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与性取向:灰色世界中的身份与满足” 系列讲座|第二讲问题解答(1/2)

讲员 | 陈牧师

问题一:上帝本身并无性别,受造的天使亦无性别之分;然而在受造界中,人类与多数活物皆有性别之差。在将来的终末成全之时,虽仍有男女之别,却不再有今世“生养众多”的嫁娶之需。既然如此,上帝造人为何要设立性别?这与“上帝的形象”究竟有何深层关联?

答:上帝本身并无性别,为何创造人类却具有性别,这与上帝的形象有何关系?若如此追问,我们同样可以问:上帝是灵,为何要创造物质肉体?上帝本无物质五官,为何人类却拥有五官?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关键在于:无限永恒的上帝,如何在其所造的时空中,创造出具有祂自身形象与样式的受造之人。我们因着受造的有限性,只能依据上帝所赐的启示来认识祂。许多时候,正是因着人性的有限,我们唯有凭着信心顺服上帝的自我启示。这并非上帝没有答案,而是我们作为受造者的有限性,局限了我们对上帝深奥智慧的完全测透。虽然如此,我们依然当基于圣经的启示来探讨这一问题。圣经启示我们,上帝并非仅造单性的人来彰显祂的形象,而是“造男造女”;并且人绝非仅仅是一具生理肉体——现代世俗思潮将人贬低为纯粹的生物欲望,这是严重的错谬。人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体。当今流行以性取向来界定一个人的终极本质与内在身份,这本身就是极其匮乏而扭曲的理解。人的根本定义与终极定位,唯独在于承载上帝的形象。圣经作此启示,并非引导我们机械地去探究身体的各个局部器官如何反映上帝的形象;因为上帝的形象绝非受造物与造物主之间11的平面对等,而是永恒无限的上帝以类比与衍生(Analogous)的方式,启示受造之人反映祂的荣耀。至于性别,上帝在其全备的智慧中创造了男女两性,使他们在受造界中藉着各样合宜的互动关系,多方多样地彰显上帝的形象。上帝亦奇妙地藉着两性结合来成就生命的孕育与延续。因此,性别之分绝非仅仅为了繁衍后代或满足肉体生理体验,其本身正是上帝的形象在人类生命中的动态彰显。两性秩序具体表达了四个层面的神圣意义:第一,凭信心领受——性别绝非个人自主选择的产物,而是上帝在永恒旨意中所赐予的圣约恩赐与托付;我们一生当在神所赐的生理性别中,依循圣经启示活出上帝形象的尊贵与圣洁。第二,彼此配搭与扶持——在普遍生命历程中,男性需要女性,女性亦需要男性;男女在生命各层面的相互依存与彼此成全中,映照出三一上帝内在团契的荣耀。第三,圣约之爱——男女彼此吸引时,绝非任由肉体本能与世俗情感做主,而是当顺服在上帝所立的婚姻圣约之下。《雅歌》的警诫与颂赞表明,放纵肉体私欲终必沦为罪恶的情欲;唯有仰赖上帝的启示、持守忠贞圣约的结合,才能得着真实的幸福、平安、喜乐与身心灵的圣洁合一。第四,救赎预表——这也许是最核心的属灵奥秘:上帝创造男女两性及其婚姻结合,终极目的是为了预表人与基督的属灵联合(归信、称义、成圣)。正如使徒保罗所揭示的,夫妻结合的奥秘乃是极大地指向基督与教会。因此在永恒的天国成全之时,地上生养与嫁娶的形式自然功成身退;因为地上的夫妻秩序原本就是指向全人与基督永恒联合的影儿与预表。

问题二:讲座中提到,现代世俗文化常将相关诉求主张为“基本人权”。然而历史上人权概念的发展起初多根植于“天赋人权”(造物主所赋予),而非“人赋人权”。请问当前世俗观念中的所谓“基本人权”,实质上是否演变为了由人自我赋予的权利?例如通过地方立法形成社会公约。若在其他尚未立法的地区或国家,这是否意味着该项权利并不存在,还是世俗主张会认为这是对其基本人权的剥夺?

答:该提问的前提设定在理性的法理与学术探讨框架之内。然而圣经提醒我们,基督徒所面对的不仅是属血气的观念交锋,本质上更是一场涉及属灵势力、罪恶堕落与文化思潮的深层属灵争战(弗6:12)。任何学术与法理概念,在历史发展中往往会被特定意识形态所重构与利用。当“人权”的概念脱离了上帝创世秩序与普遍启示的终极根基,便容易异化为以“主观自我意愿为中心”的绝对诉求。在此种语境下,对话往往脱离了理性的法理溯源,而演变为主张无条件认同与接纳的文化要求。在当今世俗文化中,这种对自我身份认同的执着已具有近乎“宗教化”的终极性质——它被视为不容置疑的核心信条。若有人试图从圣经真理、经典伦理或理性哲学予以辨析,常容易被误解为是在进行打压或歧视。因为在现代表达性个人主义的叙事中,性取向与性别认同被等同于个体存在的唯一支柱与生命意义。因此,这已非单纯的立法或条文规范问题。以美国《婚姻保护法》(DOMA)在历史上的演变为例,即便已有联邦法案明确规范婚姻为一男一女结合,但在强大世俗文化浪潮与行政司法博弈下,传统法律规范依然面临被搁置或重塑的挑战。在普世世俗化的时代洪流中,当个人主观意志凌驾于客观秩序之上时,法治防线往往难以单独维系。教会今天所面对的乃是一股席卷整个时代的文化巨浪,这绝非单纯依靠行政法令或个别政界领袖就能从根本扭转的属灵处境。

问题三:请问应当如何看待海外某些在教堂悬挂彩虹旗帜的教会?

答:在今世之中并无完全无瑕的教会。每间地方教会都有自身的软弱、欠缺与遗憾,因此信徒与教会领袖当不断在上帝面前自我省察、认罪悔改。至于在教堂悬挂彩虹旗帜的现象,其背后的动机与神学立场亦有不同。确有少数持守正统教义的教会,因深切渴望向流离迷茫的人群敞开福音之门,试图藉此表达教会是“充满关怀与恩典之所”;然而真正的基督徒友善绝非无原则地认同一切行为,而是以此作为建立关系、传递救赎真理的契机。至于那些在教义上全盘妥协、无条件肯定违背圣经之性行为的自由派教会,则显明其对纯正福音与圣经真理的根本偏离。这绝非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而是直接关涉上帝的形象、创造心意与至高荣耀的大事。主耶稣在圣经中曾极其严肃地警诫,许多口称“主啊,主啊”的人,最终却听见主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7:21-23),这当成为普世教会的深切省思。面对在真理上有困惑与软弱的肢体,教会应当在爱中互相扶持、彼此代祷,谦卑领受圣经清晰明确的道德与圣洁教导;然而若有人执意认为传统圣经立场已然过时,甚至轻视教会两千年来的大公信仰传统,那将是极大的神学迷思与属灵遗憾,教会理当为之恒切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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