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第四講問題解答(2/3)

講員 | 洪老師
問題三:在國內綜藝節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有一個孩子因胚胎髮育異常,同時具有兩性特徵。但在嬰兒和幼童時期表現出更多男性特徵(嬰兒時醫生告知具有雙性特徵,但父母選擇將其按男孩撫養)。待其成長到十來歲時,醫學檢查發現其體內具備子宮和卵巢等女性器官,而男性生殖器官發育不全(女性生理可能佔九成,男性僅佔一成);若維持男性特徵需終身使用雄性激素且需切除女性器官,代價極其巨大且可能無法生育,因此醫生建議選擇女性化治療路徑(風險相對更小)。但他自幼接受男孩教育,對男性身份認同堅定,面對必須轉變為女性身體的抉擇,他該怎麼辦?如果我們身邊出現這樣的人,當如何給予合乎聖經的關懷與幫助?
答:這是一個極其沉重且令人心碎的真實處境。面對如此深刻的身心撕裂與家庭重擔,我們首先必須懷着極大的敬畏、同理心與謙卑溫柔的態度,切不可帶着自以為義的道德優越感輕率下結論。
在神學與生物醫學層面上,必須審慎釐清一個根本性的界限:此案例屬於生理學上的“性發育異常/雙性狀態”(Intersex / Disorders of Sex Development, DSD),這與當代文化思潮所倡導的“跨性別”(Transgender)在本質上完全不同。跨性別通常是指個體生理結構完全明確、健康,但在心理自我認同上執意拒絕承認自身的生理性別;而性發育異常則是胚胎在母腹孕育過程中,因着受造界在墮落之後的普遍破損、基因變異或內分泌失調,導致身體解剖結構出現了病理性的器質畸形。主耶穌在《馬太福音》19:12特別提到“有生來是閹人的”,正是承認在墮落世界中確實存在生理器質受損的受苦群體。使徒保羅在《羅馬書》8:20-23亦闡明,整個受造界都在一同嘆息勞苦;身體的器質性殘疾與畸形是墮落世界中苦難的悲劇性體現,絕非孩子個人的道德過犯。
面對“該如何抉擇”的艱難現實,這牽涉到極其複雜的臨床醫學、生物倫理學與深層心理學權衡。孩子已在十餘年的成長曆程中確立了堅實的男性心理認同,若僅僅出於外科手術的“操作便利”而強行將其重塑為女性身體,極可能對孩子的精神心理結構造成不可逆的沉重打擊;但若堅持維持男性身體,又需承受終身激素替代治療與重大手術創傷的未知風險。我們絕不能越俎代庖去代替專業醫療團隊與當事家庭作外科決斷。這需要由敬畏生命價值的內分泌專科、醫學遺傳學專家、心理輔導專業人士與父母及孩子本人共同深入評估,綜合考量其染色體核型、腦神經分化、雄激素受體敏感度以及堅定的心理認知現實,在審慎權衡中尋求一條“儘可能將身心創傷降至最低”的醫療與生活照護路徑。
若我們身邊出現了面臨此類重擔的孩子與家庭,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給予合乎聖經的愛心支持:
- 第一,與哀哭的人同哭,以溫柔的憐憫接納其眼淚與掙扎。因着罪進入世界所帶來的受造界破損,當事家庭正承受着常人難以想象的苦難重負。我們應當耐心陪伴,允許他們傾訴內心的困惑、悲傷與懼怕,並引導他們將內心的嘆息向神傾心吐意。切忌急於用生硬的屬靈套話去勸導,應當深知生命之重需要深沉的同在與無聲的傾聽。
- 第二,幫助其紮根於神所賜的生命尊嚴。在真誠的陪伴中引導孩子明白:他的生命絕非造物主手中的“瑕疵品”或被遺棄者,他依然是照着上帝聖潔形象被造的寶貴生命。人的終極尊貴並不取決於身體器官是否完美無缺,亦不取決於是否具備生兒育女的能力。《以賽亞書》56:4-5記載了神對身體殘損的太監所賜下的無比恩惠與寶貴應許:“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基督十字架的完全救贖涵括了我們在墮落世界中一切殘缺破碎的身體;在新天新地完全復活的日子,神必賜下毫無瑕疵、永不敗壞的榮耀新體。
- 第三,提供實際的愛心扶持與資源幫助。在日常生活、經濟壓力、醫療諮詢及長期心理陪伴上提供切實可行的協助,使當事家庭在漫長的艱難旅程中實實在在地體會到上帝藉著教會肢體所彰顯的同在與厚愛。
- 第四,切實維護孩子及其家庭的隱私尊嚴。教牧與輔導同工應當嚴格恪守保密原則,切防因私下議論、無端窺探或不負責任的言論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共同營造充滿安全感與基督之愛的團契氛圍。
問題四:澤恩生來所體驗到的性別認同困擾,是否算是他個人的罪?
答:在講座中我們曾剖析過澤恩的成長經歷:他生來性格文靜溫和、喜愛整潔、對激烈的身體衝撞活動深感不適,偏愛精細的手工製作與優美事物。這些天生的人格氣質與審美偏好,是造物主賦予其獨特的受造特質,其本身絕非罪惡。然而,當世俗文化中對性別角色的刻板偏見(如“男孩必須粗獷好鬥,性格安靜細膩便是軟弱乃至異常”)佔據主導,加之其在成長過程中不斷遭遇同伴的譏誚、排擠以及長輩的嚴苛否定時,年幼的澤恩承受了巨大的心靈創傷。澤恩從小深感自己無法符合外界所界定的“男孩標準”,從而對自身的身體與性別角色產生了深切的困惑與焦慮。這種身不由己的情感痛苦,表明他是生活在墮落世界中飽受傷害的“受苦者”(Sufferer)。罪所帶來的受造界錯位,使其身體感受、心理體驗與成長環境之間產生了劇烈的衝突,長期的否定與孤立導致其深陷自卑、懼怕與孤獨之中,以至於不得不戴上迎合他人的虛假面具。
雖然澤恩的經歷充滿令人同情的深重苦難,然而我們進而需要省察的是:在面對這些創傷與困擾時,他的內心作出了怎樣的回應?他如何看待自己的身體、自身的成長經歷以及與上帝之間的關係?當澤恩在同齡男生群體中受挫、反倒在女生群體中獲得接納與認可時,他在困惑中產生了一個偏差的推論:“既然我不符合外界眼中男生的模樣,那麼我必定是個女孩。”當人將內在的主觀感覺奉為裁決一切的最高權威,試圖採納世俗文化的錯誤思潮將心理感受凌駕於上帝賦予的生理事實之上,甚至在內心敬拜一個虛構的自我形象時,這裡便逐漸摻雜了罪的試探與人心的偏離。
因此,輔導澤恩的方向絕非簡單地對其進行道德定罪,而是應當首先體恤並接納其真實的痛苦經歷——對他而言,那些傷痛與掙扎是真實發生且刻骨銘心的。我們絕不能因其身處掙扎而對其加以拒斥或冷漠指責;相反,應當引導他逐步明辨世俗文化中的偏差觀念,認識上帝對他的心意:讓他明白,做一個情感細膩、喜愛手工、溫和愛潔的男孩子完全合神心意!他無須為了保留神所賜予的獨特恩賜而否定自己的男性身份。神創造他的男兒之身是美好且富有美意的,他在基督里擁有一份絕不被奪去的尊貴地位與屬天平安;在此基礎上,耐心地陪伴他在主面前過忠心榮耀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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