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養身與心系列講座 ADHD (多動症)第一講 | 合神心意的框架:認識孩子的不同

講員 | 洪老師

各位弟兄姊妹,當你想到教養時,你首先會想到什麼呢?你可能會說:我要做好神的管家,帶領我的孩子信主,我要我的孩子能榮耀神,愛神。要我們的孩子榮耀神並以祂為樂是我們教養孩子的目標。我想在座來聽講座的,都會認同這一點。我們希望我們的信仰會成為我們孩子的信仰,我們希望我們能忠心地活出神給我們的責任,我們希望孩子能夠愛神愛人。既然榮耀神並以祂為樂是我們的目標,是我們的大原則,那麼大家的下一個問題可能就是:實際上,我們要做什麼呢? 可能我們的回答就是每天讀經,背經,禱告,思想神的話語,跟神建立親密的關係,讓孩子活在以神為中心的世界,凡事都讚美神。但是,我們怎樣可以活在以神為中心的世界,又怎樣可以跟神有親密的關係呢? 可能你的答案又回到我每天讀多少聖經、背多少經文和禱告多久了。做這些的確很重要, 但如果我邀請你仔細回想你的答案時,就會發現答案在告訴我們什麼?大多都是在說我們做了什麼:我讀經沒有,我禱告沒有,我默想沒有……可是你知道嗎?這跟聖經里講的不太一樣。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與主的關係不是建立於我們做了什麼, 而是祂做了什麼。正如《腓立比書》2: 6-11說:“他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 取了奴僕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順服, 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 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叫一切在天上的, 地上的, 和地底下的, 因耶穌的名, 無不屈膝, 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 使榮耀歸於父神。” 是神建立了這關係, 因為祂的捨身, 祂為我們的罪所做的一切, 祂不斷地邀請我們迴轉,我們才能跟祂有關係。可是為什麼當我們講到我們的人生目的、我們的教養目標時,我們卻跳過了最最重要的事情: 就是神自己。當我們在想要怎樣教導孩子與神建立關係時,我們想的好像都變成是我們在做什麼,好像我們能跟神建立關係,是我們在做什麼。但開始的是祂,持續不斷地與我們有關係的也是祂。當然, 我們需要回應祂對我們的愛, 但這回應不會讓我們賺取神對我們的喜悅.  而是因為祂對我們實在太好, 讓我們不得不去回應神對我們的愛, 讓我們想要親近祂, 願意讀經禱告背經文。 《詩篇》19:1說:“諸天說神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神不需要我們的榮耀, 祂就是那昔在今在永在的榮耀之君。這是天父的世界, 祂奇妙的作為, 祂愛我們的方式讓我們無法不回應祂對我們的愛。我們回應祂走進我們的世界,我們讚美祂是因為祂值得我們的稱讚。 祂主動地與我們建立關係, 保持關係, 我們沒辦法不回應祂。

可能你的下一個問題會是:到底什麼叫“為榮耀神而行”呢?因為《哥林多前書》10:31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我想這裡講到的有三個方面。

  1. 把神放在中心的位置, 從神的角度去看世上所有的一切。我們相信神掌權。祂是昔在、今在、 永在的主。祂的掌權不是遠遠地看着我們,而是祂進入到我們的世界當中,與我們同在。這會讓我們在面對事情的時候有不一樣的看法。當我們面對問題時,我們是相信祂掌權,還是我們要把所有的事放在自己的掌控當中。這也會影響到我們怎樣看待孩子。我們看孩子時需要合乎中道。當我在看孩子時,我看到孩子會犯罪,看到孩子有不同個性,有不同喜好,有不同恩賜,同時,孩子也有不擅長的地方,有他的短板。同時,我們是否也看到孩子是屬於神的? 他們是被神重價贖回的?  以神為中心的另一點,是我們可以想一想這個問題:你是希望孩子聽你的話還是希望孩子真的愛神?  我怎樣知道是前者或是後者呢?  當然這兩者不是一個對立的問題,只是我更加希望我的孩子做什麼。那我怎樣去評估呢?我們可以想想,當你的孩子犯錯後,你會不會在無論怎樣的情況下,都願意幫助孩子面對他的錯誤?或者當你心情不好時,你會對他更嚴厲;當你心情好或比較忙時,你就會對他松一些?你的嚴或松的不同反應,可以讓你去思考你更希望孩子聽你的話讓你高興,還是你真的希望孩子榮耀神,把神放在中心來教導孩子。
  2. 當我們認識神的律法時, 也就是認識神。《希伯來書》8章10-11節:“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神要我們認識祂的律法, 是要我們認識祂。 律法是彰顯神自己屬性的地方。這些律法都是神幫助我們認識祂,認識祂和我們之間的關係。
  3. 活出神的榮耀, 不是只是背聖經和禱告而巳。我們着重的是知識, 但神看重關係。  從舊約到新約,神給我們很多律例要我們遵守。我們會把這些律例當一本手冊,我們要遵守什麼不做什麼。 但當我們細讀時,就會發現這些律法都是關乎關係。神在頒布十誡時, 一開始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 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祂先告訴我們,我們是屬祂的,祂為我們做了什麼。新約中,使徒保羅在教導我們要做什麼的時候, 也都是先提醒我們的身份是什麼。因為祂所為我們做的一切,因為祂所賜給我們的身份,因為祂主動地走向我們,讓我們與神有親密的關係。 也正因如此,魏司道(J.G.Vos)說,我們是有意識地在人生的每一個領域榮耀上帝,而不是僅像小鳥或草葉那樣無意識地、被動地榮耀神。

但弟兄姊妹們, 有多少次我們的教導和榮耀神沒有什麼關係?我們口號叫得很大聲,說要把孩子帶到神的面前,但很多時候,我們卻在做相反的事情? 當孩子在搶玩具時,你的回應是什麼? 我們大部分人的立即反應就是: 不要搶玩具。當然,我們阻止孩子搶玩具,因為這個行為不合宜。但你會怎樣和孩子說搶玩具是不對的?可能有類似這些的說法:

  • 你怎可以欺負其他孩子呢? 你這樣做很不對。行為的確不對。但你這樣說,只看重行為。你看到現在孩子在搶玩具的這個動作,但你看到之前發生了什麼事嗎?  也許他之前無論玩什麼都被人搶,現在他回擊,你就馬上說他。就算沒有這些事,你說他不對前,知道他在想什麼嗎? 你知道他心裡所想,不是給他找借口,他做錯還是做錯,而是讓他知道你想了解他。 你是要告訴孩子,你在意他。
  • 有什麼好搶的? 你看,那裡還有另一個玩具, 你可以玩那一個。你只是找方法吸引他的興趣,你只是不想被煩被打擾,但你並沒有指出他的問題,也不在意他心裡所想。
  • 搶玩具是不對的。你是哥哥/ 你是姐姐/ 你是主人/ 你是男生……你可以讓給他。孩子會覺得奇怪:我們有這些身份,就連捍衛自己的玩具的權利都不可以嗎? 我不是說這樣和孩子說不行,我是在說如果這是你對孩子的唯一解釋,那你就在說你有這些身份,但你還去搶玩具,你實在應該覺得羞恥。 這和以下幾個方式一樣, 讓孩子自己覺得丟臉。
  • 你看在非州的孩子都沒有玩具玩,你多幸運……
  • 你為什麼這麼不知足,你看我多辛苦上班攢錢……
  • 你這樣做,媽媽會不高興。
  • 沒有人會喜歡你的,沒有其他孩子要和你玩了。

你再思考一下這些問題,會看到自己沒有充分了解孩子搶玩具的原因及需求,就直接丟出一些解決方式, 並期待孩子馬上會有行為上的改變,不搶東西,不單不搶,還要拱手把自己很想要的東西給人。你這是在勾起孩子的羞恥感而讓他不做。我們讓孩子感到內疚,不好意思,讓他產生罪惡感而做的回應,和他們心甘樂意做的回應是不一樣的。

還有另外兩個說法:

  • 神不喜悅你搶別人的玩具,所以你不可以搶。
  • 你這樣做, 神會懲罰你。

這兩個原因簡直就是扣下來的大帽子,壓得人喘不過氣。當我們的教導只關注負面的行為, 而因為負面的行為就會受到懲罰, 這生活多恐怖。

有一些在教會中長大的弟兄姊妹在分享輔導或課程中看到十字架的恩典時說, 我從小都被教導說我要做得好,才能得到上帝的喜悅,做得不好,神會不喜歡我。所以我生活得戰戰兢兢,生怕又做錯了什麼事會讓神不喜歡我,會懲罰我。但是,其實神不是這樣子的。看到神怎樣愛我們,神的恩典有多大。哇,我以前很怕神,但我真的不認識神。我以為我認識, 但我的認識是錯的。所以孩子或許不搶東西了, 但他不是被福音的愛而驅動的,而是被”懼怕"所驅動。被對人的懼怕,被你所教導的不是聖經中的神的懼怕所驅動。

教導孩子的方法

那我們到底要怎樣教導孩子呢?我們很喜歡用的經文就是《申命記》6章1-9節:

1這是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教訓你們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他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3 以色列啊,你要聽,要謹守遵行,使你可以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得以享福,人數極其增多,正如耶和華你列祖的神所應許你的。4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5 你要盡心,盡性,儘力愛耶和華你的神。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8 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這一段經文在教導我們怎麼去教育孩子的方法,可是在這之前,一開始不是先告訴我們要做什麼,而是告訴我們耶和華是你們的神。我們和神是有關係的。我們是屬於祂的。祂不是別人的神,祂是我的神。為什麼我們要遵行神的律例?為什麼不單是我們的孩子要遵行,我們也要遵行呢?因為神與我們有親密的關係, 這位神賜福給我們應許之地。我們無法教導我們自己都沒有的東西。我們做家庭敬拜不是為了孩子, 而是我們自己需要跟神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基於這些,神才讓我們去教導我們的孩子,所以接下來,神才說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

弟兄姐妹們,你們是否意識到,我們也需要相信上帝,活出上帝的話? 僅僅說我在培養我的孩子是不夠的。 當你與基督沒有關係的時候,你怎能告訴你的孩子,他們需要相信上帝呢?你了解神的話語嗎? 你聽從神的話嗎? 你愛上帝嗎? 你是否因為認識神而順服神? 你是一直想着你沒有的東西,還是記得神為你做的事情? 我們來這裡學習怎麼教導我們的孩子,可是你記得最後一次跟孩子的交流是什麼時候嗎?我不是說你問孩子今天吃飯沒有,你不要做這個,你趕快去洗澡,趕快去睡覺之類的話。我在說你什麼時候真坐下來了解過孩子心裡的想法,他擔心和喜歡什麼,他最近學了什麼神的話語。很多時候我聽到人說,等孩子長大之後,到青少年時期,我就比較容易了。可是對我來說,最簡單的反而是孩子還在我手裡面抱着的時候,還是嬰兒的時候最簡單。的確,我可能每兩個小時起來喂一次奶,我需要給他換尿布,我去哪裡都要帶着他。但如果跟青少年比起來,我會說這容易太多了。當有一個青少年孩子的時候,你準備好把你手頭上在做的事情放下來,跟他一起討論一些事情,討論人的問題,討論他的一些憂慮擔心,直到晚上12點嗎?你願意去嘗試認識你孩子的朋友,願意花時間去認識孩子在聽的音樂、在看的東西和在玩的遊戲嗎?很多時候對於父母來說,我們懼怕時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孩子你不要去做這些。可是,當我們說去榮耀神的時候,不是說我們什麼都不做,而是教導我們的孩子可以學習怎樣在一個無限糾結的世界和社群里,還是可以去敬拜神、讚美神,要幫助他們知道他們是被神分別為聖的,他們是特別的,他們與別人不一樣。 這是我們的呼召: 在任何情況下, 我們都準備好幫助我們的孩子遇見神.  他們需要的不單是知識, 而是能否在這些知識中真正可以跟神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看到神的榮美,祂把自己給了我們。

我們繼續往下看經文, 第20節:  “日後,你的兒子問你說,耶和華我們神吩咐你們的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麼意思呢?”  你可以看到,我們的教導不是單一的輸出,而是一個對話,我們用神的話語吸引我們的孩子,讓他們想更多認識神。但怎樣可以更多認識神呢 ? 很多時候,我們對神、對我們的孩子都是簡單粗暴的,我經常會說這是簡單粗暴法:你看,你搶了其他孩子的玩具,你不對,你要認罪悔改。我叫你做完這些功課,你不做,你要認罪悔改。在我們的教導中,神就變成一個很嚴厲的君王,我們做不對就隨時懲罰我們.。弟兄姐妹,父母們,老師們,我想要問一下,是否你其實也是這樣看待神的?

我們的神不單只是愛我們的孩子,祂也愛我們,神用我們的孩子來審視我們的內心。神邀請你認識這位很愛你、很想跟你親近的主。神愛你,是因為你是祂的,不是因為你的好行為,不是因為任何事情,單單是因為你是祂的,你是屬祂的。《西番雅書》3章17節:“耶和華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默然愛你,且因你喜樂而歡呼。” 父母們, 老師們, 我們與神的關係親密嗎? 你用什麼來衡量你與神的關係?當你在用自己做了多少事情來衡量你跟神的關係時,神邀請你來重新認識祂。祂是你的神,祂是那位獨行奇事的耶和華,祂是那位慈愛無窮盡的神。祂是你的救贖主。

你跟你的孩子的關係親近嗎?我觀察很多父母在孩子比較小的時候會覺得跟孩子比較親近,但當孩子逐漸長大,我們覺得與孩子不太親近了,甚至有時候還會變成一個敵對的狀態。為什麼會這樣?會不會我們把跟孩子親近等同於不跟他吵架,我們把孩子聽話等同於就是跟他關係良好。可是這是錯誤的。就像我們跟神的關係親密一樣,我們要認識神,我們就願意花時間跟祂相處。那對於我們的孩子呢?你願意跟你的孩子花時間相處嗎?或許你可以想一想,在過去一周里,你花了多少的時間跟你的孩子相處。

我自己有4個孩子,我做在家教育。我每天3點以前的時間都是來教孩子上課。因為事工忙,我一周有4天下午和晚上的時間都用來服待。我以前覺得我給孩子們的時間夠了。我從早上7點到下午3點4點都是孩子的,周末也是孩子的,但是我的孩子有一天抗議說,雖然我和他們在一起,但上課時間不能算我和他們花時間相處,因為我都在做事情,並沒有着重在了解他們內心的想法, 他們喜歡什麼, 不喜歡什麼。的確,當我跟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在做功課,在做家務或者做其他很多事情,但我雖然跟他們在一起,我並沒有真的去了解他們。所以,你跟孩子的關係,是真的親密嗎?

我們經常會強調父母的權柄,也就是說, 要孩子順服。但這個權柄與要孩子順服是不單要建基在我們對神的認識上, 也要在對孩子的認識上。 當我們在教導他們的時候, 一看到苗頭不對, 馬上就打壓, 不讓這些不好的行為出來。所以, 孩子的需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聽我的話.,我要用很多的規矩來管教你,,這樣我也能安心。

我們在看孩子時, 容易過分簡單地把所有問題都看成是罪性,而忘記孩子也是活在這個有罪的世界裡,這些孩子也有神的形象。這樣的教養你認為有什麼問題呢? 其實這是以自我為中心來教導孩子。當孩子達不到我的要求,我就會很生氣。 當孩子做得不夠完美, 我就會不高興會失望。雖然你是說你有神的權柄,是要來幫助孩子榮耀神讚美神,可是我會說,當你因為你孩子達不到你的要求而生氣失望的時候,你在假借神的名來逼你的孩子服待你心中的偶像。到最後,孩子看不到神,看到的、服待的都是你自己。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很難跟孩子建立一個親密的關係。當我們着重於糾正孩子的行為,那我們又怎樣可以邀請我們的孩子看到神呢?正如前面所說,他們看到的神就變成是一個動不動就生氣或者拿着放大鏡看我們錯處的神。這不是聖經里的神,聖經里的神是那位又真又活又溫柔又慈愛的神。

弟兄姊妹,我知道我們每一天都有一大堆事情要處理,有很多責任要完成,但我邀請你慢下來,去認識神, 去認識你自己,並認識你的孩子。

前兩周,剛好發生了一件事情。我女兒按錯了電視機的遙控器。我說,“你為什麼不問我呢?現在我們大家都不能看電視了。我不會換,我們要等你爸回來。” 她看着我,停了30秒,氣沖沖地走回房間時很不高興地說了一句“反正我還有玩具可以玩”,然後很大聲地把門關起來。

如果是你, 你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把她叫回來質問她,你為什麼這樣說?告訴她這樣很沒禮貌?我當時是把她叫回來了,因為我看到她眼中有淚。我問她為什麼哭,她說她不知道。我問,因為媽媽罵你了嗎?她說沒有。後來她說,因為我說“大家都不能看電視了。” 她說因為這就讓她覺得她不好,媽媽會不喜歡她。所以她一想到媽媽會不喜歡她,就很傷心,她覺得媽媽會不要她。所以,她就說我有玩具可以玩,讓她不去想她突然間在媽媽的心裡是不重要的。你看,她會哭,不是因為我罵她,而是在她心中,媽媽這樣說就代表對她的否定,在她感覺里,她認為媽媽就不喜歡她,會不要她,她覺得自己是沒有人要的。你看,我從來都沒有說過一句我不喜歡她或不要她的話。

弟兄姊妹, 如果那天我因為太忙而忽略她的態度, 如果我一開口就質問她為什麼摔門和說這些話,我就無法知道她真實的想法。如果我只看重她的行為得不得體,我就不會知道她後面所做出的這些反應,只是她在覺得我不要她之後自我安慰的方式。她告訴自己沒有關係,我媽不要我,但我還有玩具可以玩,她要說服自己她不痛苦,她不在意她的負面感受。所以她把我推開,不想再和我對話,而是選擇回到自己的房間里玩。當你知道了這些之後, 你就會發現我女兒那天所需要的不單只是糾正行為,她需要一顆新的心。後來,我問女兒, 你媽媽會不喜歡你嗎?你媽媽告訴過你她會不要你嗎?  她說沒有。她說只是我覺得。我問她,媽媽每次在你做錯事情時都告訴你什麼?她說,不喜歡我做的事情,但是很愛我。我繼續問她,那你知道我為什麼愛你嗎? 她說,因為神很愛你, 祂也很愛我。然後我們就花時間討論福音。討論完之後, 我女兒就說:對不起,我剛才摔門不對,請你原諒我。你看,她用她錯誤的感覺得出了錯誤的結論。這錯誤的結論,讓她理解人、看待事情跟與人相處的方式都出現了偏差。她的行為需要被改變, 但她的心才是罪魁禍首, 是首先需要被改變的。她的心相信了謊言。這個謊言說沒有人愛她, 所以她要用自己的方式保護自己。拆毀這個謊言最徹底的方式就是福音。福音讓她看到神怎樣愛她,她的身份在主里是安全的,也因為這樣,她很自然地願意去回應神,去愛神。另外一種回應神的方式就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願意糾正她做錯的事。福音讓我們心甘樂意地改變。

保羅教導父母要同時教導孩子的外在行為及引導內心。“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

教訓 (discipline)在希臘原文中是指訓練外在的行為。這詞包含了給予孩子生活中的實際指引、鼓勵、懲罰及行為的規勸。例如:我們教導孩子要收拾房間、要有禮貌, 上課時應有的行為, 跟朋友的相處之道等行為。警戒 (instruction) 在希臘原文中的意思是指出內心的問題。《箴言》告訴我們,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的。我們要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動機,要幫助他們看到這動機是否是在敬拜神。當父母只在意孩子能否表面順服而不着重孩子的內心時,我們對孩子的訓練也是虛有其表而巳。教訓與警戒同時需要,父母在訓練孩子外在行為的同時也需要引導他們的內心。

讓我們用一個例子來了解一個人的複雜性。 當你要求孩子打掃房間時,孩子同意了,但當你回來時,房間還是一樣。 或者說,房間只有一半是乾淨的。 你的反應是什麼? 從你的第一反應中,你會得出什麼結論? 當孩子不能滿足你的要求時,你的第一反應是:我的孩子不聽我的話, 他無視我的要求。於是你的結論是什麼:他犯罪了。他不聽話。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有些孩子擅長打掃衛生,有些孩子的弱點就是打掃衛生。 什麼樣的孩子會在打掃衛生上掙扎? 你是否意識到整理房間是需要很多技巧和努力的。 比如:要把東西分類,分類之後要看哪些有用,東西要放在什麼地方合適,而決定要放在那個地方也要看可否放得下。 有些孩子的組織分類能力不強,對這些孩子來說,整理房間簡直是一個大難題。 對一些愛念舊的孩子來說, 整理簡直是酷刑,因為他 什麼都想要。 還有一些孩子很容易被其他事情吸引,他清理時突然看到了很久沒玩的玩具,就開始玩起來,完全忘了本來要做什麼。對另一些孩子來說,看到有那麼多東西要收拾,就昏了。 我不是說孩子們沒有問題,他們不需要改變。 我只是提出一個問題。當孩子不遵守你的命令時、 你是怎樣理解孩子的?  很多時候,我們把孩子的行為過於簡單化地總結為他是一個罪人,我們這就是把一個可能是負面的行為,提升為一個有對錯的準則。

讓我們繼續以打掃房間為例。什麼會影響他打掃房間的能力?

  • 年齡
    • 能力 (強項vs. 弱項)
    • 執行力, 解決事情的能力
      • 當同時有兩件事情時,我要先做哪一件?  為什麼我要先做這件而不做另一件? 
      • 當我在解決這問題時, 我又怎樣確定其他的問題不再惡化?
      • 當我在解決這問題時, 我能否還記得我還有另一件事情要去處理? 
      • 例如我叫孩子要做四件事:你出去之後, 記得要刷牙, 洗臉, 然後去把鞋子穿好, 外衣穿上,可是孩子只記得兩件事。
      • 再例如我告訴孩子:你到學校之後, 記得把功課放在老師的桌上, 把你的書包放在架子上, 把衣服掛好。最後你發現孩子只記得一件事。
      • 這會導致孩子看起來老忘東西, 沒有整理能力, 不能按規則做事。

對於執行力比較強的人, 能看得比較遠, 也能做比較周詳的考慮。但是對於ADHD 特徵的人, 他們只有兩個時間: 現在vs. 不是現在。

  • 個性: 內向 vs. 外向
    • 做事快 vs. 慢
    • 比較容易被情緒所影響  v.s 比較理性
    • 比較會用言語表達  vs. 行動表達
    • 創造力:有創造力很好,意味着你有很多新想法,但這也可能意味着你無法安定下來,因為不斷有新的想法湧入腦海。
    • 容易集中精神 vs. 容易分心
    • 只專註做一件事 vs.同時處理不同的事
    • 細節為導向 vs. 注重大局面
    • 做事有條理 vs. 做事有彈性
    • 小心行事 vs. 做事不得體

這些特質本身既可以是優勢,也可以是劣勢。在一些事務中,你需要一個注重細節的人去發現錯誤,但如果太注重細節,你可能會錯過整個大局。 就創造力來說, 在打掃房間的例子中,如果一個孩子有注意力問題,集中力不夠,容易分心,喜歡回憶過去,太在意細節,或者做事快,對新事物感興趣,就會使孩子在打掃房間時遇到很多困難。這裡面包括孩子的軟弱: 集中力不夠,不知道怎樣分類,容易分心,不喜歡獨處,容易忘記東西,喜歡念舊等。這裡面也有孩子的優點: 有創造力,思維快,喜歡跟人打交道,對新鮮的事容易感興趣。所有這些特質都會讓他沒法完全聽取你的指令。

你會把這些稱為罪嗎? 不,在這個例子中,這些特質是弱點。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弱點,就是人的軟弱和限制。這是因為我們生在這個罪惡的世界裡,我們都有長處和短處。

所以,當這些特質是弱點時,孩子們就不需要管教,而是需要指導,需要幫助,需要鼓勵他們做出改變。

這些弱項需要變得更好嗎?當然!但怎樣可以變得更好呢?就是需要學習。

那我們作為父母/老師的, 孩子需要教訓 (discipline)時,我們的責任就是幫助、引導、教導,糾正他們的行為,鼓勵他們,與孩子同行。

在這些時候,孩子需要神嗎?需要!孩子需要知道,自己並不會因為這些短板而不被神所愛。我們所有的,好的,不好的,都是神給的。為什麼會有些短處?  因為在這已然未然的世界中,雖然短處是我們的一部分,但神依然愛我們。雖然你有軟弱,可是這不是你的全部。神不會離棄你, 祂會與你一起面對困難。

然而,雖然軟弱不是罪,卻比較容易讓我們犯罪。比如:

  • 我不想等,我只想現在高興,我要玩。我只想做我現在這時刻想做的,我不在乎其他人。(我要自我滿足)
  • 太困難了,有壓力,要花時間、精力去做我覺得困難的事情,那我寧願不做。( 我要舒適)
  • 既然我做不好,那我為什麼要做?當我做不好的時候,人家會怎樣看我?我的身份是在於我做的事情。 我不想讓自己不舒服, 那我就不做了。(我要舒適)
  • 收拾東西有什麼好處?沒有什麼意思。(我要舒適)

當我們稱一個孩子為罪人時,嚴格來說,並不是因為他們不聽我們的話,所以他們才是罪人。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有罪是因為我們主動否定神的良善,我們不想被神統管,我們想成為自給自足的神,表現得一切都在我們的控制之中。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有這罪人的身份是因為我們離棄了神的好,我們不想降服在祂的掌管下,我們想要自己說了算,自己做王。這是我們成為罪人的真正原因。可是我們卻會因為孩子不聽我們的話,就直接說孩子犯罪了。 從另一個角度看, 孩子不收拾,不單是因為不聽父母的話,讓父母生氣了,最重要的是他們心中的想法讓我們看到,在他們不願意收拾房間時, 不聽父母的話,他們的生活中沒有神,他們在心中自己為王。當他們搶了神的榮耀時,他們得罪了神,因為父母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當孩子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把神放在一邊,寧願服待自己時,他就是罪人。  

可是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因為孩子沒有達到父母的要求而發怒,這怒氣並不是因為孩子在那一刻搶奪了神的榮耀,而是因為孩子的不順服讓父母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是打着神的旗號來命令孩子去服待父母而不是服侍神。

在軟弱之處, 孩子需要的是我們的幫助, 在犯罪時, 他們需要的是我們的教訓 (discipline) 及警戒(instruction)。

你可能會問, 那就請你告訴我哪樣是軟弱哪樣是罪, 這樣我就知道怎樣教導和處理孩子的行為了。

如果這是你的問題,很可能你還在尋求一個教養方程式。當你知道公式是什麼時,你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了。但我請你想一想,為什麼你會很想要這種方程式呢?前面的經文告訴我們,沒有快捷方式,你要先認識神,走在祂的路上。你要認識你的孩子。你要學習了解他們,耹聽他們內心的想法、感受,這樣你才知道怎樣引導孩子去認識神。

這就是困難的地方。

但不要擔心, 你不是一個人在做這些事情,神與你同在。

總結:

  • 不能只看行為就影響後果。
  • 先從不同的角度了解孩子的情況,知道他們受到各方面的影響,但這並不能為他們的行為開脫。
  • 理解孩子,他們正處於救贖的已然未然階段。
  • 了解我們是受苦者、罪人和聖徒。
  • 我們需要同時幫助孩子的行為和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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