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不完美家庭”講座系列04:家是愛的訓練場
作者 | 洪奕蕾博士
英國作家C.S.路易斯在他1952年的一封信中,說了一段很有意思的話:
“當我學習愛神比愛我最愛的人更多時,我就會比現在更愛我所愛的人。當我以犧牲愛神為代價來愛我所愛的人,或者用我最愛的人取代了愛神時,我就會逐漸不再愛我最愛的人。當我把最重要的放在最前面時,次要的不會被削弱,反而會因此增加。”
當我們談論如何經營愛時,我們必須知道神就是愛,基督耶穌就是愛。
總的來說,愛是一種訓練,不是一種感覺。
《約翰福音》15章9-12節說:
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里。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我們可以怎樣愛神?不是因為我們能力可以去愛神,而是因為神先愛人。我們回應神的愛的時候,才有足夠的能力去愛人。四福音中講到愛神和愛人這兩大誡命時,就講到要先愛神,然後再愛人,我們是回應神的愛才能愛神、愛我們的鄰居。
第二條誡命通常被稱為律法的總和,因為它依賴於第一條誡命,又對如何應用第一條誡命不可或缺。例如在《加拉太書》5章14-15節,保羅勸告加拉太人:
“全律法都包含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但緊接着的16節是:
“我說,你們當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 體的情慾了。”
使徒保羅關心的義不是儀式上的純潔(就是行割禮),而是通過愛來表達自己的信仰,
“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所以弟兄姐妹,當然護我們用我們的配偶取代了神的時候,我們的婚姻肯定會出問題。當我們愛的時候,我們要知道愛是從基督開始的。
愛人的態度:是一個事工,而不是操縱
我們走進婚姻時,常期望配偶來服事我,可是神卻教導我們在婚姻關係中去服事配偶,這是一個事工。家庭是我們服事的一個崗位,當我們問怎麼去愛我的配偶時,先想一想我們的態度。
“這是個事工”的意思不是說我們就永遠不吵架,只是我們需要先想一想我們的動機是什麼?我們心裏面要的是什麼?舉個例子,如果我為我的丈夫做所有的事情,是因為我希望他可以愛我,那這是自私的愛。因為你是希望透過你所做的事得到回報:你希望他可以接納你;或者你不想跟他吵架,因為吵架太煩了–這不是愛。有一些人在輔導的時候,會覺得自己在丈夫面前完全沒有價值,所以丈夫講什麼都聽,其實這也不是愛。
那什麼是愛呢?愛是當我看到這個人的時候,不是看到現在他的樣子,而是以神的眼光去看他;不是只看他現在還有多少缺點,而是看到神在他身上的目的。
這意味着我把這個人看成是為了上帝、而不是我自己的目的而存在的。
那什麼是操縱呢?就是當我們無論是吵架或者不吵架,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為了讓自己得到好處。
操縱是我不再把配偶當作一個人來對待,而是當作一種為了我的快樂而存在的東西。
比如說,因為我多讓你幾次,我就可以買一個最新的蘋果手機;或者說我為了不想吵架,就避開不談所有的問題;我同意我丈夫的請求,希望他能答應我的請求,等等。這些都是操縱,不是愛。就如《羅馬書》12章9到10節所說的: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退讓。”
從態度開始的意思,也是指我們看人的時候是有恩典的。恩典的意思是:我不是為了自己能得到什麼,而是單純地向對方靠近——即使他們“不值得”。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麼不好,或者對方有多麼好,而是因為我白白地接受了神的恩典,所以我也願意把神給我的恩典跟我最親密的弟兄或姐妹分享。
愛是一種選擇
很多時候,我們所在的文化告訴我們,愛是我的感覺:我感覺我今天很愛你,或我感覺我今天不喜歡你。當我感覺我不再愛你,或者當我感到痛苦和傷害時,我就會結束這段關係,因為我只想感受到愛。可是聖經不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如果你的愛是基於第一印象,那麼遲早會改變。因為你對這個人的感覺會因為他們能為你做什麼而改變。愛是一種選擇,不是一種感覺。
這個社會告訴我們,我們要跟着感覺走;是因為我覺得我愛你了,所以我就有行動出來。可是實際的情況其實是相反的:當我們有行動的時候,我們也就會有感覺。
當然,愛確實涉及情感,但我經常發現,這些情感實際上可以從行動中生髮出來!
舉個例子。幾年前的我,又要讀書又要上班又要帶孩子,蠻累的。有一天我上了12個小時的班,回家大概要開兩個小時的車,我一直在路上想回家了我要先洗澡吃飯送孩子去睡覺,我自己也要休息,因為我很累。兩個小時我都想着可以回到家就好好休息,那是很美好的事。可是我回到家的時候,一開門就看見孩子們都穿得很好看,坐在樓梯那裡等我,然後我先生說:“你回來啦,我今天給你一個驚喜,我要帶你出去吃飯。” 如果你是我的話,你就可以想象其實我很不高興。因為我想了兩個小時要回家睡覺,他卻說要帶我出去吃飯。可是我看到孩子們很高興地坐在那裡等着,我也知道這是我先生表達愛的方式。他希望透過帶我出去吃東西,表示他知道我很辛苦,他想要幫我分擔。所以我就想了想說:“好吧!你給我五分鐘換衣服。”其實我很不想出去,很想睡覺,可是我看到他為我把一切都準備好了,那我就說好,我出去。我洗了臉,換了衣服,坐在車上跟他出去,從家裡開到那個餐廳大概要20分鐘。我聽到孩子們在車上興奮地講着他們要點什麼餐,我先生也跟我解釋為什麼要去這個餐廳,為此他做了兩個小時的研究。在這個過程中,一開始我的行動雖然去了,但我的情感還是不願意的。可是當我聽孩子說得那麼高興,又聽見我先生為了讓我有這個驚喜做了多少準備,我發現我的心就慢慢投入到了他們的交談裡面。當車停在餐館前的時候,我是很高興的。所以,我們的行動會改變我們對事情的看法和感受。如果我說我不要去的話,我的感受就還是不高興對不對?可是因為我看到他怎樣用他的方式來愛我時,我改變了我的行動。雖然剛開始我不願意,我心裡不舒服,可是慢慢的,因為我的行動變了,我的感受也慢慢地變了。
很多時候,這個社會告訴我們的東西跟聖經不一樣。事實上,憑感覺去愛人是一種非常自私的愛。如果愛主要是一種感覺上的情感,那麼你只會當那個人激發你內心的情感時才去“愛”他;我們只是因着我們的感覺去愛別人。但《聖經》教導的愛並不是我從這個人身上得到什麼,或我對這個人的感覺;而是我願意給這個人什麼。我願意給他時間和忠誠嗎?我願意把他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不是因為我對他有多少“感覺”。
在消費者的愛情模式中,自我被置於關係之前,你要從中獲得一些東西。但在盟約之愛中,關係被置於自我之前。
其實愛是一種非常有益的感受,當我們有行動的時候,我們的感受就會跟上來。在這個婚姻盟約中的愛,什麼是最重要的呢?不是我們自己,而是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還有我們跟人之間的關係。
所以在這個婚姻的盟約里,我們不再是只看到我們自己,而是要把兩個人變成一體。你的需要變成我的需要,你的需要就是我的需要,即使這些不是我個人想要的。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我就沒有這個感受,為什麼還要去愛你?杜克大學的倫理學教授Stanley Hauerwas指出,很多時候我們結婚,是以為找到了最合適的人。可是我們只是跟一個“我們覺得最合適“的人結婚。你覺得你對他了解嗎?我們是從自己的視角去看一個人到底合不合適跟自己結婚。但就算你真的找到一個你覺得很合適你的人,其實你還是找錯人了。為什麼?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變。你會變,我也會變。所以他的結論是什麼?
我們最重要的問題是要學習怎麼樣去愛和關心那個跟你結婚的陌生人,因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會變。
如果我們是透過自己的感受去愛一個人,就還是在從自己的視角去看、沒有站在他的立場去看他,去愛他。這樣的愛從哪裡來?只有從耶穌基督而來,從神的話而來。提摩太•凱勒也說:
“被愛而不為人知是一種安慰,但卻是膚淺的。為人所知而不為人所愛是我們最大的恐懼。但被人完全了解和真正地愛,就像被神所愛一樣。這是我們最需要的。它使我們從虛偽中解脫出來,使我們從自以為是中謙卑下來,使我們在生活所能給我們的任何困難中堅強起來。”
這樣的愛從哪裡來?只有從耶穌基督而來,從神的話而來。
愛里沒有懼怕
我們怎樣可以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真正地愛着對方呢?首先,是審查自己的內心。表面上我們可能會做同樣的事,但實際上,可能是出於非常自私的原因。
《哥林多前書》13章在講到愛的時候,第一句是什麼?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第一句話就在講愛是恆久忍耐?這意味着愛與你的感受無關。就算有很多困難,面對掙扎,我們仍不離開,願意忍耐,也不會恐嚇對方說“你不改變我就跟你離婚。”這其實又回到”我們敬拜的是誰”的問題。我們是愛着自己還是敬拜神?
真愛是你願意完全地敞開在你的配偶面前;真愛是代表你不再需要去控制;真愛是代表無論對方做什麼事你都願意完全接納;真愛是代表就算你受傷也不退縮。
其實這些不就是主為我們所做的嗎?你看當時那些人,拒絕祂,辱罵祂,可是祂怎麼樣? 祂沒有退縮:祂還是做着天父神要祂做的事;祂還是愛我們,對我們恆久忍耐。所以我想再強調,我們可以怎麼樣愛呢?不是因為我們可以愛;而是因為神先愛,我們才有能力去愛。就像《以弗所書》4章32節說: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饒恕了你們一樣。”
真愛的反面是什麼?懼怕。《約翰一書》4章18節說: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着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我們有多少人在關係中,在自己的婚姻里,所做的事情是出於懼怕的?舉個例子,有一對夫妻來尋求幫助,丈夫之前有過婚外情,你可以想象太太非常受傷。可是因為她害怕受傷,她就經常查手機,先生遲了5分鐘回家,她就打10個電話,問怎麼還不回家,然後也不給先生錢。她經常害怕和擔心,這可以理解,因為她很害怕再受到傷害。可是這樣做,真的是愛嗎?或者有一些人在婚姻中覺得配偶不夠智慧,害怕他做錯一些事,所以經常跟他說應該要怎麼去做。這是愛嗎?C.S.路易斯在《四種愛》中說:
“只要愛,就一定有受傷的危險。一但愛上一樣東西,心就一定會痛苦,還可能破碎,要想確保你的心完好無缺,就不要愛任何人,甚至不要愛寵物。用無傷大雅的嗜好將心包裹起來吧,避免一切糾葛。把心鎖在自私的棺材裡,它必安然無恙。但是,在那個棺材裡,在那個安全、幽暗、靜止、沉悶之處,它會變,它不會破碎;它會變得無法破碎、無法進入、無法救贖。只要愛,心就有受傷的危險。”
就像那位妻子,因為害怕,就把所有的事都掌控在自己手裡。可是她真的掌控得了嗎?她以為把一切控制好就不會再受傷。對,可能她不會再受傷;可是她的心變得懼怕,沒有真愛。耶穌卻是真的愛人,雖然人們常常讓祂失望,甚至對祂生氣、拒絕祂,但耶穌仍然愛他們。祂沒有退縮,而是愛他們到底。祂對我們的愛很有耐心。
愛是一份工作
你有沒有想過愛是一份工作?這是一份艱苦、沒有收入的工作。很多時候,我們把婚姻當作是有剩餘時間才關注的東西。這會有幾個問題。
第一,你是否想過要花時間去了解你的配偶?他/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他/她的軟弱在哪裡?需要你怎樣幫助他/她?有沒有想過你的太太可能不是需要你買一束花,或者帶她去看電影,而是每天在家裡分擔家務?我們前面講到婚姻的目的是幫助對方越來越像神,如果沒有了解你的配偶,怎樣幫助他/她越來越像神呢?
第二,愛不是為了我們的舒適。有沒有想過,結婚之前,有些人為什麼會被對方吸引呢?就是因為發現對方身上有好東西是自己身上沒有的。可是很多時候,婚前覺得非常美好的東西,結婚了之後就變成了吵架的原因。吵架的時候,就想為什麼會跟這個跟我完全不一樣的人結婚?可是神給我們的配偶,就是沒辦法跟我們一模一樣。如果這個人跟我們完全一樣,我們就不需要結婚了嘛!就再造一個自己出來就好了。就是因為對方跟我們不同,他才能看到我們的一些盲點。這就是聖經里講到的互補——怎樣幫助我們越來越像神。
第三,既然愛是一份工作,如果我們看到配偶做錯事,我們願不願意為了愛他的緣故去挑戰他、幫助他?這並不是要你去改變他,而只是幫助他看到他需要改變。我們沒有辦法去控制另一個人;沒有辦法讓他因為你說要他做某件事、或告訴他你需要改變,他就會真正的改變。這種改變只是短暫的。只有神能改變人,我們不可能站在神跟我們的配偶中間。
我們知道配偶需要什麼嗎?有時候需要鼓勵;有時候需要挑戰;有時候需要勸勉;有時候需要的是恩典。聖經里有很多幫助我們配偶的不同方式去,我們要知道應該在什麼情況下要用什麼方式。要做到這一點,
首先,我們需要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其次,我們需要知道配偶的弱點和需要在哪裡。
不是每當我們看到配偶做錯事就馬上說出來,這不是在助長配偶繼續犯罪,而是看見配偶會有不一樣的需要;這表示我不用說血氣的話;並且我說話的時候不是為了我自己。當我看到配偶需要改變時,我不是要他為了我改變;而是我真的看到配偶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所以他的改變不是為了我,而是為了神。因此,有時候當我選擇去饒恕配偶時,也表示我決定不再把這件事再拿出來講。
舉個例子,前段時間,我們有很多事情要做決定,我先生有一天跟我講話的時候就有點不耐煩。平常,如果他不耐煩的時候,我也偶爾會不耐煩;可是那天我知道因為有很多事發生,我理解他為什麼會對我不耐煩。所以當時我決定不要跟他吵,也不需要吵,因為他可能有很多事需要去處理。後來,當這些事情辦好之後,他就來跟我道歉,我們就開始講為什麼那一天他會那麼容易失去耐心。我不是在說他對我不好,我是幫助他看到自己那一天的狀況;他不單只是對我,還有可能對其他人,或者對他自己也不耐煩。我幫助他看到為什麼他那天的狀況不是很好,為什麼當他覺得控制不了事情時,就有一些不耐煩。所以我幫他看到的不只是他對我不好這件事,而是我們可以更深地探討是什麼原因導致他那天對人或可能對自己都不好。所以這個愛這份工作也是需要智慧的。而智慧從哪裡來呢?從基督那裡來。
愛不是互惠互利
在很多心理學中、甚至基督教圈子裡都流行一種觀點,叫“愛情銀行”。認為夫妻如果要相愛並保持愛情,就要讓彼此有好的感覺。每次你讓配偶感覺良好時,就是把錢存入自己在愛情銀行的戶頭;每次你讓配偶傷心時,就是從戶頭裡取款。所以如果你愛我的話,就要來存款,讓我感覺被愛。而研究也確實顯示,人傾向於和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當人喜歡我們的時候,我們也喜歡他們。
可是有沒有想過,這很違反聖經的教導?聖經在哪裡有說過,我愛你是因為你在我裡面有足夠的存款,我才可以愛你?
神教導我們愛是不要回報的。《馬太福音》5章46-47節: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耶穌的意思是,善待那些對你友善的人是很容易的,這是隱藏在善意中的利己主義。當我有所得才去愛的時候,其實不是真愛。這是我的權利,就像我得到了我工作的工資。但這會導致憤怒和不安全感:要麼因為沒有得到認為應得的東西而憤怒,要麼非常擔心會失去我們擁有的東西。《馬太福音》5章43-45節說: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神將他的愛賜給那些既不配得也不能贏得的人。耶穌邀請我們思考上帝是如何將陽光和雨水給予那些值得給的人和那些不值得給的人。
也就是說,關於上帝的愛的重點是給予,而不是獲得。不是因為你在我這裡有多少存款,所以我才愛你;而是因為我願意學神的形象來愛你,所以我就愛你。
如果是因為你這個人可愛,我才愛你的話,這其實不是愛。就好像神對我們的愛,不是因為我們有多麼好,神才愛我們;而是因為就算我不好,神也很願意白白地愛人。這就是聖經裡面的愛。所以弟兄姐妹,當我們在婚姻中的時候,我們是看對方的行為和態度才決定去愛他,還是學習無論對方怎麼樣,無論他對我的態度好還是不好,我都願意去愛他?因為我愛神,所以我願意愛他——-這就是聖經里所說的愛。
下期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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