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中的濫權傷害” 系列講座: 第一講 | 什麼是濫權傷害

講員 | 張老師

講座簡介(洪老師)

各位弟兄姊妹,晚安!我們感謝神,也歡迎大家來到這個系列講座——”人際關係中的濫權傷害”。不知道當你聽到這個題目的時候,第一個反應是什麼?冷淡?覺得這個講座有什麼必要?我想有這樣反應的人大概率不會出現在這個講座當中。或者你的第一個反應是驚訝?或者認為沒有什麼重要?特別是通常我們會把“abuse” 這個詞翻譯為“虐待”;然後我們的生活里並沒有看到有人被打得很慘;特別是在教會中,就算有,我們也覺得他們的生活還是可以繼續過下去。你的驚訝可能來自於你看到 的個案少之又少;那麼,為什麼我們還要小題大做地討論這個議題?或者你覺得,既然有這樣的學習,還是要來聽一聽。如果你是這樣的反應,弟兄姐妹們,我邀請你耐心地把整個系列聽完,或許你會發現濫權傷害這種行為,其實是經常發生在你我的身邊。教會內和教會外的一些統計數據都差不多,每10個人就有3到4個人是生活在這樣的苦況中。如果你仔細去觀察,教會內外有很多人生活在這樣的深淵當中,需要被看見,需要被幫助,需在在他們的苦況當中遇見神,看到神對他們的救贖。

或許你的另一個反應是竊喜,終於有人把這個題目拿出來說了。可能你是曾經的受害者;可能你是想要幫助這些被傷害的人,但你不知道該怎麼去做;可能你會看到在過去的教會生活中,教會在這方面做得並不太好。我理解你可能對某些人和事有一些負面感受,可能你會覺得很受傷,覺得很氣憤。但是,弟兄姐妹們,我請你不要馬上去否定在這些事上還沒有跟你同樣看得清楚的弟兄姐妹。求主幫助我們透過這幾天的學習,可以更加看到其他人的需要。讓我們開始思考怎樣去幫助那些受濫權傷害的人,讓他們在痛苦當中被神的福音所安慰;同時也思考怎樣把神的福音帶給那些傷害人的人。

除了剛才講到的冷淡、驚訝、竊喜之外,你的第一個反應會不會有懼怕?有時我們單單聽到虐待、濫權傷害這些詞的時候,就會有很大的壓迫感;對這些受到傷害的人,我們不知道怎樣給予安慰;對於那些濫權的人,我們恨不得趕快避開,不要跟他們有關係。可是我們來這裡,想要學習一些方法,想要這些邪惡的問題消失在我們的視線範圍之內,消失在我們的教會當中,這些邪惡的行為需要被制止。但是,為什麼會有這些行為?因為這些人的心是背叛神。但無論是被傷害的人或者施暴者,他們最需要的不只是終止他們之間的關係;他們最需要的是在他們的痛苦當中,可以經歷神的祝福和愛;他們需要真理,需要看到神對他們深深的愛。這種愛的方式有很多種,其中一種就是透過教會的弟兄姐妹來呈現基督的愛。

還有一個讓我們卻步和懼怕的原因是,幫助受害者或者施暴者需要花費我們很多的時間、精力和心力。可是,弟兄姐妹,我們要邀請你們一起來學習怎樣去服侍這一群人。我們不是他們的救贖主,但神把他們放在我們的群體當中,是為了要讓他們也可以親身經歷到神的美好,並且讓我們藉着我們的服侍去經歷神。所以,弟兄姐妹們,盼望這三天的學習會讓大家有很好的收穫,讓我們在學習中經歷神。讓我們在信仰群體里學習怎樣看到弟兄姐妹的需要,並且邁出信心的一步,走進這些弟兄姐妹的苦難當中,去陪伴他們,幫助他們在成聖的路上越來越像基督。

接下來我們為這個講座做一個簡短的禱告。

昔在、今在、永在的三一真神,禰是那位創造天地的主;禰也是那位向我們靠近,救我們脫離罪的救主。神啊!我們向禰獻上讚美,向禰歡呼。神啊!孩子將這次的講座交到禰的恩手當中,求禰親自來帶領。神啊!我們這次的主題是人際關係中的濫權傷害;求禰幫助我們,無論是我們的講員還是聽眾,求禰幫助我們看到我們所講、所學的不只是一些知識,而是在描述有血有肉的生活中有一些困苦無依靠的人,他們正在經歷苦難。在現實的生活里,有一些惡人,他們在欺壓一些弱小的人,讓他們的生活沒有指望。神啊!求禰來幫助,求禰來開恩,求禰親自來幫助我們的弟兄姐妹,讓我們看到的不只是知識,讓我們看到這些都是禰所創造的人。神啊!讓我們看到禰自己的美意,幫助我們去更好地看到禰在這個議題上要教導我們的真理。神啊!也求禰幫助我們在面對這些人的時候,知道可以怎樣更好地用禰的愛去幫助他們;在我們陪伴他們的過程當中,可以更好地經歷到禰的榮美。神啊!也求禰來幫助現場的有些參與者,他們在生活裡面可能曾經倍受苦難,甚至現在還在這樣的光景當中。神啊!禰清清楚楚地知道他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求禰親自來安慰他們,讓他們看到禰是怎樣地愛他們。孩子也特別把今天的時間交在禰的手中,求禰親自來帶領和看顧,謝謝主!以上禱告奉我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求!(洪老師)

第一講

歡迎與引言

大家平安!再次感謝神,歡迎大家來到這個講座。在這堂課中我將和大家分享這個系列的第一個部分“什麼是濫權傷害”。

當你聽到這個題目“濫權傷害”或“‍‍Abuse”虐待的時候,你的感受是什麼?如果你已經了解或正在慢慢意識到你是濫權傷害關係中的受害方,歡迎你來到這個講座。也許你的配偶、你的父母或生活當中其他重要人際關係的另外一方時常會告訴你,你應該要怎麼想、怎麼做,讓你產生懼怕、懷疑、貶低自己的感覺,或者會害怕和懷疑自己的觀點和人格,如果這是你的掙扎和感受的話,希望這個講座不會讓你有同樣的壓迫感。換句話說,我邀請你可以一邊留心地聽我們的分享,一邊可以不停地分辨、思考、還有禱告;你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和感受。願那位真實的上帝使用這個講座,在你真實的處境與患難中幫助你理解自己和你正在所經歷的情況,願神自己用祂的義來護衛你、遮蓋你,讓你有力量面對你眼前的處境。

另外,我們中間也許還有一些弟兄姐妹,上帝允許在你的生活環境中興起一些處境,因為各種原因,在幫助你看見很有可能你是濫權傷害中的施害者。如果你是施害者,特別歡迎你來到這個講座。這個講座不是要來控訴你的。我們每一位老師都和你一樣,甚至比你更多地需要基督的寶血,需要仰望基督十字架的救恩與憐憫。但我們希望上帝使用這個講座來幫助你,照亮你心中的黑暗;我們更求上帝照亮你心中的眼睛,讓你真的知道祂,知道祂給你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知道祂在聖徒當中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能叫基督從死里復活並且在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超過了今世、來世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願上帝用基督十字架與復活的權能與榮耀,吸引你來降服於祂。

我想,我們中間的所有人,也多多少少都希望在學習這個主題之後,可以服侍我們身邊或教會中有需要的人。神是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曾把我們從罪惡、死亡、奴役的埃及地里領出來。希望神使用這個講座,讓我們可以和你分享神在這個議題上給我們的一些裝備,也求神在這個議題上祝福你們和你們的教會因信心所要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將受的勞苦,以及在這個議題上因着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

讓我們一起同聲開口,為自己、為這次的講座系列、也為今晚的講座禱告:

“主啊!在這個地上沒有一個義人。主啊!我們感謝禰,讓禰的子民每一個人在禰面前都已經被稱為義。主啊!禰用禰自己的義遮蓋我們,是要叫我們能有禰的形象和樣式,讓我們在基督里與禰一同做王。主啊!謝謝禰在這樣恩典的呼召和美善的旨意里,召聚我們在今晚學習這個題目。主,禰知道我們鏡頭前後的每個人,知道我們在哪裡需要禰。主,禰既然預備了這段時間召聚我們在這裡,禰必要使禰的旨意在我們每一個人心裡成就。主啊!求禰預備我們的心,求禰在我們心裡動工,讓講的、聽的、服侍的,一起在這裡經歷禰,聽見禰自己對我們說話,看見禰的工作,喜悅禰的工作,並將榮耀歸給禰。我們把今晚的時間交託仰望在禰的手中。主啊!這真是一個很大的議題,求禰自己來帶領我們,幫助我們,祝福孩子把這個議題講得清楚。也求禰赦免孩子的罪,潔凈孩子。謝謝禰,我們仰望禰,這樣禱告是奉救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什麼是ABUSE濫權傷害

當這次的講座海報發出來之後,我們接到許多教會的問題:什麼是濫權傷害?英文 abuse 這個單詞,不是都翻譯成“虐待”嗎?為什麼你們要翻譯成濫權傷害呢?這是因為我們有一位從事神學、護教學、語言學和跨文化比較的同工,她從跨文化比較的角度幫助我們了解到,由於英文與中文的語境差異,導致”虐待”這個中文的詞並不能很好地傳達 abuse 這個英文單字所指的到底是什麼議題。如果你在google book里搜索”abuse”這個關鍵詞,根據搜索結果,我們會驚訝地發現,19 世紀的出版物在用到這個單詞時,幾乎很少用於人如何對待人。他們會用在煙草、酒精、甚至聖經、慈善機構、權力機構、歌唱技巧等方面,卻幾乎沒有直接用在人身上,或用來探討人與人的關係。如果我們把abuse翻譯成”虐待”,那麼用於煙草、酒精、聖經、慈善等方面就會顯得不倫不類;而翻譯成”濫用”就可以明白他們在探討的是煙草的濫用、酒精的濫用、聖經的濫用、慈善被濫用、歌唱技巧被濫用等。這樣的用法,也一直保留在目前的英文語境里。而中文的”虐待”這個詞,常常只是用來表達人類明顯非常殘暴、狠毒的行為或手段;因此幾乎無法捕捉或傳達 abuse 這個詞的所有含義,特別是人際關係模式中這個字所指向的真正核心問題的性質。當人們使用”暴力”這個詞用來描述這一類人際關係模式的時候,也有類似的問題。“冷暴力”在我們常聽見的用法中,是指一個人會用”不發脾氣的方式發脾氣”。“熱暴力”就是我有脾氣就發出來。但是,當“冷暴力”這個詞被提出來的時候,它實際上指的是人際關係中的一種精神操控和虐待的模式。

權力與權利

在英文語境里abuse 這個字是與”越權”、“權力越過了它該有的邊界”有關。換句話說,Abuse 這個單字在用法上,已經先預設了甲方和乙方。

甲方,是權力方(power),他擁有權勢和地位方面的特權,可以要求乙方的順服。這樣的優勢可以是因為法律、社會傳統、選舉產生或繼承下來的,這些因素導致他有這個優勢。

乙方,則是權利方(rights),當他面對權力方的時候,他雖然有服從的義務;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權利和隱私,那個界限是甲方不可以侵犯的。

在西方或基督教信仰裡面,不論是公權力還是普遍性的權力(父母有權教養子女、個人有權決定屬於自己的財產要怎麼安排……),都是被限制的、有界限的。他們的權力可以要求乙方順服,但是不可以越界,而且界線的劃分是上帝所賦予的。

而 abuse 說的是權力 (power )的濫用。怎麼算濫用呢?當它越過界線、侵犯乙方的權利,為的是要操控對方按照權力方的意志想事情、感受事情、做事情的時候,就會形成了權力(power )的濫用。權力的濫用是會造成傷害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操控、控制,而所造成的傷害又可以進一步成為越權者所利用的工具。權力方為了達到他權力的滿足、操控的目的,會入、停留侵在權利 (rights)方的領域裡,對乙方宣稱:“你沒有權利,我有絕對的權力。你必須要順從我,你必須按照我的意志來做、來想、來感受事情……”

比如:老闆有權力的優勢,但他沒有權力要求員工替他處理個人的生活瑣事。但是他利用你害怕失去工作的恐懼,用自己的權勢去威脅、恐嚇、明示或暗示地讓你害怕,不尊重你,侵入你的權利範圍,逼迫你放棄你合情、合理、合法的權利去順從他。這時,他的權力不但是濫用、越界,而且還會對你造成精神、尊嚴、經濟、健康上的傷害,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濫權傷害”。

換句話說, abuse “不只是“說人在精神、肉體或性上面被人用殘酷狠毒的方式對待,而是一種”權力欲”的膨脹、越界和濫用。殘酷狠毒的手段,只是為了滿足權力欲而對乙方進行的操控。有時候這個手段可以是明顯地殘酷狠毒,有時候看起來只是斜風細雨,甚至有時候感覺上還以為進入了明媚的春光。不管看起來當時的感受是什麼,最後都會轉化成讓乙方恐懼和受控的原因。

會發生濫權傷害的人際關係

權力越界的時候會對權益方造成傷害,這樣的傷害會發生在哪些人際關係里呢?

夫妻關係、親子關係、手足關係、戀愛關係、朋友關係、牧養關係、職場關係、師生關係

、親戚關係、醫患關係……所有的人際關係裡面,都有可能發生濫權傷害。但並不是每種關係都會有明顯的權力、權柄的不對等。有時候,看起來權力、權柄較高的一方,反而是被害方。比如:夫妻關係中,有時被濫權傷害的可能是丈夫,而不是妻子。在牧師和會友之間,有時被濫權傷害的是牧師而不是會友。

濫權傷害有多普遍呢?讓我們以美國的家暴為例,來看幾個數據。

統計數據

在美國,

  • 平均每分鐘有近20人受到親密伴侶的身體虐待,相當於一年有1000多萬人。
  • 每4名婦女和每9名男子當中就有1人遭受過親密伴侶的嚴重身體暴力(毆打、燒傷、勒死)、性暴力(接觸式)和/或跟蹤、騷擾等傷害。
  • 一般情況下,美國全國的家庭暴力熱線每天會接到超過20000通電話。
  • 被親密伴侶傷害導致受傷的人群中,只有34%接受了治療。
  • 女性的強姦受害者(46.7%)和男性的強姦受害者(44.9%)將近一半是被熟人強姦。其中,女性又有45.4% 是被自己的親密伴侶強姦;男性則有29%。
  • 72%的謀殺、自殺案件涉及親密伴侶。
  • 每15名兒童中就有1名暴露在親密伴侶暴力的環境中,其中有90%曾經目擊這種暴力的發生。
  • 2003年到2008年間,有142名婦女在工作場所被家暴施暴者殺害,占同期在工作場所中被害婦女的78%。

我們看見的這些數字是被納入統計的。除此之外還有因為各種各樣的因素沒有納入統計的,所以實際的數字很可能會更高。而東方文化強調群體性、貶低個人性的特質,有可能讓我們的統計數字更高。不過,濫權傷害行為的形成雖然與社會文化和原生家庭的影響很有關係,但主要還是濫權傷害者自己的責任。

常見的濫權傷害方式

前面講到, abuse/虐待或者“濫權傷害”,是一種人際關係當中關係性的行為模式,是一種關係中長期的權力與控制的不平衡。這種行為的惡劣程度,表現在施害者為了滿足自己的權力欲和控制欲,會用各種貶低、羞辱、打擊、恐嚇、威脅、操控,摧毀人心智、感受、人格、健康甚至生命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權力感”。這些手段的外表看起來可以是憤怒的、狂暴的;但也有可能他從來沒有動過手,或者只是還沒開始動手。

稍後我們會一起看一張圖,是在1986年代,美國明尼蘇達州的反家暴人士艾倫.彭斯(Ellen Pence)提出的“權力與控制輪盤“(Power and Control Wheel)。我們會用她整理的這個圖表來看濫權傷害的形式。

很多人誤以為暴力只是施暴者在發泄情緒。這樣的觀念會暗示施暴者是“被動的”,只是”被”激怒了。如果這樣的理解是對的,就等於在暗示激怒他的那一方–也就是承受他怒氣的受害方–才是主要責任人。

的確,每個人生氣的時候,都會顯得有些”暴力”;所以,不是只要有暴力的行動,就等於是在實施家暴、情緒暴力或言語暴力。請容許我再強調一次,我們在這裡用的”暴力”一詞,指的不是個別的行為或脾氣;而是當這樣的行為與脾氣事實上是一種長期的“權力與控制”模式的表現,是在為施暴者的權力與控制欲服務,到一個程度完全可以不顧受害方的人格、尊嚴、健康甚至生命的權益,只求滿足自己的”權力感”時,這樣的行為才是 abuse 這個議題的範圍。暴力、虐待、濫權傷害的核心問題是“權力與控制”。因此,“發泄情緒”其實並不是借口。因為,施害者完全可以選擇其他不同的方式來表達怒氣。而他之所以選擇用這種暴力的手段來表達自己的憤怒,目的只是為了藉此來支配、駕馭受害者,彰顯自己的權力(有一點點權力,都要拿出來用用)。背後的邏輯很重要:“我要用我的怒氣要你臣服,要你知道,‘老子有權、有資格這麼做’,‘我才是老大、我說的才算’,‘你就配被我用這樣的方式對待’。”滿滿的資格和權力感。這是導致施暴者選擇用這種方式發泄怒氣的原因。

那麼,當我發怒的時候,我是不是在做濫權傷害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會有犯罪地生氣、發怒的時候,甚至那時的怒氣 看起來很暴力。但是,如果你不是濫權傷害關係模式中的施害者,在生完氣後一般就會覺得不好意思,會覺得自己不對,甚至知道自己錯了;你會認真地想要悔改,想要控制自己的怒氣。但對於施害者來說,他們不會;或者他們可能開始的時候會有一點點,然後就會開始用各種各樣的方式,讓別人、包括受害者覺得“我是有權力、有資格這麼做的”。所以,他們對這些傷害的罪惡感會慢慢變得不敏感,越發覺得“我有權力這麼做”,誰來挑戰他都沒有用、甚至誰都沒有資格挑戰他。這是很不一樣的景況。

下面這個圖就是“權力與控制輪”(Power and Control Wheel)。最中間的核心,是權力與控制欲膨脹到越界的“心”。

越界、濫用,是越了什麼界呢?是認為自己有權力,可以不尊重別人,甚至可以不顧底線地去侵犯別人的“權利/利益”。

當一個人的慾望––特別是權力和控制欲––開始為了滿足自己而認為自己有權可以去侵害別人時,他所採取的手段,就是上圖最外圈所寫的”暴力”。當他的權力欲非常膨脹,膨脹到他認為自己有資格對別人做什麼都可以的時候,他所採取的那些手段、行動就叫做暴力。為了達到壓制對方的意願,成就自己的權力感,加害者會採取一些怎樣的手段呢?或者,換一種方式說,當權力欲讓人感到自己有資格害人的時候,會伴隨一些怎樣的表現呢?他肯定不會只是滿足於自己告訴自己“我有權”就夠了,他一定會到處境中找出可以滿足自己的對象,並且對他們採取一些手段和做法,讓自己嘗到滿足的滋味。

在這裡,請大家注意,,當艾倫·彭斯提出這個我們用做例子的輪盤圖時,主要針對的是家庭暴力。由於不同人際關係中的濫權傷害,在本質、行為、思想、目的等邏輯上都差不多,而教會經常處理的也是婚姻家庭中的情況,所以,我在這裡就以家庭關係中的暴力手段為例,跟大家一起來看濫權傷害的方式和分類,以及具體可能會有的一些表現。

此外,大家會看見圖中是受害方的性別是以女性為代表。但在實際生活中,正如前面的調查統計數字所顯示的,許多受害者是男性。

在這張圖表中,最外圈明顯可見的暴力方式是身體暴力和性暴力。除此之外,艾倫·彭斯在大量訪談受暴者之後,根據他們的敘述,歸納出施暴者運用自己的權威來維持權力與控制的八種方式:恐嚇、情感虐待、孤立對方、否認與指責、利用孩子、標榜男性權(霸凌)、經濟控制、強迫與言語威脅。

在接下來關於這部分的學習中,我邀請大家把你的“感覺”打開,感覺一下當你被這樣虐待的時候,你會有什麼“感受”?請你不要用分析,而是盡量感覺一下自己會有什麼感受。

濫權傷害的第一種方式:恐嚇

請大家先想一下你最怕失去、最愛的東西、最怕受傷害的對象是什麼?

恐嚇是在做什麼呢?恐嚇,是利用受害者心中最深層的恐懼,藉此操縱他,通常會跟剝奪某個事物或施加暴力有關。從上面的情緒輪我們可以看到恐嚇的方式:我用臉色、行為和姿勢讓你害怕。我讓你知道我可以對你干出什麼事情(我不用真的干,但我已在恐嚇你),你再不消停、再不聽話,我就要怎樣做。我把東西摔壞;我把你最喜歡的衣服剪了;我虐待你的寵物;我傷害孩子;我向你展示我的武器(槍或刀),你會害怕我是不是也會殺你。如果你不讓我滿意,我就要這樣對付你、傷害你,我就要傷害你的安全感,讓你為了自己所在乎的東西而害怕,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且屈服。

請大家想一想,如果你的丈夫、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在家裡總是這樣對你,你會有什麼感受?恐懼、害怕、想跑、沒有安全感、絕望……

濫權傷害的第二種方式:利用情感虐待

利用情感或情緒來虐待你、濫權傷害你,這也是情緒暴力。在上帝給人的情緒功能上來實施濫權傷害是在做什麼呢?圖上顯示的第一個是“藐視”你。施暴者可能會輕視自己的伴侶來滿足他的優越感,“你很差勁;你想做的事情沒什麼大不了的……”

大家可能會覺得這不算暴力,但是當我們放在一個長期的關係模式來看,想象一下這樣的情境:當你跟最親密、非常信任的人(這個人可能是你的丈夫、你的父親、你的母親、你的牧師、甚至你的輔導老師)在一起的時候,你把自己的心完全向他敞開;你跟他分享你正在努力做的一件很繁雜、需要花很多時間去完成的事情;你很真誠地想要聽他的評論;但是他給你的回應是什麼?他為了滿足自己的優越感,他就用一種很坦率、很真誠的語氣告訴你:“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又或者:你把家裡或教會半年的賬目都整理完了,然後當你問他的時候,他會用很真心的語氣讚美你做得真棒,然後說:“你會選到這麼實用這麼漂亮的賬本真不容易。” 他忽略你整理賬目的辛苦。而且,當你告訴他選賬本不是最難的時候,他就會說:“我就覺得是啊!” 請你感受一下,如果他這樣對你,你會有什麼感覺?當你真的很信任他,想跟他分享你的歡喜;你要想從他那裡聽到他給你的意見,他也給你一個大大的讚美“你好棒!”但“好棒”的理由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細節“你這個賬本選得真好”;然而,在你真正有貢獻的地方,他卻拒絕承認你真的做得很棒。

如果你碰到這種情況,你會有什麼感覺?委屈、被輕視……那麼,這種時候他是在做什麼呢?他其實在貶低你;他要告訴你,“你沒什麼大不了的”,“你做得也不是多好啊”。然後,你就很難搞懂,他怎麼會這樣回應你?為什麼他就不能理解你想要談的事情?你的付出、你的工作,包括你的興趣?

在這裡我要說明一下,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覺得別人做的工作實在沒什麼”的時候;有些時候我們也會因為自己各種理由或原因,拒絕當面承認對方做的事情是很好的。但是,一般人只是偶爾會這樣做,而且做的時候還是要考慮一下分寸,或者做了以後心裡會有自責,甚至後悔。

然而,對於濫權傷害的施害者來說,他才不在乎。他不在乎事實是什麼,他也不在乎這對你來說有什麼影響;因為只有把你踩低了,他的權力欲和優越感才會得逞、才會被滿足。他來聽你說話並且給你回應的時候,並不是真的在乎或關心你,而是可以找到機會踩你。他採用的方式很微妙。他那副坦然、理所當然的樣子,會讓你很難察覺他竟然是在為了滿足自己的優越感而踩你或藐視你。但你的感覺卻是:“為什麼是這樣子?” 你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這類的情緒暴力可能很含蓄,正因為如此,會給人撞牆的感覺,而且怎麼撞都沒有用。你嘗試去溝通、去說明,你以為他想聽,可是你會發現好像你怎麼說都沒有用。受害者往往會非常的沮喪、抑鬱,但卻不知道原因是什麼。如果你是一個好基督徒的話,你可能就會開始懷疑“是不是我太驕傲了?”然後就會很自然導致圖上面的下一個手段或是要達到的效果,就是讓受害方“覺得內疚並且自責”

請你感受一下,你是一個非常好的基督徒,你總是願意反省自己的罪,看自己的不足,用“自己悔改”來回應事情。現在,你因為對方對待你的方式,感到抑鬱、不舒適;可是你又不知道為什麼?你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從哪兒來的?當你沒辦法甩開這種感覺的時候,你會怎麼樣?通常我看到的情況是:受害方就不看環境,只看神,只悔改自己的罪。可是現在的問題是,當你完全信任、完全愛的人,而且你相信他也愛你、在乎你的人,這樣對你的時候,你會有這些感受,是不是“罪”?當然不是。而且,在情緒暴力的模式里,如果他總是這樣對你,請問你的感受會因為認罪悔改就消失了嗎?不會。這個時候,特別是好基督徒,會有的反應就是在自己身上找理由。“既然他是愛我的,而且他又這麼懂我,他這樣反應一定有他的道理!”要不然就是“我沒說清楚,所以他沒有明白事情的重要性。”“是不是他心情不好,可是我非要拉着他說話?” “他又不是沒有誇講我;是不是我太驕傲了所以無法接受?我一定要對方用我可以接受的方式誇我?”在這個反省的過程中,自責開始慢慢增長,好像是自己在濫權傷害對方。這也是施害者經常想要達到的一個小目的,因為這樣做的其中一個好處就是“你會一直盯着自己,忽略他到底在做什麼。這對他的權力與控制是非常有好處的。

好,下一個情感虐待的方式是辱罵。辱罵是言語暴力、傷人情感最外顯的種類之一。任何具有貶損對方人格意味的綽號、稱呼都是一種言語暴力。

請大家打開自己的感覺,去感受一下:在你的家裡,在你天天生活、應該覺得安全放鬆的地方,有一個人覺得自己有權力、有資格,愛叫你婊子就叫你婊子、愛叫你畜生就叫你畜生,請問你會有什麼感受?不管你在外面做的是多體面的工作,在你的家裡,就是有人覺得他有資格這樣對你。如果這個人是你的丈夫、妻子、父母,是最該給你愛與支持的人呢?你會有什麼感受?羞辱、憤怒、沒有安全感……對不對?把對方物化、去人格,而且是以非常低賤的方式去人格化,對施暴者來說,會讓他給自己一個心安。他覺得你不是人,你甚至連畜生都不如,他當然有資格、有權利這樣罵你。他不用感到愧疚,這就是你配得的。當權力欲和控制欲不用顧慮或考慮受害者作為上帝的形象應該受到的尊重,應該被顧及到的感受的時候,罪惡感和憐憫心就會被塞住,他就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接下來就是罵她,使她認為自己有問題。我想請大家再感受和體會一下:“我這樣有什麼問題嗎?” “是你太敏感了吧?” “是你太小心眼了吧?” “是你開不起玩笑吧?” “是你無中生有!” “是你斤斤計較!” “是你情緒化!” “沒事找架吵嗎?”

當權力欲在這樣的家庭關係里,把受害者的情緒、情感困住,傷害她又讓她自我懷疑;她自己又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找不到問題,沒有出路又被辱罵的時候,施害者會告訴她:“為什麼會這樣?就是你的錯,就是你有問題。” 請問如果是你,你會有什麼感受?面對羞辱和挫折,你會不會覺得可能自己真的有問題?

通常,良心比較軟弱的受害者就會覺得:“話雖然很難聽,可是難道他說的就沒有一點道理?” “他有道理的話,那就真的是我有問題?” “我又說不出道理來,我沒有像他那麼會說,那應該就是我的問題吧!” 這個目的一旦達到,就給濫權者的權力欲更好的機會,控制你、貶低你、羞辱你,滿足他的優越感和權力感。還有:“我又沒他那麼會翻聖經,可能他講的是對的。” 到後來,這個受害方真的就會覺得“我要被逼瘋了!”然後,假如她又正好是善良的基督徒,其實不只是基督徒,大多數善良的人在講不出所以然又真心特別在乎對方的權益與好處的時候,往往會確定過錯方可能真的是自己。不然為什麼我的情緒都要崩潰了,但對方的情緒卻那麼穩定?

到這裡,除了困惑之外,受害者也會攻擊自己。一方面可能是因為太痛苦,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想要自己把”錯”改過來,於是施暴者就成功地在受害者的心裡製造了她和她自己的戰爭,也就是圖中情感虐待倒數第二個“製造心理戰”。然後,在她很痛苦,覺得自己要瘋掉了的時候,施害者還正好以她的狀態來向她證明、也向別人證明,自己的配偶真的有問題,並且“羞辱她”。這樣就可以讓他的配偶沒有任何能力反抗。

到這裡,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覺得好累啊?但是,有許多人幾乎天天都活在這樣的情緒濫權傷害的關係里。各位可能常聽到的“PUA”,也是類似的邏輯。

關於情感虐待/濫權的部分,我在這裡講得特別慢,是希望能幫助大家理解:為什麼家暴的問題是個人的問題,而不是關係的問題。什麼叫關係的問題?就是在這個關係裡面兩個人都有問題,他們關係里的問題是兩個人互相的問題所導致的。家暴的問題卻不一樣,它是個人的問題。因此,家暴的輔導和婚姻的輔導是不同的。這裡不是說受害方不是罪人。在關係問題當中,受害方會有自己需要悔改的罪;但是濫權傷害的問題是,加害方個人的問題。兩人的關係之所以有問題,是一方濫權傷害的結果;而不是因為關係有問題,所以造成濫權傷害。兩者絕非互為因果。

而,在濫權加害方還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需要悔改的時候,受害方所有真心尋求改善關係的嘗試,都會成為加害方再次踐踏、傷害受害方,以施展自己的權力的機會。你想要跟他溝通,你想要說“我們一起來改善我們的關係”,對他來說這就是一個好機會告訴你:“這是你的問題”,“你就是一個沒有辦法溝通的人”……所有這些尋求恢復關係的機會,當加害方以權力欲為主、當權力欲爆棚的時候,就會對受害方造成再次傷害。當加害方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受害方想尋求改善的意願反而很有可能變成繼續被暴力對待的機會。

對受害方來說,該怎麼辦呢?簡單說,我們的目標不是為了讓這個關係“變好”。因為這個關係會不會變好,主要取決於加害方。對受害方來說,我們的目標是學習怎樣正確地回應。至於正確回應以後關係會不會變好?不一定。“如何正確回應”會在下一堂課由另一位老師來主講,這裡就不再深入探討了。

濫權傷害的第三種方式:孤立隔絕。

孤立隔絕就是控制受害方說什麼、見誰、跟誰說話,控制她閱讀的信息、她的去處限制她跟外界的接觸用嫉妒、吃醋讓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這是濫權者可以用來保持自己不被曝光、質疑或挑戰的手段之一。但是,這會破壞受害者的情感連結需求。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是一個關係性的受造物。施害者為了讓自己的權力、做法、錯誤不被挑戰、不被曝光,他就傷害受害者的權益。

我們看看圖上所列的孤立隔絕的三種方式:

第一點比較好理解。第二點”限制與外界的接觸”,具體有些什麼樣的做法呢?在家庭里,是讓配偶、孩子盡量少和他們的親友接觸,甚至是對原生家庭的接觸。在職場里,可以是上司個人或同事、下屬聯合起來,故意不讓你知道一些工作上的信息,刁難你,讓你完不成你的工作,為什麼?因為你冒犯了他的權威。在信仰群體中,領袖可能會勸服所帶領的人:“我們這群人才是蒙光照的,別人不會理解我們,除非他們也加入我們,不然他們一定會對我們有消極反應,所以,我們也不用去接觸他們。”這是一種把外人當作敵人,關注外面的敵人以迴避正當的疑問,保持施暴者不被質疑的一種方式。各位請注意,我這裡不是說當牧師說,“有一些教義,有一些宗派是不好的,少接觸”,這就代表他要濫權傷害、要控制你。我講的是濫權傷害者為了滿足、維持自己的權力和控制欲、逃避自己被挑戰的可能,才去把他的會眾、學生或者他所帶領的這群人跟其他人隔絕。所以,教會跟大公教會有聯結是非常重要的。

在親密關係中,孤立隔絕的第三種方式是用嫉妒、吃醋的方式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這是在婚前交往的階段常常使用的手段。我們會在後面介紹,怎樣在交往階段就可以判斷,你的對象將來是否有可能會家暴。因為在交往的時候,他通常會說“這只是因為我很愛你啊!”“我很在意你啊!”“我只是吃醋啊!”“我只是……”這些都只是他合理化自己行為;他要擁有你、佔有你、控制你;他不需要你跟別人接觸等等的一種表達方式而已。

濫權傷害的第四種方式:淡化責任、否認與責怪。

意思是:這不是我的錯,就算我有錯,我會怎麼做呢?施害者會對造成的傷害輕描淡寫且態度不端正;他會否認曾經傷害的發生;他會轉移欺虐行為的責任他會聲稱“這個事情的發生就是你引起的”

有人認為,虐待者可能不會意識到自己是在尋求權力與控制,這也是很常見的。但是,就算他意識到了,他會怎麼說呢?他會說:

“我‘只是’希望她溫柔體貼(潛台詞是你要百依百順與卑躬屈膝),晚上6點準時做好一桌晚餐。”(潛台詞是:我有權利要你精準地滿足我對晚餐的要求。)

“我‘只是’輕輕推了她一下。她反應太誇張了。”(潛台詞是:你沒有權利對我有負面感受,只有我有資格。所以你這樣做,我就有資格推你而且你不準尖叫。)

或者他會說:“要不是她瘋狂尖叫,我才不會摔盤子。”(潛台詞是,你會尖叫不是我的錯;我會摔盤子是你的錯。完全抹煞配偶之所以尖叫,是他的濫權傷害帶來的後果。)

這些說詞雖然不同,但其實都是一樣的。“只是”、“要不是”、“但是”等說詞,相當精闢地總結了施暴者的一些心態。

濫權傷害的第五種方式:利用孩子

    這種 利用孩子的方式也是非常常見的。讓受害者覺得對孩子有愧,產生內疚感。很多母親會說:“我在這個關係里沒有辦法給孩子一個很好的家庭,很好的父母關係,我覺得是我的錯。” 讓受害者有罪惡感,然後,施暴者會說“你看,就是你的錯”。

利用孩子來傳遞信息,當他對你有需要的時候,他就要孩子來叫你。

如果已經離婚或暫時分居的時候,利用探望孩子的機會騷擾被害者。在實行保護令、禁止令的期間,利用可以探望孩子的機會騷擾她。

或者在關係里說:“你再鬧,我就跟你離婚,我要把孩子帶走,孩子是屬於我的。” 很可惜,常常在夫妻雙方爭奪監護權的時候,因為長期的情緒暴力或精神暴力造成受害方的靈魂和精神遍體鱗傷,她的情緒看起來很不穩定。此外她的經濟狀況也不好,其實是沒有什麼收入,因為她被控制、被限制在家裡,所以法院判決的時候常常會把孩子判給施暴者,這也是讓受害方很絕望的地方。

濫權傷害的第六種方式:標榜自己的優越地位

標榜自己的優越地位,因此就可以隨意使喚、欺負對方,這實際上也是一種霸凌。我是丈夫、父親、牧師,我是頭,我有上帝給我的權柄。這個權柄拿來幹嘛?所以,你要服侍我,你就是傭人。你沒有資格做決定,所有的決定我來做我是高高在上的主人,你要在下面垂手聽命。他自己決定到底男人跟女人的角色應該是怎麼樣的,你要按照他的方式來。

濫權傷害的第七種方式:經濟控制

這也是非常常見的家暴模式。施害者讓自己保持對財務資源的完全控制、拒絕提供資金和(或)禁止配偶上學或就業,從而迫使或試圖迫使他人在經濟上依賴自己。破壞受害者獨立自主的能力與信心,好讓自己可以控制她。

這怎麼會是暴力呢?其中一個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的方式是,這八個工具,不是獨立出現的,也不是按照既定的順序出現的;通常它們是充斥在整個權力與控制的氛圍中,有時是這個,有時是那個,有時施暴者同時拿起來的是好幾樣的工具,而這一切,就是他與受害者的在濫權傷害關係里的”生活”模式。

最後,濫權傷害的第八種方式:施壓和威脅。

我們先來看一下有哪些內容:威脅傷害她威脅離開她威脅她自己會自殺威脅向福利機構告發她,目的是讓她撤銷對自己的法律控告,甚至讓她做違法的事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讓我們看見,要用到這一個工具,一定同時也會用到其他七個工具來促成威脅的效果。但在這個工具中,有一個更明顯的目的,就是要逼受害者放棄自己的權益,屈服到甚至願意為了施害者而違反良心與法律。

接下來,請大家一起思考兩個問題:

  1. 為什麼這些也叫暴力?

請大家來和我一起思考一下身體暴力和性暴力。請大家想象一下,有一個人,跟你有親密關係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學校的老師、職場的同事或上司……只要隨他高興或不高興,他就可以利用他的權勢任意對待你的身體,或許用煙頭燙你,或許用熱水淋你……請問你會有什麼感受? 恐懼、羞辱、沒有安全感、絕望、無助、沒有力量……這些感受會不會因為皮肉之痛復原後就消失了?不會。

而且,大家有沒有發現,這些感受是和前面提到的經歷”情緒暴力和言語暴力”的感受是一樣的?面對有形的暴力,你還知道自己是為什麼難受;別人還會理解你。可是無形的呢?受害者很難表達,很難說清楚;他自己都很困惑,別人就更不容易理解了。

在這裡希望幫助大家可以看見:身體暴力和性暴力最終要達到的目的,也是精神傷害!讓你失去力量、判斷、思辨、感受的能力。他要的不是你“不敢”反抗;而是你“不能”再反抗他!

希望這一段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無形的精神暴力、言語暴力和情緒暴力,不管從權力和控制的角度,或是從它們所造成的傷害結果來看,為什麼都是一種“暴力”。

2、施暴者濫權,是越了誰的界?侵害了誰的權益?甚至他侵害了誰的權力呢?

到這裡,希望大家已經感受得到,什麼是”一段關係中的權力與掌控的失衡”。它和平常夫妻吵架、打架不同,不同之處在於“權力和掌控的失衡”。接下來我想花最後一點時間,來和大家簡單看一下:對施害者來說,如果權力欲在輪盤圖上爆棚了,那麼他侵犯的是誰?他侵犯了他們什麼樣的“權利/益”?有沒有可能同時也就侵犯了他們的”權力”?

很明顯,人際關係中濫權傷害的一方傷害了受害者的各種權利/益。從輪盤圖可以看到,這些權利包括:作為上帝的形象被尊重(不分性別、種族、社會地位、身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人身安全、活環境的安全、隱私與私人財產的安全;你有權利與子女、朋友、家人建立良好的關係;追求職業生涯的發展;建立獨立自主、負責任的生活能力……大家可以自己繼續羅列。但我個人認為,其中最重要的權利,恐怕是侵犯了良心的自由,因為它會讓一個人真正活出榮耀神並且享受神直到永遠的人生最高目的。換句話說,濫權傷害在傷害了什麼?他在傷害的其實是別人可以自由跟隨上帝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說,濫權傷害究竟傷害了誰的權力呢?是的,施害者不只是讓自己的權力入侵、傷害了被害者的權益範圍;他所侵犯的,更是至高上帝的主權與權利。

在舊約《列王紀上》11章,因為所羅門王拜偶像,神使以色列王國分裂成了南國和北國。南國是猶大,北國仍叫以色列。神把以色列的十個支派賞給北國的第一個王耶羅波安。那時猶大不服,招聚了便雅憫支派要來與北國爭戰;神卻主動派先知告訴所有人,這是出於神。於是,耶羅波安就這樣,幾乎不費一兵一卒,靠着神派先知來說了三句話,就安穩坐在了王位上。他的“權力”是出於神的主權,他應該照上帝的心意來治理北國。後來,神又定下南國的耶路撒冷仍是北國與南國共同的敬拜中心,南國北國的所有君臣、百姓都要按照神揀選的地點與方式來敬拜神。

耶羅波安知道神的權力、權柄比他更高嗎?他知道是神的權力、權柄使他坐在王位上嗎?他當然知道。但他沒有把神當成他王權的倚靠,而是看成了威脅。因為經文立刻就寫道,他害怕北國人去耶路撒冷敬拜神,他們的心就會歸向南國的王,以至於把他殺了。他的權力欲使他自己懼怕,懼怕一切有可能讓他從權力高峰下來的任何因素。於是,他操弄百姓的良心,鑄造了兩個金牛犢,騙他們說“這就是領他們出埃及的神”。他不要北國人自己心裡有判斷,他要他們聽他的判斷。他還自立祭司配合他,剝奪人民敬拜神的權利,他侵犯了上帝的權力。上帝用嚴重的方式警告,但他仍不聽,百姓也配合。《列王紀上》14章,上帝說,整個北國都會因此被拔出、交給仇敵。而整本《列王紀上》都反反覆復地說,北國的王仍然“不離開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

與耶羅波安相同的是:有施暴問題的基督徒、弟兄姊妹、重生得救的人,你知道那位至高的上帝,賜你各樣權柄與恩賜的主,你知道祂才是你和你身邊所有的人的主嗎?但你卻用盡各種方式,用脅迫、恐嚇、羞辱,要逼着他們以你為最高權威、為王,而且上帝的權柄與律法都不可以挑戰你。你知道,你正陷在與耶羅波安一樣的大罪里嗎?

而你與耶羅波安不同的是:當你為了你的權力,急着把神從別人的世界擦去,讓別人都看不到神、不順服神,只看到你的時候,你知道你的神卻為你放下權能,受羞辱,為你而死,為了要賜給你與祂一同作王的權利和權力嗎?當這位神要帶領你和你身邊的人進入真理,要得自由,與基督一同做王的時候,很有可能你說你在服侍祂,實際上卻是在帶着神託付給你的人,陷入一種權力的壓迫中。你知道他們的哀哭上帝能聽見嗎?你已經被拯救要脫離這大罪,基督要你與祂一同坐王的權利也不會被收回。

求神幫助我們,開我們的眼睛,光照我們內心的黑暗。求神光照我們的時候,我們的頭不要閃躲,讓我們看見祂的榮耀是何等大!何等好!祂讓我們與祂的榮耀有份,感謝神!求神讓我們可以用祂給我們的權利和權力來敬拜祂。

結束禱告

天父,謝謝禰,謝謝禰這樣的權能、偉大、尊榮!我們每個人都冒犯了禰,禰竟然還顧念我們到一個地步,願意放下這一切,不只是進到我們的生命里來指教我們,禰還願意為了我們受羞辱、受痛苦、受死。主,謝謝禰!禰復活、禰被天父高升,這是應當的。主,藉着禰的高升復活,禰把禰的義賞賜給我們,而不是貶低和羞辱我們。主啊!求禰這樣的愛和恩典,光照在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我們當中也許有加害者,受害者,也許兩個都不是,我們是學習者,想要成為幫助者,我們都能領受禰的恩典。主,我們感謝禰,也願禰用這樣的恩典吸引我們,讓我們在這一路上可以因着尊重你的緣故,真正地服侍禰,真正地服侍人,真正地彼此相愛。主,謝謝禰給我們今天晚上的時間,求禰垂聽孩子的禱告,也祝福弟兄姐妹們晚上的休息,禱告奉救主寶貴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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