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第三講問題解答(2/4)

講員 | 張老師

問題八:受試探本身究竟是不是罪?若一個人心中並無不當私慾(如同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那麼承受魔鬼的外在試探就不算為有罪,是這樣理解嗎?

答:在許多處境下,人確實會不可避免地在外在環境中接觸到引發慾望的事物;面對外在試探,信徒當做的是警醒克制並選擇逃避(林前6:18,提後2:22,雅4:7,箴4:14-15)。然而,唯有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全然無罪、心中毫無墮落敗壞的私慾;祂受外在試探卻全然聖潔、勝過誘惑(來4:15)。凡亞當的後裔都承受了墮落人性的殘餘軟弱,因此外在誘惑往往容易與內在私慾產生共鳴。外在受到試探本身並不等於已經定罪,但一旦內心放縱、順從並姑息試探,罪便由此產生。正如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28所指出,“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外在的目光接觸本不是犯罪,也無可避免;但若任由內心滋生貪戀,便構成了心思意念中的罪。同樣,神警誡該隱說:“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慾望本身需要被聖道引導與歸正;若任其取代上帝,便會淪為心中的偶像。《雅各書》1:13-15對此闡明得極為透徹:“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問題九:在個人生活中陪伴經歷掙扎的朋友時,應當如何把握平衡,既勇敢持守真理,又能在愛心接納中保持良心平安,不致妥協聖經原則?

答:這份關懷的心愿非常寶貴。你可以繼續真誠地做他的朋友,若對方願意接觸信仰,可陪伴其參加教會聚會與查經。在真理上必須持守聖經標準,不淡化亦不美化聖經所啟示的罪,同時溫和地表明這是神聖潔的心意,而非個人設立的要求。若對方暫時難以完全認同,也無需決絕地切斷關係,而可繼續以神的恩典與接納來服事他,耐心地撒下真理的種子。許多時候,人在性與性別層面的深層掙扎,往往交織着成長創傷、負面情緒、被棄感與孤獨等根源性困擾。因此,在日常陪伴中不單單聚焦於性別議題,而是給予長期的生命關懷與見證,往往更具屬靈的影響力。

問題十:若講座中提到“表達親密、渴望伴侶本身不是罪”,那麼如果經歷同性吸引的人在關係中不涉及性行為,僅僅尋找彼此陪伴,這是否合乎聖經?關於“動機與方式的劃分”應當如何理解?

答:渴望被愛與尋求陪伴,本身是神創造人時所賦予的正當情感需要,這本身並不是罪。然而,實現這一需要的方式與對象,必須順服上帝所設立的創造秩序。神設立的婚姻聖約唯獨存在於一男一女之間;若將這一親密伴侶的渴望投射於同性關係之中,即便未曾發生具體性行為,其關係的本質依然偏離了神所設立的創造心意。普通的友情可以提供健康的陪伴,但若在同性之間建立具有伴侶排他性質的親密聯結,實質上依然是對上帝創造法則的偏離。因此,無論是否涉及具體性行為,唯有回歸神所設計的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聖約秩序,才能得着真正的生命滿足。

問題十一:面對自認為具有“天生”傾向的同性吸引者,應當如何給予合乎聖經的幫助?

答:迄今為止,醫學與生物學界並未發現任何具有決定性的“同性戀基因”。某些人確實主觀感受到自己的傾向彷彿是“生來如此”,但在墮落世界中,即便某種心理或慾望傾向感受上深植已久,亦不能作為順從其行為的合法依據。人不能因為自身存在某種軟弱傾向,就放棄自律與悔改;相反,信徒需要在聖靈與恩典中尋求節制與更新。我們的天性受始祖墮落的普遍影響,但神的救贖與後天的聖靈工作能夠切實塑造並改變一個人的生命。

問題十二:在輔導過程中,受輔導者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原則與方法上有何根本區別?

答:對於已重生的基督徒受輔導者,因其領受了聖靈的內住並順服聖經權威,輔導員可以直接基於神的話語與誡命予以勸勉,引導其倚靠聖靈的大能活出與蒙召相稱的新生命。而對於尚未信主的受輔導者,輔導員當立足於普遍恩典與創世法則與其溝通,給予關懷與同理,並着力將其引向福音的核心與基督的救贖;因為在尚未重生得救之前,人缺乏屬靈的生命能力按照聖經要求做出根本性的改變。

問題十三:聖潔的性唯獨發生在夫妻之間,但講座中提到“同性傾向者的悔改不一定必然轉變為異性戀”,這一觀點應當如何理解?

答:是的。即使一個人在信主後其內在的同性心理傾向未能立刻或完全轉變為異性戀,這絕不意味着他無法真正得救。真正的悔改在於順服真理,停止違背神旨意的性行為,轉而在基督里竭力追求聖潔的生活。其心理傾向的醫治與重塑,或許需要一生的成聖過程。十字架的救贖大能遠超過性層面的困擾,基督的寶血全然遮蓋真實悔改者在性方面的罪愆。在全然敗壞的墮落世界中,每個人身上都存留着不同層面的罪性軟弱;基督徒的核心身份並不建立在性傾向之上,我們乃是蒙神救贖的“神的兒女”。成聖是一個持續漸進的屬靈爭戰,一個渴慕順服神、竭力過聖潔生活的人,上帝必賜下足夠的恩典伴其一生,而神的恆久忍耐與慈愛遠比人的生命更加廣闊長存。

問題十四:經歷同性吸引的人通常不會主動走進教會,請問教會應當如何建立更加包容與友善的接納氛圍?

答:教會大門的敞開,始於信徒內心的悔改與擴容。牧者與教會領袖若渴望服事在性別與性取向上有掙扎的人群,首先當調整自身的心志,效法基督的柔和謙卑與憐憫心腸。在講台與教導中,引導全體會眾以真理和恩典看待身處掙扎中的人,並恆切為他們禱告。每當涉及此類議題,言辭之間當滿溢基督的愛心與溫柔。教會群體的這種生命見證,會自然流淌在日常交往與文字分享中,使身邊那些深陷掙扎卻默默觀察的親友、同事與鄰舍切實感受到溫暖。真正的門敞開,往往不是高調的呼籲,而是教會藉着活出沒有假飾的愛與純潔見證所產生的真實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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