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 第一講 |生活在灰色的世界中(3/4)

講員 | 吳老師

性取向與“關係和行為”

在性別議題上,許多文化會隨時代變遷而改變或混淆。例如,認為性取向與性別認同都非二元對立,而是多元的。“非二元”“性別光譜”“跨性別”“泛性戀” 等新詞充斥在跨性別者的性別困惑與身份認同中。當今,中國社會也在推動性取向的“去病理化”。性別認同大多仍是二元的男與女,但性取向則並非如此,有各種不同關係與行為的組合。

關係”更多是指性取向與受吸引的對象,而“行為”是指與性有關的行為。對多數人而言,當我們說某人有同性的性傾向時,就是指他受到同性吸引,對異性不感興趣或沒有性吸引的感受。

性取向有不同的類別,理解時容易混淆。分類的方式,首先要區分一個人的性別認同為何,即認為自己是跟自身生理性別不同的女性、男性或其他性別(其他性別很少,多數人專註成為男性或女性)?其次是區分這個人的性彆氣質(陰柔或陽剛)、情慾吸引對象情感吸引對象

在當今世界與社會,甚至連“情慾”與“情感是受什麼性別吸引”等都可以被分別開。比如說:我與女生在一起時有強烈被支持、被接納的感覺,但我可能不受女生而是受男生的情慾吸引;或我既受女生情慾吸引,也受男生情慾吸引,不在乎對方性別;又或我認為自己無性慾,但在情感方面有同性情感的需求。這正是特別灰階的部分,有如此多的選項。信仰群體中或多或少也有受此困擾的人,可能你沒有發現,不會留意,但他們確實存在。

我曾陪伴幾位在教會中很認真、熱心參與服事卻有這些掙扎的弟兄或姐妹。但具體該怎樣回應和陪伴這樣的弟兄姐妹很需要智慧。他們有些人可能正在受到同性試探,被同性吸引,但平常不會表現出來。有時一個人仍能與異性正常交往,甚至結婚,但不代表他不再受同性試探與吸引。很多時候,他們自己也不明白為何會有這些感受。當我們在教會談論相關議題或開玩笑時,需要留意可能有人正在軟弱掙扎中。我們需要敏感、謹慎地回應,使人不會感到被拒絕,而是可以來到基督面前。

性取向為何那麼重要?

為何許多人要為這個議題大聲疾呼?為何在某些國家或地區,人們要努力爭取同婚合法化?因為性取向定義了他們的身份——他們要在社會中爭取被接納,被視為正常人,權利受到保障。社會規範界定何為正確。當一個人的性取向與普通人不同時,就想要去定義身份,尋求被接納。人在混亂中,需要做選擇並且形成自我,而這種選擇並形成自我的過程極為不易,非常痛苦。

其中一位我所陪伴的會友,坦承說自己不是想故意隱瞞。過去的他是在否認自己有這樣的掙扎,以為進入異性交往關係後,情況就會好轉。他在做選擇嗎?是的。他在形成自我嗎?是的。許多人為自己的性取向大聲疾呼,甚至選擇做無性別者,他們也是在選擇自我,形成自我,而且是一個需為自己負責的自我,他們身上因此扛着許多重擔。

隨着文化的改變,當今的權威已從信仰群體、家庭、國家轉移到人的理性與喜好中。性取向也被影響。我的身份不再由他人給予,不再由信仰群體、家庭、國家給予,而是由我的理性與喜好來定義。從我所做之事,我與誰相處,來定義我是誰。因此,儘管性取向有許多種類:男同性戀者、女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無性別吸引者等,但每一類都在定義一個自我的身份,以關係與行為來定義自己。這是不應該的。

三、基督徒與身份定義

許多人可能會問:可否定義自己為“同性戀基督徒”或“男同性戀基督徒”?我聽過一個特別打動我的回答:在這稱呼中,“基督徒”是一個名詞,而“同性戀”或“男同性戀”是一個形容詞,形容詞不應附加在“基督徒”之前。我們可以是一個“仍在性取向上有掙扎的基督徒”,卻不應稱自己或別人是“同性戀基督徒”。因這意味着,在我的身份中有某個部分,是我希望不會被基督徒身份所影響和約束的,是我仍可自己做主掌權的。但當神呼召我們成為基督徒轉向祂時,我們的身份就是在祂裡面的。我們仍有罪性,仍有掙扎,但我們的身份卻是在耶穌基督里。

性取向常會影響我們的身份。你會看到:若一個人是同性戀者,他的大部分生活、交往和朋友關係也都是同性戀者;他嘗試以這樣的方式來界定自己的身份,甚至界定人際關係與行為。

為何我們平常不討論這些話題呢?或許,首先是因我們對“人論”缺少認識。多數信仰群體很少探討整全的人論,很少探討人論中的身體,這導致基督徒對“身體、性別、慾望”抱持矛盾態度——不是壓抑就是放縱。這也導致我們在遇到跨性別或同性吸引的掙扎者時,很難用整全的人觀去牧養。

前面提到的那個案例,我在後續的牧養和陪伴工作中,跟他有一些約定。我很直接地說:“我會三不五時地突襲你,詢問你是否仍有掙扎,是否有得罪神的行為。”他同意並希望我這麼做。但我必須坦承,因為羞恥文化根深蒂固,我需要花大力氣才能做到。我們從小被教育性是很隱晦、很骯髒的話題,提到性就會感覺尷尬、丟臉,而不能開誠布公地討論。這使掙扎者無法區分罪感與羞恥,只能選擇隱藏。所以,即使我知道對方同意,也知道對他有益處,我還是需要立下心志,需要不斷禱告,確認自己是在做正確的事,才能經常去詢問他。

群體與接納

我們也需要知道,現在的世俗文化、社交媒體和教育系統,都在強勢地重塑年輕一代對性和身份的想象。信仰群體若沒有明確的神學回應與關係陪伴,許多年輕人甚至中年人都會被淹沒在輿論浪潮中。

前文提到,很多有同性性傾向、被同性吸引的人,會活在同質性高的人群中,除了尋求一種身份認同,也是在尋求被愛和接納。“同志圈”非常團結,他們接納別人的軟弱,開放地討論各種問題;很多人在這樣的關係中感覺被愛、被接納、被包容。

我們需要問自己:如果這些人在教會中,我們對他們的愛會比他的同志圈愛他更多嗎?我們更友善嗎?我們更支持他嗎?這裡的支持是指在他的掙扎中鼓勵、陪伴他,不是贊同他做的所有事情。我們的愛是否讓他真的覺得在基督里是被接納、被包容的?如果我們缺少這樣的回應和陪伴,便只會變得越來越冷漠,漸漸失去這些人。

現在的文化告訴我們:認同即真實,身體可塑,界線是壓迫。當人們掙扎時,若我們沒有真的伸出手去幫助和陪伴他們,那麼他們要面對的就是來自人的嘲笑和貶低。

文化告訴人:“只要認同自己的性別,就是真實、可靠、可信的,你比你的身體更大。沒有什麼事是不可做的,界線是對你的壓迫。”但聖經卻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

聖經的光讓我們從混亂回歸秩序,就是上帝的創造秩序:“神就……照着祂的形象造男造女。”(創1:27)性別的差異是神學事實,而非文化假設;身體與靈魂的合一反映上帝的智慧;男與女的互補揭示創造的美善。我們知道這些真理,但真理並不只停留在性別界線和性取向上;真理顯明我們真實敬拜的對象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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