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與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與滿足” 系列講座: 第三講 |聖經的觀點:盟約中的歡慶(3/4)

講員 | 張老師

四、盟約中的歡慶:性關係

性關係的議題幾乎是所有人的掙扎,不論男女老少、直男直女或性少數群體,提及性關係可能令人臉紅、起雞皮疙瘩或不適,而媒體、電影、雜誌和小說所說的性觀念大多是扭曲的。

1. “性取向”不等同“性行為”

常見的誤解之一,是認為性少數群體追求的是性行為。然而實際上更常見的,是他們將性取向視為自己的身份。以澳大利亞跨性別歌手Jaimie Wilson為例,他本是女性,但認為自己是男性,於是他追求變成男性,希望別人視他為男性,故其打扮、行為都如男性,更希望得到男性才能獲得的待遇。他要的是身份,不一定是性生活。若有一天他交往一位女友(稱她為J),因Jaimie認為自己是男性,會覺得這是自然地理所應當。但許多人會認為這是同性戀。對Jaimie來說卻非如此,因為他最深追求的是身份認同,不是性行為。若他與J發生性關係,他認為那是自然順性地發展,不是同性戀。相反,若一女性未改變性別,卻仍想與另一女性在一起,這是同性戀。但也需要加以區分,因為,她與同性別者在一起,不代表她主要在追求性關係,她可能更渴望的是身份認同。許多同性戀者或LGBTQ群體喜歡一夜情或尋找新歡,這是另一層面的道德問題,異性戀者同樣會犯此罪。我們需要重新認識,性少數群體是在尋找“身份認同”,而非單純性關係。雖然性少數也非常喜歡他們之間的性關係。

2.性,表達更深的意義

聖經視角中的性是脆弱的,需要被保護。與所愛之人發生性關係,這是享受,值得歡慶。但若與強暴者發生性關係,則極為可怕,是嚴重傷害。因為,性雖然是神美好的創造,但也極為脆弱。特別是一人與另一人的性關係,是在給予自己的全部。而這樣的給予如此寶貴,神特地只將它保留給盟約終身的男女婚姻關係,要將最寶貴的,留給最值得的關係。因此性必須被保護,是只為了婚姻而設計的美好表達,使雙方享受盟約的安全與歡愉,彼此尊榮。

因此,如果性淪為表達其他需求的工具:安撫自己,證明自身價值,討好以保證關係的融洽,或掩蓋內心的空虛、寂寞、羞恥感和傷痛等,或以性行為來評價個人的價值、有魅力,可在人前誇耀……這些就都是對性的濫用或誤用。神創造性功能,不是要人證明自己,利用、操控他人;而是在表達愛,奉獻自己給所愛之人。

因此,根據聖經的視角,性少數群體的性行為,也是想表達愛、身份和親密,這些本是美好的願望。他們所尋求的也是多數人尋求的,這渴望不是罪。而不論是性少數還是性多數,身為上帝的形象、一個人,若我們以不符合上帝心意的方式去滿足這些渴望,那就是聖經中所說的罪。這是為什麼,當性少數群體的性生活,必須用特殊方式,而非原本的性器官功能時,他們的性關係就不能體現聖經視角下真正婚姻的意義。當人類的性觸摸、性高潮或親吻等性行為,不是順性地使用神本來創造的男女性器官而完成的,就不是聖經所倡導的婚姻里的性關係。它們之所以不是神的心意,是因為不能實現婚姻的意義,即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神聖盟約關係,是一男一女在神面前立下終生忠誠與合一的盟約,要帶來生養眾多的果子,並透過聖潔的性生活保護這份美好的賜予。

3.聖經所指的親密

前面說到神所設計的性表明了婚姻關係是一種深刻的聯合。《創世記》2:25向讀者們描述出人間最徹底的親密:“當時夫妻倆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這不僅指性關係,而是在身體和靈里完全坦誠透明,是安全的,不擔心被拒絕,不會羞恥。聖經中提到性愛時是用希伯來文yadah來形容親密。yadah的英文意為“認識”(to know),表達人類最深層的親密關係。《創世記》4: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同房的英文是 knew,即希伯來文的yadah。《創世記》4: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同房的英文也是 Knew,就是希伯來文的yadah。“認識”一詞同時指稱兩性交合與靈性親密,指向一種深刻、融合的連結。這種親密不單是在性方面,而是兩個位格之間彼此非常熟悉的感覺。《創世記》25:27可見到同樣的用字:“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里。”此處的“善於”或英文的skillful,也用希伯來文的yadah。

當我孩子小時,我帶他們學鋼琴。陪伴過程中,我聽了老師多年教導,知悉許多彈琴技巧,但我從未彈奏。那是yadah嗎?不,我不是“認識”,我只是“知道”。當你被”認識”時,是指極為親密、深層的融合,不單是頭腦情感,不單是感覺,而是身心靈活出的經歷。如經文描述該隱“善於”打獵,他的弓箭就如同他的手臂那樣熟悉弓箭操作。這就是聖經所說的yadah,即“極為了解”之意。

神為婚姻所設計的親密,是 “二人成為一體”。這包括但不單是指性行為。夫妻的結合是“認識”,是身心靈的結合。這結合是聖經視角中的親密:“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即全然接納,透明,沒有恐懼和疏離。若你知道在配偶面前,無論你咳嗽難聽、睡覺打呼、身材不標準、皮膚有皺紋、發脾氣、抑鬱、失敗……他都會不離不棄,持守終身,這就是親密。對基督徒而言,更奇妙的是造物主要與我們建立這樣的親密,這是親密最深層的意義。“認識”是指一種深刻的個人聯合與承諾,正如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例如:

·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這所求的我也要行;因為你在我眼前蒙了恩,並且我按你的名認識你。(出33:17)

·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上帝,勝於燔祭。(何 6:6)

·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 17:3)

· 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一2:4)

有趣的是,聖經也提到一種“不是親密”的關係,希伯來文用shakab 來表達,中文可譯為“同寢”或“躺下”。《創世記》19:32-34描述羅得的女兒說:“來 !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此處的“同寢”是形容人“躺下”,通常不是親密關係,而是非婚姻、不合神心意的性行為,例如同性關係。shakab 本意只是躺下,與yadah對比,讀者們會看到同寢並不是真正的認識,yadah才是,那才是神要給人的真正親密。

4.親密的原型

“婚姻里的親密才是親密”,這標準有一原型,就是聖經中所描述神與人的關係。神如何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簡言之:在舊約,神透過顯現自己和立約。在新約,則透過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在《啟示錄》21:3,神說祂要接我們永遠跟祂在一起:“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這是極為親密的關係,是神要與人之間建立的真正親密、滿足、喜樂、平安的關係。為了實現這個心意,神甚至為人類預備好了通達的路,就是祂愛子耶穌基督的救恩。這個福音不但應許人會尋得這種真正的親密,即跟神的親密關係;還要使尋求到的人在世與人的關係中,活出神給我們與祂之間的真正永恆關係。

聖經對婚姻的視角,是基督與教會的婚姻。它所反映的,可說是空前絕後、獨一無二的宇宙歷史。人與神連結在一起,永屬彼此,永不分開,遠比人類的浪漫愛情強烈真實無數倍。因此,當《約翰福音》17:3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時,這是神要邀請我們進入與祂的關係,是個人性的、完全免費的無價之寶,因為完全由神犧牲自己為代價來成就的。這關係是唯一的。神要邀請我們進入這婚姻。奇妙的是,聖經的視角認為,只有與神建立親密關係,我們與人之間真正的親密關係才能被保護和建立。

因為,當人的墮落導致與神、與人的隔絕,而救恩就是神復原自己與人的關係。神的最終目的是達成以馬內利,即神要與我們同在。人類破碎的自己,不論是性少數還是性多數,都能因着基督這位成就了完美的形象樣式的第二個亞當,恢復上帝希望我們擁有的形象── 真正的男人/女人,這才是你我的真正身份。這身份不是人類自己找到或建立的,而是神賜予我們的身份認同:我們可以是神的兒女,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進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人與人的關係可說是神與人關係的影子,我以下圖來解釋:

婚約聖約
連結:二人成為一體與基督聯合:葡萄樹和枝子 ( 約15) 聖靈降臨在心中
一男一女教會和基督
生養眾多神的國度萬民萬邦
終身永恆
終點:以馬內利
真正的親密

人結婚的時候有婚約;神與人則建立了聖約的關係。

人的連結是二人成為一體;人與神的連結是與基督聯合,如同葡萄樹與枝子或聖靈降臨內住在人心中。

人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神的婚姻就是基督與教會。

人要生養眾多;神的國度也要到萬民萬邦。

婚姻是終生的;神與我們也是永恆的關係。

如今我們可見的關係,是以“以馬內利”為終點,即神與我們同在,這就是真正的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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