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中的濫權傷害”系列講座:第四講|教會如何介入幫助受害者

Grace老師

我們之前已經討論了什麼是濫權傷害、它的後果以及怎樣從聖經的角度來認識它。從這堂講座開始,我們會分三個不同的部分來討論教會如何介入幫助受害者、加害者及受害的家庭。讓我們先做一個開始的禱告。

親愛的阿爸天父,感謝讚美禰,禰是昔在今在永在的至高神,我們感謝禰。禰所賜的主耶穌基督是至高的主,但又為我們的緣故道成肉身、降卑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謝謝禰所賜的聖靈;謝謝禰所成就的救贖工作,讓我們眾人可以在這裡,無論在實際的生活當中遭遇如何、景況如何,都可以來抬頭仰望禰;知道禰是聽禱告的神,禰是有恩典的主,你是永恆不變的、亘古常在的主宰者。感謝禰,也求禰的靈運行在今天的會場當中,預備我們眾人的心在禰面前打開,如同好土;願禰的話語真的落在裡面,能夠幫助我們更多地認識禰,並且通過禰的真理和生命跟禰相連,並且得着生命,且得的更豐盛。把以下的時間恭敬仰望交託在禰手中。這樣的禱告不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字。阿們。

今天我們的題目是教會如何介入幫助受害者。首先我們要看一看誰是受害者。在墮落之後的破碎世界當中,我們的處境、反應和內心都是被污染的。所以談到受害和加害的問題時,教會中常常有三種比較常見的反應:

第一種是認為每個人都有責任,沒有受害者。因為每個人都是罪人,所以在人際關係的衝突當中,沒有一個人可以說“我沒有任何罪性的反應,所有的責任都是其他人的。”所以往往我們做關懷服侍的牧者或同工,首先會說“你先反省禱告。”然後,在這個過程當中要兩個人都去反省自己有哪些需要在神面前悔改的罪。但是,卻在這個過程當中,忽略了關心受害的人,去真正地聆聽、真正地看見這一個人。

比如,一位弟兄遭人報復導致他開的店鋪被打砸搶,自己的身體也受傷。事後,雖然他的身體復原,但內心的陰影卻讓他很難回到店理工作。迫於經濟的需要,他不得不回去重新打理業務,於是他就跟牧師求助。但牧師卻在這種情況下,跟他身邊的弟兄姊妹說,他只要先去饒恕對方,就可以從陰影中走出來。這樣的例子就屬於第一種類型的反應。

第二種反應是覺得每一個人都是受害者。特別是在今天的世界文化當中,大家會比較多地在從受欺、受苦、受害的角度談問題等。這就會導致另外一個極端,覺得沒有人應該出來負責任;因為每個人在這當中都是受害者,都在苦難當中。然後,大家就在這個議題上只作一些比較寬泛的討論就結束了。

以家暴中的施暴者為例,可能他自己從小就被父母虐待,或者在辦公室的濫權傷害中曾經是受害者。這種情況會很容易讓大家進到另一個極端,認為施暴者和被害者都是一樣的受害者。

第三種反應可能對受害者的壓力更大,就是反過來去責怪受害者。覺得是不是你哪裡做錯了,是你挑起衝突才觸發加害人對你採取這樣那樣的行動。而這種情況實際上是對受害者的再度傷害。

有時候,就像前幾場講座中老師們所分享的,受害者可能會很混亂。有自責、極端的情緒,甚至在情緒當中會傷害他人或者傷害自己,表現得非常不成熟,有很多的弱點。這種情況,會讓身為旁人的我們很容易就在他們身上找到錯處,然後指責他們;就是這類的例子。

在《路加福音》當中記載的好撒瑪利亞人,大家都很熟悉。當時律法師提的問題是“誰是我的鄰舍?”但耶穌講了故事之後,把這個問題翻轉過來說:“在這三個人當中,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從律法師的角度,他考慮的是:“我要遵循神的律法,從‘我’的角度誰是我的鄰舍?”但耶穌問的問題是:“你要從你的、以你為中心的思考,轉換成為以那位受害者為中心的思考,從他的角度來想一想,誰才是他真正的鄰舍。”

在討論傷害或加害的時候,很多時候我們會比較注重頭腦的概念和知識,做一般意義上的討論和論辯,卻忽視了在最重要最大的誡命中,神讓我們看見的“關係”,看見怎樣去實踐“愛神和愛人的關係”。《詩篇》82篇3~4節說:“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申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具體怎麼做,聖經當中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以賽亞書》1章17節說:“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這些都是實踐當中要實際去做的,而不只是聽和說而已。尋求解救、伸冤辯屈,而且對象常常是弱勢的、無依無靠的受害人群。

從教會介入的角度,我們來看一下教會內的受害者。我們知道教會中就有受害者,不是說教會外沒有;而是,為什麼教會內會跟外面一樣,有受害者?有幾種可能的原因。

第一,是加害人的欺騙性。有很多加害人是有雙重的生活,在人前一個樣子,人後一個樣子,而且會鎖定一些軟弱的人群施害。曾經有人採訪在監獄裡那些因多次性侵而入獄的人,問他們為什麼、怎麼做這類的問題。他們當中不少人會說,在教會中比較容易鎖定一些軟弱的人群,讓他們容易假扮並且被接納;他的欺騙性比較不容易被看穿。

第二,是看守者沒能夠辨認出狼在羊群當中。有時候是因為輕信;有時候是傾向大事化小,因為大家都很忙;或者找一些理由、借口;或者事實擺在面前,但是拒絕去承認。原因有很多,有的是本着真是很良善的心,要去包容、要去接納;但有的時候,是不願意承認、不願意看到一些東西。

第三,是有些教會的領袖本身可能就是加害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很不幸,往往會導致教會中的混亂,造成很多哀傷,甚至分裂。比較軟弱、可能被鎖定的一些弱勢人群,包括兒童、老年人、殘障人士、女性或過往曾經歷過傷害(包括原生家庭傷害)的人,或是在向人揭露一些傷害的過程中曾有負面經歷的人(比如,不被人相信或再度傷害等)。這些人往往在情緒或認知等各方面都會受到很深的影響,會被那些有欺騙性的加害人特別鎖定,成為攻擊的對象。被孤立的人,或者是缺乏資源得不到照顧的社會邊緣底層人士,都是特別容易成為受害人的人群。

這裡要特別提一下對孩子的影響。在這些傷害當中,很大部分的比例是孩子。這方面我們之後有另一場洪老師專門來講。我這裡只講兩種傷害,一種是直接的傷害,一種是間接的傷害。對於孩子,直接的傷害是非常多樣的,有生理的、性的、言語的、情感的等各個方面;不只是主動的加害,或者是被動的消極地去忽略、忽視孩子應該被滿足的一些需要。因為孩子的身體和腦部都還在發育的過程當中,心智沒有成熟,所以有些影響對他們來說會非常深遠,後面的講座會仔細講。

我這裡特別想提的,是間接的傷害。有時候孩子並沒有親身受到攻擊,但他們目擊身邊的家人和成年人或其他人受傷害,這樣的小孩很多時候會在界限上非常模糊。他會覺得一切都是自然發生臨到自己頭上的,自己不是一個主動的行為人,所有事情都被動發生;他會不懂得怎樣說不,怎樣好好表達自己的需要和感受。之後還會有其他一些類似多動症等的癥狀,因為他在目擊這些傷害的過程當中,會引發很深的痛苦,但因為他幼小,不知道怎樣去說,怎樣去思考,所以會有一些癥狀會被誤診。最嚴重的影響是,孩子們對人際關係的不信任,對他人的不信任,這對他們將來跟人的互動,甚至在屬靈上對神的認識,都會有很深遠的傷害。還有傷害的代際復刻,等這些孩子長大之後,可能會重複小時候所看見的這些人際關係當中的互相傷害。

舉一個例子,有一個小孩子從小目擊父母互相爭吵,互相傷害,主要是父親對於媽媽的傷害,但媽媽也會在情緒非常沮喪絕望的時候回擊。父母雙方自幼都經歷過很多創傷,他們的父母跟上一代都在歷史當中經歷過很多的創傷,所以父母親本身都有很多隱含的和顯明的焦慮緊張,在生活中有很多的壓力。其實最初父母是恩愛的,但慢慢的就變成爭吵,然後到父親動手,孩子就一直目擊這些過程。等到孩子成年之後,到她自己做母親之後,她的媽媽很傷心地發現,這個孩子的婚姻生活中的家暴情況在重演。她家是三個孩子,老大是抑鬱,曾有自殺的傾向;老二也在青少年時開始抑鬱焦慮。像這樣的例子真的非常多,很不幸的就在我們身邊。

現在我們來看教會如何幫助受害者。

前面講的第一點是,到底誰是受害者,哪些人群比較容易受傷等。接下來我們要具體看一下教會怎樣去幫助他們。我們主要會從三個方面來談:

第一個方面,是針對受害者內心的很多創痛。很多情緒上的痛苦、思維上的混亂,還有在屬靈上的很多疑問,針對這些我們需要給予聆聽和接納,幫助他分辨澄清,並且引導他在信心上更加堅固,這是第一個方面。

第二個方面,是非常具體的一些威脅。身體上的威脅,對於孩子的威脅,是不是需要報警等,我們也需要提供各種非常具體、合宜的幫助,讓他能夠安全地找到資源跟支持。

第三個方面,是長期的幫助。前兩方面的幫助實際上都是短期的、當下的;我們需要真正幫助受害人能在屬靈里生命成長起來,真正有力量、有智慧,幫助他可以跟神同行,而不是只是依賴於身邊的一些幫助者。

我們從第一點開始。首先,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視的一點,是聆聽。比如,有一個小孩被性侵,但父母親為了維護加害者(舅舅)和家族家庭的臉面,故意不出面保護這個小孩。還有一個例子,丈夫多次出軌,並家暴妻子,但當妻子向夫家娘家訴說的時候,卻被責備並送回夫家。大家都怪她,甚至有一些很不堪的話說,“因為你長得丑,你有哪個問題,所以先生才會出軌,才會打你。”聆聽和接納非常重要,為什麼?因為首先,當一個受害者在人際關係當中受害,特別在親密關係中,大多數都是自己認識、熟悉的人。在這種關係當中受害的人,你要她來找你,打開自己的心告訴你所受的傷害,把她的傷口、把她的羞恥、把她的軟弱之處暴露給你,需要非常大的勇氣。前面洪老師說過,找她輔導的一位姊妹,雖然已經講到這個問題,但花了三個月才真正願意信任洪老師到一個程度,願意把自己內心很深層的東西講出來。所以,當受害者跟你講的時候,已經費了那麼大的勁跟你訴說,卻還是沒有被聽見,甚至於被再度傷害,那種痛苦是真的無法形容。

受害者需要被看見、被聽見,而不是在那個時候被責怪。他們甚至需要有人為他發聲——如果有些人是從來都不知道怎樣為自己發聲的話。他的情緒可能是羞恥,可能是內疚,或者是非常強烈的憤怒,或者是自責——向外發不出來時就向內,甚至於在屬靈上有懷疑和疑問。很多時候他們是不可愛的,他們的表現並不是很有智慧,也不是很有平安,也沒有很多喜樂,所以甚至他內心還會有懼怕,甚至是有一些報復的衝動和傾向,這個時候其實也要去想一想他內在的害怕是什麼。我們真的需要很多耐心和接納來聆聽,在所有這些表現的背後,他的內心當中,那些傷害對他所造成的影響具體是在哪些方面。

這裡需要指出,有時候我們不同的人出於不同的動機,出於好奇或其他,就非常想知道傷害事件的細節,反覆問很多這方面的問題,卻忽略眼前受傷害的當事人。這樣做的時候,實際上也會是一種重複性的越界傷害。另一種可能也是我們比較好意,比較衝動,急於要改變現狀,急於要幫助他脫離痛苦,看着他受苦,我自己很難受。這種狀況可能馬上要他跳過幾個步驟,立馬有喜樂,有悔改,馬上饒恕,這個時候可能會反而加重對方的痛苦。我們需要很清晰地明白,同理、理解、了解、建立信任需要陪伴,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很多的耐心。

另外,在最初階段需要尊重對方的界限。因為很多時候受害者的界限一直被被人踩踏,沒有人尊重他的界限;所以,在這時我們也要非常有忍耐、有愛心地尊重對方的界限。如果他覺得現在不想跟你分享很多,或者他還沒有準備好去面對那些讓他非常痛苦、自己都不願去想去看(一想一看就會發瘋發狂)的那些事情的時候,我們也許需要有一些靈活度,按照他們覺得可以的進度和適宜度來跟他溝通和聆聽。就如《詩篇》10 篇17~18節所說:“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愿,禰早已知道(原文是聽見)。禰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為要給孤兒和受欺壓的人伸冤,使強橫的人不再威嚇他們。”

除了聆聽和接納以外,很需要的第二個方面就是明辨和信心。這會非常需要重生而來的亮光。因為在受害人的處境當中,他不僅需要被看見、被接納、被聽見,他還需要在這些混亂、懷疑當中,得到從聖經來的清楚啟示,並且幫助他有智慧來分辨明白髮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怎樣的,在堅實的根基上認識神、信靠神。

首先,很重要的一點,在聖經的各個不同文本當中,都很清晰地描述了人在墮落世界當中的苦難。我簡單舉一個例子,就是《約伯記》。約伯的經歷當中,他遭遇突如其來的苦難的時候,很詳細地描述了各種各樣的反應,包括生理的反應和心態的反應等。比如:

  • 身體上的苦痛。《約伯記》中6章7節講到他覺得食物沒有味道;7章4節講到根本無法入睡。
  • 內心極重的愁苦。第6章2-3節:“惟願我的煩惱稱一稱,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里。現今都比海沙更重,所以我的言語急躁。”
  • 羞恥感。在10章15節;“我若行惡,便有了禍。我若為義,也不敢抬頭。正是滿心羞愧,眼見我的苦情。”
  • 不得安逸。3章26節:“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
  • 入侵性的思想情緒,7章13-15節:“若說,我的床必安慰我,我的榻必解釋我的苦情。禰就用夢驚駭我,用異象恐嚇我。甚至我寧肯噎死,寧肯死亡,勝似留我這一身的骨頭。”
  • 與此相連的就是逃避。他說:“惟願我得着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6:8-9)
  • 強烈持續的負面情緒的反應:“我未曾吃飯就發出嘆息。我唉哼的聲音湧出如水。”(3:24)“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16:16)

這些只是《約伯記》中的一些例子。大家還可以從其他不同的文本中看到非常多類似的經文;特別是在《詩篇》當中。

《詩篇》的很多內容實際上是指向並在耶穌身上成就的。所以,如果我們可以打開經文,把這些經文指給受害者,讓他明白:神知道;耶穌明白我們的苦難;祂曾經經歷過、祂了解哀傷,並且祂還會再來施行審判;因為祂是那位唯一可以真正審判的主,祂沒有罪,而且為我們受死。十字架證明神愛祂的百姓;神認真對付罪;祂與我們同在,並且明白你的痛苦。看見這些很重要。因為,很多時候,特別是在反覆受害的過程當中的受害者–,加害者會讓他非常混亂,他自己也會覺得“為什麼?”比如說,受苦者常常會發疑問,“為什麼神讓這些事情臨到我?”“神看見、聽見我了嗎?”“禰會幫助我們嗎?求禰幫助。”其實,當禱告的人把神這個“祂”變成“禰”的時候,他的內心已經在反轉,已經從遠遠地在討論、分辨神,到就近地問“禰會幫助我嗎?”“求禰幫助”的背後,實際上是很強的信心。雖然在那麼深重的苦難當中,他還在轉向神,面向神。像很多《詩篇》的作者一樣向神呼求,並且確信祂是會幫助我們的。《詩篇》的44篇23- 24節:“主啊,求禰睡醒,為何盡睡呢?求禰興起,不要永遠丟棄我們。禰為何掩面,不顧我們所遭的苦難,和所受的欺壓?”26節:“求禰起來幫助我們,憑禰的慈愛救贖我們。”這背後是很多的哀傷重擔,但同時又是很強的信心。

所以我們在幫助受害者的時候,真的需要很多的溫柔耐心,來了解受害者的信心狀況是怎樣的;讓他們來表達,哪怕是對神的疑問也沒有關係。因為他現在找到教會的你;不管你是專業做輔導的,還是普通的弟兄姊妹,還是傳道人,他來找你的這件事本身就說明他是在找神,他的心是向神敞開的。所以當他有這些疑問和各種各樣情緒的反應時,沒有關係,我們好好地去理解、聆聽,並且幫助他們在主里有盼望,幫助他們首先看見神聽見並且會拯救。第二,神會通過試煉來看顧我們,叫我們在患難當中也歡歡喜喜。患難當中神有祂的心意;即使在試煉當中,也信靠神是良善的。很多時候,當災難或不好的事發生時,人如果是一個拜偶像的心,就覺得我對神那麼忠心,所以神應該讓所有的好事都發生在我身上。但如果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雖然在試煉當中,但神不改變,祂的良善是不改變的”;這就會有一個很大的安慰,因為知道神聽見並會施行公義。還有就是神是全能的、有主權的。很多時候加害人用各種方式威逼利誘或者是情緒操縱的一些特殊方法,讓受害人感覺他是無所不能的,他能在背後控制一切的事情,讓受害者經常感覺簡直就是逃不出這個人的魔掌心。但是,如果我們從信心和聖經的啟示清晰地幫助他看見,加害人的行為只是暫時的,他的掌控不是無所不在的;只有神是全能的、有主權的;神不是無動於衷;祂沒有忘記,祂有祂的時間;主說“我必報應”,對不對?這些屬靈的真理可以幫助受害者很清晰地分辨,並幫助他穩固他的信心。

然後很重要的是聖靈的同在。幫助受害者看見,我們已經是在聖靈里、有屬聖靈的新生命,並且正在經歷屬靈生命的成長。神國度的拓展,其實也發生在我們生命改變的過程當中。當我們在經歷這些難處也好、祝福也好的過程當中,我們的生命如果依靠聖靈的話,就是在看見神國度的擴展。神看見並且聽見夏甲跟她的兒子。神甚至在我們裡面支搭帳篷。神賜下光。聖靈是有能力的。加害人常常會封鎖受害者的各方面,不讓他交朋友,掐斷他的各方面聯絡等;讓他感覺好像沒有什麼人可以衝破這一層一層的封鎖。有時候受害者也會想:“你看我身邊這個加害人,外面看上去非常好,每個人都說他很好;我自己是情緒常常不穩定,我跟別人說,別人肯定不會相信我的。”所以他會有這樣一種誤解,或者是一種因為對方的加害所造成的一個假象,就是覺得沒有任何力量、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穿透所有這些封鎖來幫到我。但是如果我們從聖經的真理跟他講,聖靈無處不在,而且祂可以穿透任何的攔阻,沒有什麼可以把我們跟神的愛隔絕。聖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穿透任何的攔阻,進到我們裡面賜下光,光一定會勝過黑暗,耶穌基督的靈所到之處都有更新的能力。這些也會很好地安慰到受害的弟兄姐妹。

以上是第一部分的幫助。 第二部分是非常具體的威脅。這當中有人身的威脅,有心態上的威脅。包括受害者如果是孩子的話,我們在幫助他們的時候,也要根據具體是哪些威脅,來提供非常具體的安全資源和支持;不能說我只是跟你談談話就可以了。很多時候,他的人身安全真的不只是拳打腳踢;而是生命的威脅,比如鎖喉等,尤其是在酒精藥物的影響之下。有時加害者會用孩子來作為威脅手段,使受害者長期忍受虐待也不敢不順從,擔心不然會對孩子造成怎樣的後果;這甚至會讓他游移不定,不敢聲張、尋求幫助。

人有神的形象,當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需要維護合理的界限。必要的時候受害者應該要離開,尤其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需要尋求幫助,而不要因為羞恥感或所受的威脅或其他一些要挾而保持沉默。另外,我們不要認為傷害人身及其他毀滅性的行為是無傷大雅的;加害人常會在這方面強調,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我‘只是’罵你”,“我‘只是’威脅你”等,“哪有什麼大不了的”。但是聖經的啟示中,主耶穌自己也很清晰地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其實加害人才是處在長遠危險的那一方,因為不公義的行為,背後最終實際上是針對神的,而神會對抗所有驕傲的逼迫者。

剛才說到,在一些情況下,特別是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界限是很重要的。因為威脅是具體的,所以我們的幫助也需要是具體的。比如,有的時候需要就醫,幫助他找到醫院;有的時候需要報警;有的時候需要提供臨時的安全住處;有的時候幫助受害者系統地整理整個案件,逐步去走一定的程序;甚至有的時候教會領袖要跟加害人對質,並且要求他們交賬等。

這是一個在危機中,教會的群體委身付出愛心跟受害者建立信任的過程,需要耐心和持續穩固的幫助。就好像一場自然災害之後,我們需要實地去探索災難的範圍和影響,同樣地,在人際關係的傷害當中,尤其是長期的傷害虐待,也是如此。不管受害人是成年人還是孩子,我們都需要仔細評估這幾個方面。比如:生理、內心、環境、靈性、人際關係等方面,具體在這個人身上受傷害的程度,然後在這些方面逐一去建立合理的界限,保護安全,建立穩定性,並且是可以長期維持的安全和穩定性。這裡還要特別提一點,假如有自我傷害,甚至是自傷傾向的時候,也需要有及時的輔導和治療,不要輕視忽略了。

第三部分就是長遠的、長期的幫助。這個時候我們就要想一想,教會幫助受害者的目標到底是什麼?有一些極端,是因着對“受害者”、“創傷”這些詞彙的誤用,用到太普遍,導致讓人走入另一個極端。他會用這些詞彙來定義自己或者他人。比如,認為自己是一個受害者,把自己鎖定在負面的經歷和感受之內;甚至期待沒有苦難,我不應該有這些苦難,整個世界都不應該有苦難;假如我沒有得到自己欲求和期待的,就會埋怨神,對人發怒甚至傷害自己。很多時候在信心比較軟弱的時候,很容易會走到這一個極端。

或者,另一種走極端的幫助,是把受害者定義為一個受害人,用這些經歷——比如家暴、性侵、虐待等——來定義他們;很多年過去了,都只是讓他們安全、被動安全,讓他們只是被動地接受保護,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安全。這種定義受害者的方式,會攔阻他們發展主動性,與神與人連接,尋求在基督里從上面來的智慧和成長。這不但不能幫助他自己站起來,甚至可能會導致受害者一味或過度地依賴於小範圍內的一些稱義、證明。因為這些人認識我,他們熟悉我了解我的過去,所以在小範圍里我是被稱義的、是有公道的,討到了說法。有時這可能會演變成跟濫權傷害的加害者相類似的模式,把受害者局限在:“你就好好地受保護,你什麼也不要做,你就一直在我的小圈子裡不要出去”的局面,反而會對受害者造成再度的傷害。

所以,我們要想一想我們幫助的目標是什麼?人際關係當中的敵意有各種不同的樣態、不同的強度。其實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看到,自己在不同程度上都有怒氣和仇恨的問題。常見的情況是兩個罪人彼此傷害;而不是一個不可能被救贖的怪物,在逼迫另一個完全不需要救贖的無辜的人。我們都在怒氣這個問題上需要悔改、需要恩典。所以,在幫助探究的時候,我們需要很具體、仔細地探究這些傷害,尤其是暴力傷害背後的細節;看見哪些是常見的、共通的罪,哪些是獨特的、個人裡面的問題。

總的來說,第一個目標是心,而不只是行為層面上的一些改變。我們是在心的層面上對生活樣態進行一個根本地重建;而不只是控制一些行為層面上的表現和後果。要暴露人心的問題,目標是幫助人從自我中心的假想世界裡走出來,認識神所掌管的有恩典的真實世界。

第二個目標就是,不要只是解決主要的、大的爆發。很多時候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些大的衝突事件上,但我們同時也要解決罪性在一些細小處的表現,比如論斷、抱怨、易怒、鬥嘴爭執等。

很重要的就是,我們的幫助如果不是指向活着的主基督的話,實際上並沒有從根本上幫助受害人有翻轉和成長。比如,幫助他看到神是忌邪的、聖潔的,萬物在神面前是赤露敞開的。很多時候,受害者在這些傷害事件中隱藏,加害者願意看到你把它隱藏起來,這樣誰都不知道他在他的小世界裡是唯一的主宰者、主控者。但越把它掩蓋起來,在裡面對人的影響和傷害就越大。所以,如果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見,在神裡面,萬物是因祂而造,為祂而造,從祂而造的,而且是在祂面前赤露敞開的;看見神是聖潔又慈愛的時候,就會真的幫助到受害人。

另外,我們也要幫助他看到,人是想要控制、想要有強大的權勢,但是主耶穌才是真正的審判者,祂的震怒是真可怕的,遠遠勝過暫時有權勢的任何一個人。我們需要讓他看到,超越時空的永恆的主耶穌是誰;耶穌有豐盛的恩典;祂是神的羔羊,為我們的羞恥、罪疚、軟弱和失敗(這些是受害者的經歷,常常是他們整個的經驗),為著我們祂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那些活着的人不再為自己而活。祂的寶血足夠遮蓋,並且潔凈一切,而且祂從上面白白地賜下恩典和智慧。這裡我們也是要常常提醒受害的弟兄姐妹,就像《提摩太後書》1章7節所說:“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要像《羅馬書》所說:“不要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這個時候不是愛仇敵更少,而是愛仇敵更多;或者說去從不明白什麼是愛,到學習領受神的愛,然後去學習把那種愛活出來,在新的生命裡面活出來。

下面我要用一個家暴的例子來看看怎樣具體去做。請大家特別留意,在採取以下的具體步驟之前,要先評估是否有人身傷害或生命危險的情況。人身安全的保障是最首要的。一定要在受害者人身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教會是站在受害者這一方時,長時間、幫助受害者慢慢逐漸開始着手進行下面幾個步驟:

第一,受害人要挪去自己眼中的梁木。這是在說,你要為自己有罪的回應承擔自己的責任。但是,要小心不要變成是在要他為加害者的暴力或虐待負責任。相反的,要很清晰地幫助他看見,雖然受害人自己是有各樣問題、有罪性的回應,特別是受害的時候,但是這些並不是加害人施以暴力和虐待的理由,所以他不需要為加害者的罪來負責;他只要承擔自己的責任。

第二,去掉弟兄眼中的刺。因為《利未記》19:17說,“不要在他的罪中有份。”在人身安全無慮的情形下,要鼓勵受害者,不要一味地承受罪,默默地在暗中受傷,反而要讓加害人知道他這是犯罪。這樣的溝通實際上是出於愛,為的是醫治,而不是為報復或者加害。他們甚至可以在第三方的面前對質;但這需要智慧,分辨在什麼場合合適。受害者是要自己在兩個人單獨的時候談?還是要到第三方面前?要談到哪一步?首先,你要先在兩個人中間,然後再走下一步。比如,你可以問他——用一種很平靜的語調,但是很清晰地問他——,“為什麼你覺得我是你的敵人?” “對受害人殺氣騰騰是有什麼理由?”“為什麼要毀掉他和這個關係?”然後也很清晰地告訴他,承受的這一方、承受怒氣和仇恨的這一方是什麼感受。然後還可以問他,是否覺得他的太太有什麼問題;也問一下他自己是不是有問題。當一個人在施暴的時候,他往往是沒有語言,沒有思考的;他在激烈的情緒當中,其他部分的腦區是關閉的,這些很清晰但比較客觀的、不帶情緒的問題,實際上有可能可以開啟對方的思維。

第三,是饒恕。在走這一步的時候,不要讓加害人的請求饒恕成為對話的結語。請大家記得前面幾位老師講的濫權傷害的輪盤和家暴的周期性反覆循環,很多時候是有暴力期、蜜月期、瓶頸期,慢慢積累,然後又會再施暴。所以千萬不要讓加害人的請求饒恕成為一個了結,相反,那只是開始,是和解過程的才開始。

第四,採取小的步驟。幫助受害者採取小步驟來面對、幫助加害人。長期積累的問題,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解決的。如果加害人願意改變,可以問加害人他會採取什麼樣的具體步驟來改變,而不是你強加給他。這個時候是他自己告訴你,他想用什麼樣的改變,具體一步一步小的改變。我們可以和他一起來看一看是不是可以做到,再走下一步。比如,以謙卑和能力來回應不敬虔的怒氣,就像《箴言》所說的:“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也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去問,用這些問題來詢問他的內心,就像《雅各書》當中說:“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所以很多時候問題要問到內心:你為什麼要毀掉這個關係,背後到底你想要達成什麼?是什麼促成你有這樣的行為?

我們接下來看第三部分,就是幫助者的幫助。教會在幫助受害人的過程當中,一定要知道和認識到我們自己的有限。每個人都是罪人和受苦的人,但是感謝神,在主耶穌基督里,我們又是聖徒。建立信任需要時間,需要我們真的有謙卑,知道自己不能。很多時候,受害人所經歷的苦難的時間,遠超過他來找輔導的時間,你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期望去解決他所有的問題。很多時候,真正的力量真的只有來自我們自己跟主耶穌和聖靈的連接,主是真正的安慰,是真正的幫助者。只有幫助受害人跟主耶穌有連接之後,那才是長遠的能夠維持的一種幫助。

還需要了解,這一個具體受害的人需要學習,需要禱告。他的有些經歷,我們自己並沒有經歷過,我們也不知道他發生的受害災情的嚴重程度;他的有些生活經歷真的遠超出幫助者的生活經歷。但是,在當我們一起仰望神的時候,就知道人所有的經歷都不會超過神所知道的;而且我們每個人明天都有新鮮的嗎哪,新鮮的恩典,每早晨祂的恩典都是新的。我們常說幫助者自己都可能會耗盡,很容易耗盡,然後也會有疲勞。但是如果我們自己是跟真正的幫助者相連接的話,我們就有取之不盡的嗎哪和幫助,也能幫助受害者直接跟主相連。

另外很重要的是,要幫助他從自我封閉的狀況中走出去,跟人和社群有連接。很多時候,這也是為什麼不只是需要一個幫助者,還需要教會的大家庭里各個方面的幫助,使這種對受害者的幫助能在神的家相連接。

濫權傷害發生在人際關係當中,背後的動機是操控,這是一種對親密關係的變態索取,是通過踩踏他人來維護自己的高傲和主權。受害者則是在應該被接納和被看重的親密關係之中被加害;可以是親情、友情或婚姻的關係,或好友、同事、同工的關係。他們常常會在羞恥、追究、失敗、軟弱當中尋求遮蓋,期待討回公義、清白、身份和尊嚴,但是不一定清楚會不會有結果。

我現在舉一個實際的例子。受害者是幼年時遭遇性侵,加害人是她的親生父親。她一直壓抑,被誘發之後想起往事就非常氣憤,要討一個說法;但是跟家人溝通的結果是被拒絕,甚至被羞辱、被毆打;之後導致嚴重的精神方面的癥狀。她在血氣影響下常會表現得比較高傲,論斷他人,甚至會暴力衝撞,不能跟人有正常的人際互動。但私下是非常渴慕親情、友情、愛情,在戀愛關係當中時而高傲,時而指責操控對方。她在整個很長的一段生病期間,多次發病時都有基督徒幫助她慢慢地走進教會,後來她也尋求聖經輔導。牧師和弟兄姊妹們做了很多事情,不僅幫助她找醫療資源、找工作、提供食物、找住宿等,還幫助她分辨。通過讀經、禱告、溝通和聆聽,分辨哪些不是她的過錯,哪些是處境,哪些是血氣的反應等;更重要的是幫助她認識自己所害怕的,內心裏面所渴慕的,然後幫助她認識耶穌是最重要的。

後來她慢慢通過自己在教會的生活、讀經、禱告,看見至高的主耶穌降卑。特別是在讀福音書的時候,認識到神對人不離不棄的愛,剛好跟她所遭受的虐待、毆打等相反。她也了解到神羔羊的替罪犧牲,真正能夠遮蓋她所有的羞恥、自責和軟弱。雖然從人那裡得不到公道清白,但基督至高的義和潔凈卻是白白地賜下。這一切幫助她一點一點地開始看見,並且反省自己很多血氣的反應。她開始經歷福音的大能,經歷新生命的成長,慢慢有真正的能力去面對衝突,因為很多受害人很難去面對衝突,面對人際關係當中的緊張等,她也去反省並慢慢控制自己的血氣反應,學習怎樣去愛身邊的人。

經過很多年,當她真正認識基督以及跟基督相連所帶來的恩典反轉能力的時候,她才一點一點開始能夠更多地有釋放、有智慧、有成長,最重要的是有了從神賜下的清晰度。本來是混亂的生活,才真正有一種安全感,並有真正的力量。所以與主相連並跟神的家相連才是真正的幫助、持久的幫助,會給我們源源不斷的真的生命。

我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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