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第五講問題解答

講員 | 韓老師
問題一:請問大概從什麼年齡開始教導性教育方面的話題較為合適?
答:孩子在2-4歲時,父母便可開始教導他們認識身體各部位的正確名稱,告訴他們:上帝賜給男孩陰莖,賜給女孩陰道,都是美好的禮物,是寶貴且私密的身體部位,應當受到尊重並予以保護。尊重這些部位的方式,是不讓他人看見或觸摸,自己也不去窺視或觸摸他人的這些部位;同樣,在談論這些部位時,亦當心存敬重,而非以輕慢的言語提及。
問題二:父母盡上自己的本分,忠心教導孩子,卻不能保證孩子必然信主,也無法保證孩子到了一定年齡,性取向能夠按照神的心意發展。那麼在這一過程中,應當如何陪伴家長和孩子?——此處暫不考慮父母的婚姻是否健康,僅單純探討陪伴基督徒父母的問題。
答:在幫助一個孩子正經歷性取向或性別認同困擾的家庭時,我通常會將大部分時間用在與父母的溝通上。在這一處境下,父母可能是最大的助力,也可能是最大的阻礙。因此,無論作為輔導員、牧師還是教會肢體,當想要幫助這個家庭時,父母都應當是關注的焦點。需要抽出時間,在孩子不在場的情況下,與父母中的一方或雙方深入交談;以陪伴、傾聽、禱告,以及所能找到的任何有益資源來支持他們。請記住,這類困擾往往沒有快速的解決途徑,應當避免草率地提出建議。相反,應當認真傾聽,並適時提出更多問題。若不確定具體應當如何行,不妨坦誠相告,讓他們知道服事者同樣需要仰賴神的智慧,可以與他們一同禱告,祈求神賜予智慧。在離開之後,亦可在神的話語、禱告以及其他成熟肢體的建議中繼續尋求神的智慧。
問題三:我曾與一位青少年交談,他表達聖經對自己而言彷彿只是一本道德規範書,他在成長過程中所感受到的更多是規條的要求而非愛。對此應當如何看待與回應?
答:青少年願意坦誠分享自己的真實想法,這十分寶貴。很容易理解年輕人或成年人會對聖經產生此類看法,很可能他們向來就是這樣被教導的。誠然,聖經包含道德規範,這本是美事,但聖經的內涵遠不止於此。從根本而言,聖經講述的是一個關於上帝救贖、脫離定罪與審判的宏大敘事;是關於上帝信實地向祂不配得的子民所許下的應許;是賜予人一種全新的身份,這種身份比人在世上所能尋求的任何其他身份都更美好、更穩固。最重要的是,聖經顯明的是人如何與宇宙的創造主建立並享受親密美好的關係。
問題四:請問,親吻是否也屬於婚前性行為的範疇?
答:對於這一問題,存在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當人進入戀愛關係時,可以隨着彼此承諾程度的加深,逐步增加身體上的親密舉動。此種觀點實質上是劃定了一個界限,指出某些深度的性表達應當保留在婚姻中。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對配偶以外的人產生性慾或進行性慾的表達皆屬於罪。除配偶之外,信徒應當像對待父母與弟兄姊妹一樣,以絕對的純潔之心看待他人。根據這一原則,帶有性意味的身體表達應當等到婚後方可進行,其中亦包括浪漫性質的親吻。
問題五:青少年若面臨性別認同方面的困擾,卻長期處於不願溝通的狀態,既不清楚問題癥結所在,他也不接受任何輔導,在生活中應當如何去陪伴他?又如何才能在潛移默化中將福音傳給他?
答:這確實是一個相當艱難的處境。在尚未了解更多具體情況之前,很難給出針對性的建議;但服事者可以先嘗試以對待其他在罪與軟弱中掙扎之人的方式,來陪伴這位年輕的孩子。面對這樣的處境可能會令人感到相當不自在,甚至會覺得有些無從應對,但請不要因為孩子表現出的性別認同困擾而選擇退縮。基督正是在人身陷罪中時便主動來到身邊;祂來到這個世界,與稅吏和罪人同席為友,祂通過主動地接近他們,向各樣在軟弱中的人展現基督舍己的愛與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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