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 第五講 |實際幫助:如何與孩子討論相關議題(1/4)

講員|韓老師

在我所認識的朋友中,有六位男性長期經歷同性吸引的掙扎。

劉牧師的父親曾多次結婚又離婚,他自幼與父親失去聯繫;高中時,他在一次聚會中遭一名男性猥褻,此後便開始經歷受同性的吸引,且這種吸引一直未曾消失。如今他已歸信基督,成家生子,並蒙召成為牧師,卻仍在同性吸引的試探中持續爭戰。

撒母耳由一位患有唐氏綜合征的母親獨自撫養長大,成長過程中亦得着教會的照顧與幫助。他曾遭受性侵害,長期被男性吸引。儘管他斷斷續續地參加過聚會,卻始終未曾真正為自己的罪悔改。

李先生在基督教學校長大,大學期間歸信基督並加入教會。他一向覺得男性比女性對他更有吸引力,也坦誠地向身邊的基督徒分享自己的掙扎。如今李先生已經成家,育有三個孩子,卻仍常常與受男性的情慾試探爭戰。

另外三位的經歷同樣值得講述。然而當我想到他們時,發現其中有一點共同之處發人深省:他們都不曾擁有可以傾訴“同性吸引”之掙扎的父母。

這並不令人意外。有多少孩子願意向父母坦露自己在同性吸引上的掙扎?又有多少父母預備好了回應這樣的話題?

在這個時代,世界早已向孩子傳遞關於同性吸引與性別認同的種種觀念,基督徒父母必須主動與孩子談論這些議題。世界告訴孩子:“同性吸引並不是問題,反而是一件好事”“跨性別是新潮的選擇,你不妨嘗試”。然而上帝在祂的話語中清楚啟示:同性吸引與跨性別的意念,都偏離了祂創造的美善心意。父母若不主動引導,孩子便只能從這墮落的世界中習得扭曲的觀念。本講將從三方面探討這一議題:首先,重申上帝呼召父母教導孩子的神聖責任;其次,思考如何預備孩子面對同性吸引與性別認同的挑戰;最後,當孩子確實面臨這些問題時,父母當如何以合乎福音的方式回應。

一、父母教導的神聖責任

《士師記》記載了一段令人警醒的歷史。上帝信實地帶領以色列民在曠野度過40年,又將迦南地賜給他們為業,以色列人終於得以安居在應許之地。然而,接下來的情形如何呢?《士師記》2:10 告訴我們:“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何等可悲,整整一代人長大成人,卻“不知道耶和華”,以致以色列陷入歷史上最黑暗、最墮落的時期。上帝原已設立父母,作為祂將聖約信仰承傳給下一代的管道;這一代人的敗壞,正顯明上一代在教導上的失職何等嚴重。早在《申命記》6:5-7,上帝就已明確了父母的責任:“你要盡心、盡性、儘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這是上帝在曠野中賜給以色列父母的明確誡命。

新約同樣強調這一責任。《以弗所書》6:4吩咐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父母領受了上帝明確的呼召:在固定的家庭敬拜與日常的生活中教導孩子,使他們明白何為上帝所喜悅的事,並裝備他們抵擋錯謬而危險的教導。

父母理當自問:家中是否有固定的敬拜時間,與孩子一同學習上帝的話語?即使每日只有短短數分鐘,也遠勝於全然沒有。這樣的操練能在父母與孩子之間建立共同的語言,使父母得以用上帝的話語談論家中所遇的各樣事情,並在日常生活中隨時施教。

與此同時,父母也必須認清上帝並未呼召他們做什麼:上帝沒有呼召父母去拯救孩子,或使孩子成聖。《約翰福音》1:12-13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可見重生與得救全然是上帝主權的作為,父母無法憑己力使孩子歸信,也無法使孩子成聖。上帝所託付父母的,乃是信實地教導、保護與供應自己的兒女。

父母若誤以為自己承擔著拯救孩子的責任,雙方都將承受極大的壓力:父母會因孩子的表現不佳而夜不能寐,反覆檢討自己的失敗;孩子則會覺得必須在父母面前偽裝自己。上帝呼召父母忠心履行本分,同時將結果交託給祂。簡言之:讓上帝作上帝,讓父母作父母,讓孩子作孩子。

因此,父母下一次為孩子的言行憂慮時,不妨自問:在這樣的處境中,屬於我的本分是什麼?屬於孩子的本分是什麼?又有哪些是唯獨上帝才能成就的?求上帝賜下力量,使父母去行祂所呼召當行的事;也求祂施恩,使父母在那些唯獨祂能成就的事上單單信靠祂。

二、預備孩子面對同性吸引與性別認同的挑戰

1.教導關於“性”的正面真理

大多數父母從不與孩子談論性,這無異於把教導的權柄讓給了別人。父母越早開始與孩子談論性,就越有可能成為第一個與孩子展開這類對話的人。人初次聽聞一個新概念時,往往留下極深的印象,“首次信息”具有伴隨人一生的塑造力;父母又何必將這樣的塑造力拱手讓人呢?此外,父母越早開始談論,隨着孩子漸漸長大,繼續談論這一話題就越顯自然、越少拘束。

孩子在2-4歲時,父母便可以教導他們身體各部位的正確名稱,告訴他們:上帝賜給男孩的陰莖、賜給女孩的陰道,都是美好的禮物,是特殊的身體部位,應當受到尊重並保持私密。尊重這些部位的方式,是不讓別人看見或觸摸,自己也不去看或觸摸別人的這些部位;同樣,在談論它們時也當心存敬重,而非以輕慢的言語提及。孩子在5-7歲時,父母可以進一步解釋:性行為是丈夫將陰莖放入妻子的陰道,這是丈夫與妻子生育兒女的方式,也是上帝單單賜予夫妻二人共享的禮物。

面對年齡較大的孩子與青少年,許多父母只從負面的角度談論性:“不要看色情內容!”“不要和那個男生交往!”然而在伊甸園中,上帝首先對亞當說的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其後才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同樣,孩子若要明白同性吸引與性別認同的困惑何以偏離了上帝美好的設計,就必須先認識這一設計本身的美善。

性是上帝賜給人類的美好禮物。《雅歌》歌頌性的美善,《創世記》第2章也將性視為上帝創造之恩的一部分。我們不妨以手機作比:手機是精妙的器具,可用於通訊、拍攝、聆聽音樂;然而若把它當作飛盤拋出,雖能飛出很遠,落地時卻必摔壞。照樣,上帝所造的性有其特定的目的:帶來深切的喜樂、繁衍承載上帝形象的後裔、堅固婚姻的盟約。可是一旦性被用在婚姻之外,就如同摔壞的手機,失去了原有的美好功用。令人惋惜的是,許多孩子與成年人所認識的,只是被扭曲之後的性,正如那部被當作飛盤拋出而摔壞的手機;他們從未領略上帝所設計的性中原有的美善與喜樂。

FavoriteLoading收藏

Add a Comment

您的郵箱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 * 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