學內涵?

答:關於該句神學命題的詳盡闡釋與成聖教牧分析,請參見本講座問題十三的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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