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不懷疑:對約書亞·哈里斯事件的反思
作者|陳鴻瑋牧師
我們懷疑上帝的恩典的持續性
我們懷疑我們的信仰的堅決性
我們懷疑此問題呈現的根本性
誰是約書亞·哈里斯(Joshua Harris)?他少年得志,二十多歲就因所寫的一本《不再約會》震撼美國基督教界,成為瞬間興起的美國著名福音派牧師。他三十齣頭就接手美國馬里蘭州著名的超級教會聖約生命教會,擔任主任牧師。他也是美國“YRR運動 ”(Young/Restless/Reformed,指年輕又帶勁的改革宗運動)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什麼是YRR運動?就是一群像哈里斯一樣的人,以動人的文章和魅力的演講著稱,其神學觀基本上偏改革宗傳統(不過不是完全一樣);認為傳統教會模式已經沒法有效地使人歸信,教會需要革新和突破,要以熱情的激勵,勇敢地跟文化對話交流;更多使用現代工具(包括多媒體社交、網絡、傳媒;福音大會;後現代表達法),渴望重新包裝傳統神學。本人曾經在一場大會上聆聽過約書亞·哈里斯的教誨,受益良多。然而,他最近在網絡上引爆了一系列的震撼彈。
第一:他宣告自己最出名的代表作《不再約會》是錯誤的。第二:他宣告與他的妻子決定“分開”而做“好朋友”。最後也是教會最震驚的:他宣告自己“不再是基督徒”,也就是說,他表明已開始懷疑基督教福音的教導。因為懷疑,導致他必須公開宣告沒法再認為自己是基督徒了。
這一系列的震撼彈不只在美國轟炸,對中國的信徒也是晴天霹靂。因為他的書幾乎都有中文翻譯,在教會與神學院廣為使用,對新一代的年輕信徒影響甚深。然而,這位過去十幾年來被大家視為基督教明日之星的聖經導師,福音的傳遞者,卻突然叛教,怎能不讓人內心五味雜陳?有氣憤的,有可惜的,有批評的,有包容的。然而,對於約書亞·哈里斯事件,教會與信徒應當反思三大問題。
第一:難道得救的人也可以叛教?
第二:對神職人員的心態及對其教導的態度。
第三:這個問題的根本性,中國教會與信徒應當學到什麼功課。
第一點是大家最直接關心的問題,就是俗稱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爭議再次浮上檯面。如果連約書亞·哈里斯這種曾是美國著名大牧師的人都可以叛教,豈不是證明得救的人是可以又“不得救”的。因為,誰敢說他曾經沒得救?沒得救能講那麼多的好道?能寫那麼多的好書?能讓那麼多的人因他而信主嗎?然而,教會與信徒要記得,我們的信仰是以神的道為中心,是因為上帝如此說,所以才是真的。基督教信仰不是觀察的信仰,不是現象如此表達,所以就如此;相反,是以上帝的話為準則,因為上帝如此說,所以一定如此。現象告訴我們從無變有是荒繆,道成肉身是神話,然而,因為上帝如此說,所以必是如此。
在教會歷史當中,哈里斯不是唯一的教會之星叛教的例子。猶大也許是最典型的。大家想想,教會通常會差派誰來為教會管錢?是隨便選個人嗎?誰都可以管理錢財嗎?當然不是。教會負責管錢的一定是大家公認“非常屬靈”、“信仰成熟”的人,猶大能夠被委任為管錢的,外在見證想必如此。然而,福音書的旁白,卻讓我們一開始就看到了猶大的心。他雖然外在見證是跟隨耶穌的表率,內心卻是屬魔鬼的。最後,果然為了自己今世的私慾而出賣耶穌,顯明他一開始跟從耶穌只是為了自己今世的好處,當發現跟隨耶穌沒前途了,就馬上背叛。福音書對猶大的處理,不是讓人驚訝怎麼一個曾經真心歸信的人也會背叛耶穌,相反,是一開始就表明猶大雖然曾是門徒中的一份子,卻從來不是真心歸信的,所以他後來背叛的舉動不但不讓人震驚,而是“理應如此”。所以,福音書特別提到就連猶大賣主都是“耶穌允許的”。這不是耶穌無助的認命:“唉啊,猶大曾經那麼信我,今天居然為了幾個錢就背叛我,我輸了,猶大,你要賣就賣吧。”也不是說猶大是為了成就救恩而被神無理犧牲的真信徒,以後去天國再補償他;卻是表達出就連耶穌被賣,都是神在主導。不是耶穌失算,看走了眼,而是正如神在舊約時使用外邦人來達成祂的旨意,完成祂的救恩,新約中猶大賣主,也完全掌管在神的主權計劃中。
早期教會也因“教會名人”受不了羅馬帝國的威逼利誘而叛教受到很多困擾,他們對此有深刻的討論,基本上得出兩大結論,對今天的我們很有幫助。
第一:聖經本來就預言教會歷代都會有叛教者,這不是福音的失敗,也不是上帝拯救的能力不夠,甚至上帝反而會在他們生命中賜予屬靈能力使用他們,然而最終卻顯明他們本來就沒有被神揀選而得救(掃羅/猶大)。
第二:這些被上帝使用過的人,只要是教導正確,符合神的道,雖然最後顯明本身沒得救,然而神的奇異恩典,仍使用他們的口讓眾多人得救。只要這些人堅忍到底,就是真得救的人。因為得救在我們的神與主耶穌基督,不在神使用的器皿。就像保羅所說,我們被神使用的人只是“瓦器”,真正有能力與價值的是瓦器內福音的寶藏。福音的能力與功效在於神自己,不在於神使用的瓦器。
其實哈里斯事件會對我們有那麼大的震撼,還不是得救神學的探討,而是這事引發我們內心的恐懼,就是,如果連曾經是美國福音派名牧的福音寵兒都不得救的話,那麼我怎麼確定我是不是一個得救的人?我會不會是下一個約書亞·哈里斯,辛苦一生為主而活,最後一刻卻發現自己原來沒信?到最後是虛空白忙一場?聖經對此也是早有勸勉。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像我一樣奇怪,為何聖經教導“假老師”“假信徒”時,並不是強調其神學的錯誤,而是暴露他們內心追求的私慾與邪惡,藉此表明誰是假跟隨者。比如《猶大書》對假信徒的教導:
4 因為有些人偷着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
8 這些作夢的人,也像他們污穢身體,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
12 這樣的人,在你們的愛席上,與你們同吃的時候,正是礁石〔或作玷污〕。他們作牧人,只知餵養自己,無所懼怕。是沒有雨的雲彩,被風飄蕩。是秋天沒有果子的樹,死而又死,連根被拔出來。
16 這些人是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
18 他們曾對你們說過,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
19 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這段話,不是作者評論教會外的人,而是作者提醒教會,我們當中會不斷有披着羊皮的狼存在。這些人厲害之處就是披着羊皮,也就是他所說所論頭頭是道,完全“符合聖經”,所以說是“披着羊皮”他們把羊模仿得唯妙唯俏,蒙蔽了教會。然而,聖經還是賜下真理的教導給教會來分辨他們,就是這些人不會追求聖潔的生活,而是把神的道重新詮釋,讓他們可以放縱情慾(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讓他們可以污穢身體,餵養自己,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隨從自己不敬虔的私慾而行。《猶大書》的作者幫助教會理清,這些人,即使外在再怎麼“屬靈”,也是19節說的: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的人。
也許你會說,這怎麼安慰我?我有時候也會被私慾戰勝,隨情慾而行,會餵養自己高過奉獻給神的國度,怎麼可能有完人從來不犯這些錯,這不是更把我定罪了嗎?其實不然。聖經所說的不是對此掙扎的人,就是聖經顯明了聖潔的樣式,我們依靠福音,依靠聖靈,依靠神的話每天跟罪爭戰,依靠基督治死罪,追求聖潔。成功了,我們感謝主;失敗了,我們在沮喪中信賴主耶穌的救恩,認罪悔改,持續地仰望主並依靠祂。然而,《猶大書》所說的人,沒有這些掙扎。相反,他們內心追求的就是情慾、私慾、放蕩。他們為了能夠利用教會達到目的,就巧妙地詮釋神的道(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利用教會的良善,信仰的單純,慈愛的心,來達到自己內心的私慾。所以,除非你是這種人,否則你就不用擔憂你的未來是不是也“不再是基督徒”。
約書亞·哈里斯事件應該讓我們反思的第二大問題,是對神職人員的心態及對其教導的態度。美國文化有一種“明星/追星心態”,其實是一種偶像崇拜。我喜歡/認同的電影明星、體育球星、政治之星等,他們所說的一切話,甚至跨過他們的專業領域,就一定是不可置疑的真理,如果有人敢批評他們,我就會捍衛到底。
這種心態也延伸到教會內。信徒對自己教會的牧師、老師、長老、執事、同工等不滿意,覺得他們沒有“明星架勢”,教會的崇拜也不夠“精彩”,“振奮”;教會不夠“窩心”,沒有“被愛的感覺”。這種追星的心態,導致信徒開始向外追求以彌補此空虛。這也造就了一些“明星牧者”,透過其明星架勢的振奮人心的教導,讓人窩心的寫作,讓信徒服從他們超越了其本身所屬教會。他們對聖經的教導理解,不再依靠教會的傳承,甚至不屑於此,而是以其追求的名牧為主。教會不再是信徒安息的地方,反成了信徒指責批評之處。因為他們追星的名牧呈現的理想,讓他們對自身教會永遠看不順眼,永遠有嫌棄的理由,教會的敬拜團契變成了黨派集結。“我是屬某某名牧的”,“我是屬某某名神學家的”。對牧師的講道永遠不滿意,對教會的教導鄙視,彼此質疑。
當然,我不是說要盲目地絕對服從自身教會傳統與其神職人員的教導,我也不是說牧者就不能服事大公教會。我自己就是跨教會教導服事的牧師,在各處教導眾教會與眾信徒。然而,我的意思是,信徒不應該以人為準則。就像保羅所說的,我們所誇的只有一位,也只能有一位,就是基督。我們的終極準則所追求的是基督的福音,不是他人的詮釋。我們是以聖經的教導、基督的道為最高準則,不是以某某名人的寫作為評判一切的準則。如果你的基督徒真理與生命的追求,只是局限於屈指可數的幾個人的著作與教導,那你的基督徒生命一定是殘缺不全的。我們不要驕傲地認為靠自己不靠別人就可以讀懂聖經,然而,也不要以為依賴當代幾位名人的著作就好。如果在教會外看到了能夠幫助教會的真理與做法,要記得聖經比喻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一個身體如果長期缺乏營養而導致體弱多病,答案不是馬上吞下所有的補品與藥物,或激烈運動想要一步登天,這樣會導致不見其利,先見其害。如何有智慧地讓基督的身體一天天朝着天國的榮耀成長,會考驗我們的智慧與愛心。
其實追星心態最危險之處,不是追星者的偶像崇拜,而是被追星者因而受到的誘惑。名利和權力的影響力很容易讓人腐敗。當一個人被萬人擁戴,能夠一呼百應的時候,很難沒有“我就是救世主”、“捨我其誰”的心態。這會讓他們,尤其是靈命資歷沒有一定時間磨練就爆紅的人,沒法再接受別人的提醒、評論、糾正,卻將自己等同於基督在世的代言人,抵擋與批評我就是抵擋與批評基督。當人一有這樣的心態之時,就開始了墮落之路,為了自身認為重要崇高的目的,開始對一些罪的誘惑麻木。國人可能不太知道,美國這幾年,多位在YRR運動中曾經吒吒風雲的名牧都被揭露,要不就是自身的罪(姦淫會友,欺詐公款,欺凌會眾),要不就是參與掩飾自己得力助手的罪。身為基督徒的我們,當然惋惜與禱告,希望他們認罪悔改,我們不是幸災樂禍。然而,應該讓我們驚訝的是,為何這些一生研讀聖經的人,一生服事神的人,一生追求天國事工的人,會發生這些事情;而發生後,又是選擇掩飾為主的處理方式。很簡單,被偶像化的人會有越來越自視甚高的誘惑,直到等同神的地步。一旦如此,如果自認是神的代言人,一切行為都以我為準則,則萬事為我益處皆可做,就不足為怪了。因此,為了自己的信仰完全依賴耶穌基督,也為了憐憫我們神職人員不要受到不必要的誘惑,要順從神而不是順從人。
約書亞·哈里斯寫的書還可以看嗎?當然,我們不是固步自封,不燒書,不禁書。我回想哈里斯以前在大會上的教導,仍非常受益。今天他就算他自己不認同書的內容了,書中還是有很多良好的聖潔男女關係的勸勉。單單從這點來說,哈里斯所寫書中的教導,只要教會認為是符合聖經與福音的,當然可以閱讀。然而,我們在教牧上也要明白人的軟弱。人很容易偶像崇拜,尤其是我們喜歡自己認可的人、事、物,對影響我們內心的書籍作者,更是如此。這就是智慧的抉擇了。如果你認為你只是欣賞其內容,是追求神而不是追求人,當然可以。
最後一個問題:中國教會與信徒如何從約書亞·哈里斯事件學到功課,到底問題的根本性在哪裡?雖然中西方文化大不同,然而說到人的軟弱與罪,其根本性是一致的。當我們認為我們這個人/教會/機構,可以代表神在今世的作為,捨我其誰,那就是墮落的開始。聖經要我們追求的聖潔、誠實、忍耐、受苦,軟弱才有剛強,缺乏才是富有,等等,都變成了阻擋達成自我目標的絆腳石。
美國的近代福音派超教會大運動,確實建造了一些超級大教會,成就了不少名人,造就了不少事工。然而,最近幾年這些運動的名牧、教會、事工,一個個曝光了罪惡的事,導致教會解散、分裂,信徒絕望、憤怒,受害者與日俱增。讓信徒更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平常被崇拜的名牧,居然都是知道內情的局內人,他們不但沒有盡到保護羊群的基本職責,反而彼此掩蓋、遮醜。
約書亞·哈里斯事件教導我們最大的功課,不是辯論他有沒有得救,也不是評論他對天國的功過,而是教會回歸到基本:
對內 —— 門訓會眾單單依靠上帝的道、基督的福音,追求聖潔的生活,活出基督的樣式;
對外 ——持續地傳福音,宣教,植堂。
其他的,就讓上帝來賜給我們驚人意外的恩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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