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与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与满足” 系列讲座:第二讲|圣经中的性别:男人和女人(1/4)

讲员 | 陈牧师
大家平安。很高兴能分享这个重要的议题,我们以祷告来开始:
亲爱的天父,感谢祢今天将我们放在这个重要的议题之下,求祢的圣灵亲自向我们述说。神啊!祢是充满慈爱的,祢是公义的神。祢虽然厌恶罪,可是祢对罪人充满怜悯。神啊!祢要挽回你的儿女,祢要让教会做世上的光。所以,神啊!让我们用这样的心来讨论,而不是站在法利赛人的角度去指责、批评、贬低。因为我们明白,我们也是在罪中被祢起死回生、重生的一群人,我们曾从罪恶的死地、从过去的过犯罪恶和情欲之中,经历了十字架的大能。我们要思考,如何帮助这些人也能够亲身经历十字架的大能。我们要更认识他们的挣扎,他们的挑战,他们的罪性和他们的软弱。我们要陪伴、帮助和辅导他们,在每一件事情上都彰显主耶稣的爱。我们不是彰显魔鬼在神面前的控告;我们是彰显主耶稣基督来到世上,道成肉身,宁愿成为卑微的人,为我们而死,又升到天上。神啊!今天的主题非常严肃,可是也求祢让我们看到祢的爱、怜悯、慈爱、恩典。我们就用这样的心去期待祢对我们的教导。求主保守看顾,奉主耶稣的名祈求。阿们。
性别、身份、行为不只是人的问题
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圣经中的男女。从某个角度来看,这议题很大,很复杂,有很大的挑战。原因有三点:
第一,圣经表达的词汇、定义和所彰显的世界观,不是一对一地对比普通世俗所说的意思,比如圣经中的“爱”、“人”、“我”的定义等。如果我们只是从表面去理解(尤其经过中文翻译),想要一一对照使用普通词汇,就会有差距。
第二,圣经教导的是神给我们的价值观及如何思考某些议题。当我们要去明白今世当中这些议题的过程、意义并跟神交流时,这本身是一种很大的挑战。
第三,在讲论“人”的时候,须要涉及的范围其实不只是人本身。很多牧师、神学家和教会单单从“人”的视角来讨论人的性取向,将此作为问题的切入点。但到底要怎么理解人呢?我们需要问:“人是什么?” 就某种程度而言,人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活物,《创世记》1章27节将人的受造说得很直接,让我们知道人本身不是一个绝对的本质和存有,而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创造,是完全依赖神的形象、神的样式。所以,人的意义本来就不只是在人自己。人是什么?答案应该完全是神本的:人是神的形象。当我们说何为男、何为女时,是否只须看性器官?或者只看DNA?如果从科学或哲学的角度看,问题会变得非常复杂。但圣经的切入点却截然不同:从根本而言,男与女都要从神的形象来界定。人的身体,包括性器官、DNA甚至人的意志,都是在印证人的受造中神形象的展现。所以,当我们在思考性取向、性别、身份和行为等重要议题时,只探讨“人”是不能解决的。这是一个人本(Humanistic)vs. 神本(Theocentric)的问题。因为人的被造不是完全独立在神之外的。神不是在祂自己之外创造了另一个有完全绝对自主性、独特性、本质性的活物。“人的创造”本身是神本的,是神的形象、神的样式。当我们问“人是什么”却完全不讲神时,便会如保罗所说的,只是枉然,只是虚妄而已。
另外,我们也要从“今天的世界是怎样的”来回应这个议题。虽然这问题自古就有,但历史的土壤却不一样。这种罪,这种行为,是在什么历史土壤和价值观之下得以推广并得到社会接纳的?为何可以被接纳到这种程度?以“我是女人在男人的身体里”这句话为例,至少在西方世界中如果你这么说,没人会笑你。是特别在美国、加拿大、欧洲这些我们本来很向往的世界中,你不但不会被笑,这句话反而会变成一句有高深哲理的话,一句值得尊重的话,一句需要被接纳甚至认同的话。但如果是二三十年前,你会被全世界取笑、唾骂,也许还会被带到精神病院。今天的世界是怎么达到如此接纳的程度?很值得我们探讨。
此外,什么时后我们变得完全可以仅凭自身的情感感受来决定自己的身份?而这情感感受的核心,竟然是发自我们的性取向、性行为(传统认为是一种私欲!在今天的世界中,连社会和政府都已逐渐变得要对接纳、保护个人的内在性向认同负责任。这实在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是全世界的趋势,绝对不只是你教会里有两、三个这样的人这么简单。我很感谢生命树看到这个趋势,愿意隆重又严肃地来探讨此议题。如果大家诚实的话,会发现教会里这些朋友的占比挺高;而面对这全世界的转变趋势,教会要须思考如何回应以活出神儿女应有的生命。
希望我们不只是谈理论、理念和学术批判,更要知道怎样与人交流,在理解和关爱中给予悔改的鼓励和帮助。我们坚信基督有让生命更新变化的大能,这是我们的动力。我们坚信这些朋友是可以得救的。他们和没有这类挣扎的基督徒一样,可以在圣灵里更新变化,可以活出荣耀的、末世天国的新生命,尤其是在身体上。
这不只是关乎人的问题,而是与神息息相关的问题。你的身体到底是什么身体?今天我们讨论的议题好像只是围绕今世的身体。然而,我们的信仰告诉我们,信徒今世的身体同时又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的身体;也就是说,那在末世荣耀复活、更新的身体,现在已经开始了;这种权能已经在我们身上运行。这也会影响我们应该怎样思考。
历史中的性多元
接下来,我要带大家从古希腊开始了解历史中的性多元。因为,这类议题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也不是教会最近才开始面对的。
在研究古希腊文献时,我惊叹地发现这里的确是性多元的始祖。古希腊文献里常有男扮女、女扮男或同性的行为,甚至跟兽和小孩的性行为,而且神明彼此间更是如此。越有道德观的人越会读不下去,导致后来就用寓意的方式去理解。这些古希腊文献非常露骨,可见性多元一直是人类历史的组成部分。
我对中国历史研究不多,但即便不算野史,正史中也会有很多相关的暗示,比如简单地用“断袖之癖”、“余桃之癖” 来表达同性恋。
到了新约教会、罗马帝国时代,同性、变性、恋童、乱伦更是社会常态。所以保罗书信中不断有经文提醒教会:基督徒既然已经是圣徒、跟随基督耶稣,就要改变旧日的心态和行为。这绝对不是一、两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体教会的大问题,但教会可能还没意识罪的严重,就需要使徒不断提醒和教导。
《罗马书》1章26节中“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这句话的背景,不是用生物学、生理学或心理学的视角去解读,因为今世的“对与错”是多元的。这里“顺性的用处”和“逆性的用处”要从神本出发,以神所设计的用处为准。随着科学、医学、物质的进步,我们对如何使用身体的想象力也变得丰富;从前只能想却做不到,现在是想得到又做得到,何乐而不为?所以,保罗讲的“顺性的用处”、“逆性的用处”,不是只关乎做不做得到,而是要根据神的设计与目的来看待。保罗用的例子是“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在《哥林多前书》6章9节称为“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在《提摩太前书》1章10节说是“行淫和亲男色的”。他不断地批评、提醒教会要在这些罪中悔改。
当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国教化之后,开始严惩多元性行为,教会通常将此理解为“违背神性”或“触犯本质/⾃然律”的罪。他们的思考点不是从科学、医学角度去细辨,而是单单在于这违背了神的设计和目的。
在人类历史中,西方世界很长一段时间是由圣经的基础价值观所主导,不但极大地影响了西方文明的发展,更透过其强大的扩张——不管是用殖民主义还是用枪炮的方式——影响了全世界。在西方文明的主导之下,整个世界的性观念逐渐变得单纯,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不能婚外情,不能性多元等。
然而,我们今天的世界是怎样的土壤呢?
在美国某些州,如果孩子说:“我虽然有男人的性器官,可是我要做女人。”学校有权不经父母允许就带孩子去医院做变性手术;爸妈如想阻止,还会被判有罪。为什么连堂堂美国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需要明白,导致今天多元性向认同、变性等现象产生的土壤,跟当年罗马帝国和古希腊是不同的。我们不能只回顾当年教会给出的是什么答案,现在就给什么答案。因着世界已经不再一样,即便是表面看来相同的问题,来源却已不再一样。
西方文明的强大,曾间接地影响整个世界的价值观单纯以圣经为出发点。然而,西方文明也在经历一系列变革。
文艺复兴时期,西方文明重新认知了很多古圣贤的著作,包括古希腊文献。古时不是数位时代,很多东西会失传;人读的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原著,而是某老师的笔记。到文艺复兴时期,交通、科技包括印刷术的进步让人可以看到原著,人们好像突然发现古希腊人在性方面非常开放。这带给西方文明一种震撼:怎么古圣贤——我们以为是圣人的亚里士多德等希腊哲人——他们的性行为是这样的!
文艺复兴之后,人类历史又经历了启蒙运动,其中的浪漫主义影响巨大,渐渐将价值观推进到我们今日的土壤,带动了整个世界的思维和思潮。以下列举一些代表人物:
* 卢梭: 强调人性本善,认为正是社会的枷锁败坏了人性。因此,人的真实身份应回归内在,并否定社会给予的规范与束缚。在卢梭的影响下,启蒙运动让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观念:唯有内在才是最真实的;外在的规范,包括传统价值观,都是需要被打破的枷锁。
* 华兹华斯、拜伦、雪莱:这几位浪漫主义的佼佼者强调,人的情感和想象力才是最真的事实。环境固然能构成人的约束,但人并非只能被动屈服。只要本于自身的情感和想象力,你就可以把环境转化为自己内心情感和想象的写照,而不屈服于环境。因为你的内心情感和想象才是事实,你的环境反而不是事实。
* 尼采:主张“上帝已死”,否认客观普世的伦理,认为人不应屈服于群体所赋予的价值。人的理想应该是跳脱群体⾝份,去自创你的身份和你的真理。
* 马克思:强调社会阶级本身就是迫害,而不仅是物质上的抢夺。人类要进步就必须进行持续的阶级斗争,战胜传统的社会阶级观。
* 达尔文:强调自然就是自然,本身不蕴含盼望,也不指向任何终极目的。然而,圣经却宣告我们的身体是有盼望的,将来会有天国的新样式,再没有眼泪,也没有疾病。神当初造人即赋予了盼望和目的,可达尔文的理论基本完全否定了这点。
* 弗洛伊德:认为身份和自我跟性欲息息相关,甚至强调性欲是人的本质和自我认知的核心。“性取向即自我”的观念,就是弗洛伊德开创的影响。
* 威廉·赖希(Wilhelm Reich)和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主张传统的性价值观是政治迫害。因为人性就是“性”,压抑性就是迫害。所以,人要追求自由,就必须推翻传统的性价值观念。
而现代医学和心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土壤根基上发展起来的,逐渐将性取向和性行为理解为“身份”,而不再只是“行为”。因此,当我们还在计较这些“行为”是不是罪的时候,人们看待和思想这个问题的方式却早已不同。今天的教会在思考和回应这个问题时,我们的思考点和答案会和古代教会截然不同。教会历史中的先贤是从“行为”的层面来考虑是否符合圣经的道德标准(道德论-Morality)。但经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浪漫主义,马克思、达尔文、弗洛伊德等思潮不断地冲刷之后,今天这个议题所涉及的已不再仅仅是行为本身,我们必须从“身份”的角度来整体反思它与圣经真理的关系(本体论-Ontology)。它不再只是一个道德论的问题(Moralist question),而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Ontological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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